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他說在獲獎通知上,明確規定要收取評審及獲獎證書工本費15元。這就對了,很正常了,哪有不交評審費和工本費的。組織一場活動不容易,也要付出不少勞動和費用的。交就交吧,這麼好的事還在乎這幾個錢麼。
朋友告訴我,所有獲獎者均聘為該社的特約記者、通訊員、創作員。我說那很好哇,文學之路不就走出去了嗎?他連忙補充,除交一份簡歷照片外,須交辦證費20元,並且還要交全年刊款48元,合計68元。我沉吟半晌問:有什麼工資待遇嗎?他搖頭:沒聽說,但招聘細則中註明有「五優」。即1、優先採用稿件。2、優先寄閱本刊雜誌。3、優先邀請參加有關筆會、座談會或年會。4、優惠發行本刊雜誌。5、優惠刊登廣告。原來如此。我笑了,這就是交68元的待遇。咬咬牙,交了吧。
我的朋友嘆了一口氣,說通知中還邀請所有獲獎者參加一個筆會,並在筆會上進行頒獎。我說那你就去嘛。他為難地說,去之前得預交訂房費50元,到時候還有什麼費用不知道。我小聲問:「你能不去嗎?」他說:「不去?能拿到獲獎證書嗎?」我默然。待仔細想了想,對他說,還是去吧,豁出去花它百把元,也算得個名嘛,儘管這「名」微不足道。
「問題還不止於此,我的文章選入獲獎作品集了,這本書裝幀精美,高雅別緻,公開出版發行。」我的朋友愁眉苦臉地補充。「那何憂之有?取得了正果。」我高興地說。朋友驚呼:「凡被選入一篇短文訂購此書不得少於24冊,每冊定價16元。這得多少錢,你知道嗎?384元哪!」我亦愕然,心想我就是幫你推銷也超不過五本。朋友苦笑了一下,解嘲地說:「當然,如預定50冊以上者,將破例邀為本書編委刊於版權頁以示謝意。」
我無法再說什麼,拿起筆幫他算了一下這篇獲獎作品應付的費用:
通聯費 2元
評審及工本費 15元
辦證費 20元
全年刊款 48元
筆會預收 50元
訂購書款 384元
合 計 519元
現在人們常說的一個詞叫「貴在參與」,是啊,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兼而出之,更好。那麼作者得到的是什麼呢?除了在印刷品上眾多的獲獎者中出現了自己的姓名外,還應該有點別的吧。對,我如夢初醒,大聲問朋友:「你怎麼不告訴我,這篇文章的稿費和獎金是多少?」
「稿費?獎金?沒有哇。」朋友回答。
「那獎品呢?該是價值千元以上吧。電視中的活動玩個遊戲,回答一些常識問題,獎品可都有上千元哪。」
「獎品,倒是有。是作家簽名的詩集一部。」朋友坦然地回答。
我忽然覺得一陣悲哀,若單純地賣文為生,豈不可以休矣。文是靠養的,成為了某種名人再去動筆,包有錢賺。若是文章靠獲獎,那獲獎的費用從哪裡來?哪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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