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繼承法聽誰的? 二奶持遺囑要分遺產

發表:2001-10-12 06:21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丈夫生前與一女士同居,病危時留下遺囑將其財產分兩部分,一份留給妻子,另一份給與其同居的女士。丈夫死後,由於妻子拒絕分配財產,"第三者"遂將"原配夫人"推上被告席,請求法庭判給其按遺
囑應得的6萬元。此案經瀘州市納溪區法院兩次開庭審理後,11日將開庭宣判。

據悉,被告瀘州市納溪區人蔣倫芳與丈夫黃永彬於1963年結婚,婚後感情甚好。1996年,黃永彬認識了原告納溪人張學英,並與張同居,同時,張也在經營生意,在經濟上並非全依賴黃。

去年初,黃患肝病住院,入院治療期間,蔣對丈夫悉心照顧。今年4月22日,黃去世,在辦喪事時,張當眾拿出黃生前的遺囑,稱黃將6萬元的遺產贈與她,並有公證機關公證,在場人士一片愕然。

原告張學英訴稱,她與黃是朋友,黃生前留下遺囑對其財產作出了明確的處理,其中一部分指定由蔣繼承,另一部分總值約6萬元的遺產遺贈給她,此遺囑經公證機關於今年4月20日公證。張稱,遺囑生效後,蔣卻控制全部遺產。張認為,蔣的行為侵害了她的合法權益,按《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她請求法庭判令蔣給付她的財產6萬元。

新《婚姻法》相關規定:第三條: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第十七條: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二十四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繼承法》相關規定:第五條: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處理;第十六條: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以外的人。


消息來源:天府早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