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崗村隸屬安徽省鳳陽縣小溪河鎮,是淮河岸邊的一個普通小村莊。1978年以前的小崗村,只有20戶人家100多人,是遠近聞名的「三靠村」──「吃糧靠返銷,用錢靠救濟,生產靠貸款」。每年秋後,家家戶戶都要背起花鼓去討飯。這樣一個「討飯」成為生計主業的村莊,苦難的記憶使他們似乎相信了飢餓就是他們的宿命。直到1978年11月24日,小崗村18戶農民誓與命運相抗爭,以敢為天下先的膽識,按下了18顆手印,堅決告別大集體生產方式,搞起了生產責任制----包產到戶!小崗村實行「大包干」一年就大變樣,一舉結束了20多年吃「救濟糧」的歷史。
姚坑村隸屬浙江省龍泉市岩樟鄉,至今共有26戶100餘村民,因地僻山高,路小道險,村民與外界物品流通只能用肩挑手提的方式,村民生活和經濟發展非常困難。由於該村是自然村,未能列入政府康莊工程,為圖自強,村民們多年來一直努力開鑿道路,曾籌到10餘萬元資金,但終因工程浩大資金不足,開路打洞僅 100餘米即半途而廢。後多方聯繫到臨村(遂昌縣龍洋鄉黃塔村)的梅善良、林樟旺、林樟法、毛根壽等人,在2004年1月18日,該村20多名村民代表甲方姚坑村與梅善良為代表的乙方簽訂了《關於修造黃塔至姚坑機耕路的合同》。因為姚坑村作為修建機耕路的發起人和受益人,卻又缺乏修路資金才找到乙方出資的,因此合同約定,乙方的投資,通過機耕路峻工後對出村貨物收取一定費用的方式回收。
這是兩個發生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的事:前者是1978年的安徽鳳陽,後者是2004年的浙江龍泉。雖然時隔近三十年,相距幾千里,但常人一眼就能看出這演繹著同一個故事。故事中一樣的主體:貧窮落後,在生存艱難的困苦中掙扎的農民;一樣的環境:閉塞、村小。一個常被外界、被政府遺忘的小山村,二十幾戶人家,一百多口人;一樣的渴望(動機):改變現狀,脫貧致富;一樣的方式與手段:自發地聯合起來,力圖自主利用村中現有資源,一個想通過承包來利用土地自主生產,一個想通過修路來利用土地上的木材、竹材自主發展經濟。兩村村民本質上都是追求自主選擇,擺脫以前的外在設定,以改變村中發展模式,最終達成對自身命運的改變。
這一樣的故事在訴說著同一個實質:就是農民在對政府、政策依靠無望的情況下,自發起來利用現有資源,尋求自身發展,求得擺脫困頓之目的。這是一種自發的奮起,是一種自主的嘗試,是一種自救的抉擇。這一切的行動都源於對力圖掌握自身命運的覺醒,是對自身生而具有的生存權、發展權的本能自覺。這是人類發展的原動力,是人類可貴的原創性,是人生而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在現代文明社會,這種舉動原本是被鼓勵、倡導的,因為這是一個社會的活力所在。這種自發的舉措常常甚至在預報著一個社會發展的方向,召喚著一個新時代的到來。然而這原本一樣的事,卻面臨截然不同的兩種命運。
二、兩樣的命運
無論是小崗村,還是姚坑村,無論是上世紀七十年代,還是本世紀今天,相似的農村在承受著相似的命運,在演繹著一個同樣追尋擺脫困境的夢想,然而這同樣的追尋卻換來兩種不同的命運。
