常帶小姐「檢查指導工作」。
公訴人在對岳永欣的指控中提到,東都商廈已列入河南省40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黑名單。作為轄區派出所所長,理應清楚身上責任的重大。就在12月份河南省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時,岳永欣還為東都商廈打掩護,欺騙檢查。岳永欣之所以如此庇護東都商廈,在法庭上,公訴人指出:岳永欣一方面在派出所開會,宣布對轄區內的公共環境,尤其是公共娛樂場所,一定要嚴格管理,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要讓其作出整改。然而,他自己則經常帶著小姐到東都商廈歌舞廳「瀟灑」,還美其名曰是「檢查指導工作」。
公訴人還指出:岳永欣對東都商廈的庇護並不是沒有原因的。他除了經常帶小姐到歌舞廳「檢查工作」以外,在2000年東都商廈裝修期間,他還從施工現場拿走整整一車板材,用於自己裝修房子。另外,岳永欣還讓東都商廈給東南隅派出所「孝敬」了兩臺空調。
馬東斌陳述說,去年12月25日上午,也就是東都大火發生當天,馬東斌曾到東都商廈歌舞廳「檢查」火險,並在東都商廈另一娛樂場所找到了歌舞廳老闆張建國(在當晚大火中喪生),向張口頭「下達」了停業通知。
如果馬東斌在法庭上的陳述均是事實,那麼東都歌舞廳為什麼一直沒有受到停業處罰並直到大火發生?馬東斌所稱的下達了「口頭停業通知」是否屬實?檢方在法庭上提供的大量證據又揭開了另外的奧秘──有證據顯示,東都歌舞廳與東南隅派出所的干警關係密切。
東都商廈的原負責人證實,逢年過節他們都要為派出所敬送禮品。歌舞廳的保安、服務員等7名證人還指證,馬東斌曾多次帶不同的「小姐」到此娛樂。
工商所長認為自己管不著商廈
洛銅文化宮昨天下午審理的3個人是:原洛陽市工商局老城分局青年宮工商所所長楊紅軍;原洛陽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局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長郭友軍;原洛陽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副局長王新偉。楊紅軍是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而郭友軍和王新偉則因涉嫌妨害作證罪被押上了被告席。
根據工商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一切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如果有非法或違法經營,一經工商管理部門檢查核實,應該立即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
公訴人指控楊紅軍:東都商廈屬於青年宮工商所管理,楊紅軍在沒有認真進行調查的情況下,輕信歌舞廳老闆張建國的糊弄,認為東都商廈直接屬於市工商局管理而任其在自己轄區內非法經營。作為轄區工商所所長,沒有盡到自己應盡的職責,致使東都商廈歌舞廳非法經營長達6年之久。
工商局長威脅工商所長作假證
有一句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雖然涉嫌妨害作證罪的原洛陽市老城工商分局正副局長郭友軍、王新偉和楊紅軍只是上下級的關係,但是,當1225火災發生後,楊、郭、王3人所做的一切就很有「大難臨頭各自飛」的味道。
火災發生以後,由河南省以及國家有關部門組成的調查組進駐洛陽,2000年12月29日,調查組開始傳喚楊紅軍,得知消息的郭友軍連忙授意楊紅軍,告訴他在火災發生之前工商所已經安排人到歌舞廳做了檢查,之所以釀成這場災難,是因為歌舞廳老闆沒有按照青年宮工商所的處罰停業整頓。郭友軍還威脅楊紅軍,反正歌舞廳老闆張建國已經在火災中死了,查無對證。而實際上,青年宮工商所沒有一個人到東都商廈歌舞廳做過檢查。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郭友軍、王新偉讓楊紅軍作偽證,欺騙負責調查此案的工作人員。作為國家工作人員,郭友軍和王新偉已構成妨害作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