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公網12月16日報導,因陳凱案而被拉下馬的福建省貪官紛紛被判重刑,原福建省三明市副市長劉用□,因在福州市政府任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開放辦主任及副市長期間與陳凱交往甚密,收受陳凱巨額賄賂而被判刑十六年。劉用□的妻子,原福州市規劃局處長因罪行較輕則被行政撤職處分並調離市建設檔案館做一般工作人員。另外,原福建省國家安全廳副廳長智渡江也因受賄十餘萬元而被判了十二年徒刑。
此外,原福州市委副書記宋立誠、福建省地稅局副局長李康振兩人目前尚未被判刑,不過兩人均已結束「雙規」,被關押在看守所等待審判。還有與陳凱稱兄道弟、整天花天酒地的福清市委書記朱健,也已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審判等候最後判決。
報導指出,涉及陳凱案的市長級高官中,以原福州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方長明判刑最重。經查實,因方長明收受巨額賄賂而造成國家損失達一千多萬元之巨,所以被判無期徒刑。據悉,方長明現已在閩西北某監獄服刑,已與髮妻離婚。
原福州市文化局局長呂贛明,因收受陳凱的賄賂十九萬元,為陳凱的「黃色」事業提供庇護,而獲刑十三年。原福建省文化廳文化市場管理處副處長錢香進被收了監,並被判處十五年徒刑。他是陳凱「黃色事業」巨大保護傘的一根傘骨。每每公安和文化部門聯手掃黃打醜行動時,都是他在第一時間通知陳凱堅壁清野,並設法提供保護。
福州市文化局社會文化管理委辦公室副主任、市文化市場稽查隊隊長梁晨光,也是陳凱「黃色事業」保護傘中的一員,梁晨光被判處了十年徒刑。
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吳玉霖,除了為陳凱橫行福州保駕護航外,還幫助陳凱騙取了保險公司的巨額賠保費,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因而被判了十八年重刑。他是陳凱案在司法界內的涉案人員中第一個被判重刑者。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雲漢,只要有人告陳凱,就會利用職權通過各種途徑判陳凱贏對方輸,他也因此獲得了陳凱重金酬謝。不過這位權傾一時的大法官卻也丟了官帽,被判處十二年徒刑。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刑庭庭長梁銘德、原鼓樓區法院院長劉瑞廣,也是陳凱的「鐵兄弟」,目前都已結束「雙規」等待最後審判。劉瑞廣被「雙規」時,其第二任妻子剛剛生下一個女兒。
陳凱的黑打手、福州公安局晉安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任燕榕、市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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