1978年的小崗村在留下18個鮮紅的手印之後,村民高漲的生產熱情曾招引出他村村民的懷疑,進而被上告到上級公社。公社領導下來一查看,發現不得了,資本主義明目張膽地在眼皮下搞起來了,於是硬性地叫小崗村民並到組裡干,不干就不發給種子、肥料、耕牛和貸款,可是,小崗群眾不管你好說歹說,就是不並回去。於是這事就鬧到了縣裡,縣委書記親臨小崗村瞭解到村民的堅決態度後,就對公社幹部說:這裡村民都窮怕了,隨他們搞吧。再說全縣有兩千多個隊,就算這一個是搞資本主義,也搞不到哪裡去。
縣委書記一句話就放活了小崗村。到年底,小崗生產大豐收,全隊全年糧食總產量達13.3萬斤,是上年的4倍。這個合作化以來23年中從未向國家貢獻一斤糧食的「三靠隊」,1979年包干到戶一年,第一次就向國家貢獻糧食65000斤,油料20000斤,第一次歸還國家貸款800元;第一次留儲備糧1000 多斤,留公積金150多元。由於生產發展,社員收人大大增加。據統計,1979年全隊農副業總收入47000多元,平均每人400多元。最好的戶總收入可達5000多元,平均每人可達700多元;最差的戶平均每人收入也在250元左右。
多麼振奮人心的消息,很快小崗現象就成為中國政壇關注的焦點,引起了贊成與反對兩派針鋒相對的爭執。這個事後來驚動了時任安徽省委書記的萬里,最後還鬧到了中央,直到鄧小平親自出面對此事首肯後,才算暫時平息了一場爭論。不僅爭論平息、分歧隱沒,而且以此為根據揭開了中國農村改革的序幕。小崗村民的18個手印,可說按出了中國農村至今近三十年的圖景,定格了中國三十年農村政策。
然而二十一世紀今天的浙江姚坑村,在同樣的情境下,農民重演出同樣的故事,他們只是將小崗的18個手印,置換成了姚坑20個代表簽訂的一紙招商引資<協議>。
在姚坑村民與林樟旺等人簽訂<協議>後,林樟旺等人依據協議,信守合同,馬上進行了投資。在經過一年多的艱苦努力後,終於在2005年4月,將路基本修通。4月20日,龍泉市公安森林分局突然以「涉嫌非法佔用林地罪」,對林樟旺、林樟法、毛根壽、梅善良四人予以刑拘。4月30日,又分別對林樟法、毛根壽、梅善良等三人採取取保候審,而以"涉嫌非法佔用農地"罪,以龍公逮捕字(2005)0006號,對林樟旺執行逮捕。
至此一場村民奮起自我招商引資,以期脫貧致富的努力被宣告非法而中止,更為讓人深感滑稽的是,被治罪的對象居然是千辛萬苦找來的投資修路者而不是姚坑村民。顯然,姚坑村民沒有犯罪! 尋求自我脫貧何罪之有?中國政府一再強調公民有生存權、發展權。這種自我努力尋求解困脫貧的努力當然是踐行生存權,追求發展權的具體表現,是公民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既然村民自發組織修路,進而招商修路是在履行自身權利,是應受憲法保護的。那麼作為這個行動的附屬----受招而來的投資者,就更應扯不上違法了。就算退一萬步來說,村民自發修路解困是違法,整個行動姚坑村民是主體,從犯罪主從關係而言,姚坑村民是主謀,受招來的投資者是從犯。而今主犯安然,從犯入獄,這也大悖法理。看來林樟旺等人被抓無論從哪個角度都連不上犯罪。對此早有高智晟等大律師從法律角度作了辨析。一件原本利村利民的事,今落得過被捕的命運,這實在與小崗村民的結局相去千萬里了。對於這個事件所反映出的公權與民權的鬥爭,中國著名憲政學家張祖樺先生在<評浙江東陽畫水鎮與龍泉姚坑村村民維權事件----人權入憲與民權淪陷>的文中也有過全面而精闢的闡述,在此就不需贅述了。
對小崗與姚坑同一事件的不同結局,我們可以從社會演化的角度看到:
1、時過境遷,星轉斗移,從小崗到姚坑,中國農村面臨的使命依舊----如何爭得自身生存權?如何主宰自身發展權?
2、同樣的爭取,在不同時期得到不同的命運。小崗村開啟了中國農村改革的先河,姚坑村沉入了「罪犯」的深淵。
3、小崗與姚坑,同樣的事不同的結局,宣示著中國社會不同時期的政治抉擇。
三、三種抉擇
小崗村與姚坑村,兩個原本應該默默無聞的農村,因為同樣的困境激發起同樣的行動,卻贏得相反的結果的事實,映照出中國不同時期的政治現實與當局的歷史抉擇。小崗村的村民自發改革,在面臨種種不同爭議時,最後尊重民意,順乎歷史的聲音成為主流,讓小崗村民不僅免於治罪,而且為中國轟轟烈烈的農村改革報幕。
從小崗村自發尋求掌握自身生產命運的改革結局,我們可以看到:1、當時的政府還有勇氣面對社會民眾自發的創舉。說明政府還有一種自信,有一種探索的精神; 2、雖然小崗承包事件發生後,也引起過不同意見的爭論,這說明當時社會還能容許爭論,還有爭論的環境;3、各級政府對於新生事物還有容其發展,看其後效的耐心與虛心。當時鳳陽縣委書記一句:「就算一個搞資本主義,也搞不到哪去。」就寫照出一種敢試、敢看,對群眾的信賴。這說明當政者與百姓還存在相互的信賴與一致的追求;4、最後小崗模式成為中國農村改革的典範,掀起了中國農村改革的高潮。這說明當時的中共領導人有魄力去接受新事物,有膽量去嘗試新發展; 5、小崗模式根本上還記錄著,村民追求掌握自我命運,自主生存與發展權的問題,同時也反映出當時的政府在「文革」之後,對百姓權利的一定尊重與一定放權。這是一個公權對民權的一定讓步。
同樣地,當我們回頭來解讀今天姚坑村所發生的事時,我們不無悲哀地看到政府那份三十年前在小崗村事件中的自信、容忍、耐心與面對新事物的膽識,以及社會的寬鬆,及在此前提下公權對民權出現的一定程度的尊重都蕩然無存。相反地,那種缺乏自信、偏狹、自私、拒斥甚至恐懼新生事物,公權對民權肆無忌憚的侵犯,通過姚坑村事件活生生地表現了出來。
從小崗到姚坑同一故事的不同結局,我們可以看到中國今日時局的困境。中國今日的現實就處在三十年前的境地,何去何從又是一個歷史性的抉擇。常識告訴我們,今天擺在中國社會面前的有三條路:
其一、「蕭規曹隨」,沿襲前例,按既定方針辦。這種以為中國可以在前人設定模式前行的思路,顯然是不思進取,缺乏革新,不敢面對新事物的表現。近年來,社會各種矛盾激化,政府與民間衝突加劇,社會經濟畸形發展,經濟後續乏力,相對貧困與絕對貧困加劇,官僚腐化日熾,等等問題一再在昭示:原來改革的政策及制度潛力已發揮殆盡,負面與余害已日益顯露,如果追隨前制,顯然無益於現時問題的解決,路只能越走越窄。那種「刻舟求劍」只有誤國害民。
其二、回歸舊路,重返前朝,「回到毛澤東」,恢復建政之初權力的威嚴與極權者的尊崇。顯然這是種戀舊情結,是一種遠離現代文明的暴力崇拜情結。任何正常人都會知道歷史發展是不可逆轉的,時過境遷的社會,要想重複過去的歷史,不是痴人說夢,就是天方夜譚。我們必需正視現實,如果我們實在找不到社會發展方向,那麼人類已有歷史的實踐所摸索到的文明軌跡,應該是我們的方向,畢竟中國無法游離於人類之外,我們面對人類共同努力而凝結起的文明成果要有一種虔誠,不要為人性的惡而遮掩了應有的理智與社會責任。歷史沒有回頭路,沒有人可以背離文明,逆轉歷史,任何做這種努力的人不僅不智,而且必定枉然。
其三、突破限制,「超越鄧小平」,走出千年專制歷史的循環定式,以人類文明為旨歸,著手建立自由、民主、法治、憲政的社會,為真正實現社會長治久安而努力。這也是從根本上解決目前中國各種矛盾與問題的唯一途徑。這也是真正落實「建設政治文明與法治社會」的承諾。超越是時代的呼喚,是歷史賦予的使命。中國歷經一個多世紀的現代文明洗禮,該是皈依人類主流文明的時候了!
如果說中國邁入世界文明還缺什麼?我認為除了勇氣,別的都不缺了! 這個勇氣就集中表現在對人性惡的約制,對不義既得利益的放棄。對人性惡與社會不義的最好約制,至今人類所摸索到的最有效途徑就是憲政與民主! 那麼讓我們拿出勇氣,為中國實現憲政民主而奮鬥吧!
中國是「超越鄧小平,還是回到毛澤東」(一位先賢的論斷),或是原地踏步,這是不可迴避的抉擇。從姚坑村事件,昭示著民意一種自主命運、踐行人權、積極向前追求超越的自發,而當局的處理卻彰顯出政權的擴張、試圖更多吞食民權、回歸舊路的願望。是尊重民意的前行,還是放任權力的後退?答案應該是清楚的。
----原地已千瘡百孔,回歸則形同飲鴆。
那麼超越,就是這個民族惟一的抉擇!
2005-7-30
(原載《議報》第209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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