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直關注「東洲血案」的公民,我看到對涉案官員的如此責任追究,第一感覺就是為廣東當局的極端墮落而震驚,居然在這麼重大的血案上公開地官官相護,相關責任官員只受到行政處罰,還自以為是踐行責任政治的「問責」,臉皮真夠厚!
然而,等再看到另一則信息維權村民受到審判的消息,我不由得脫口而出:「太黑了!殺人無罪,維權有罪。」
據自由亞洲電臺5月24日報導:在汕尾眾多官員受到行政處分的同時,至少有六名參與維權的被捕村民在5月24日被判三至七年徒刑,其中,林漢儒五年,黃希俊五年,黃希讓七年。
這麼黑的血案處理絕對不敢公開,對維權村民的審判全部秘密進行,包括此前追捕、拘留、逮捕、起訴、審判,外界很難知情。審判當日,親屬、記者、公眾都不能進入法庭,而當局居然後臉皮聲稱是公開的審理。
半年前,據路透社、美聯社、法新社、BBC、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臺、法國國際廣播電臺、臺灣中央社、香港等多家國際權威媒體報導,2005年12月6日,廣東汕尾市紅海灣東洲鄉發生嚴重的流血事件,當局出動上千名警察和武警進行鎮壓,鎮壓者在試圖衝散一千多示威者的過程中釋放催淚彈並且開槍射擊,造成村民死傷。至少有10人被打死,很多村民受傷、失蹤,當局並抓捕數百位村民。
當時境外媒體大都用「小六四」來形容汕尾屠殺。BBC報導稱:「如果事件屬實,又造成這麼多人死亡,將是1989年北京天安門廣場鎮壓以來,最血腥的一次。」國內六四難屬、自由知識份子和維權人士聯名發表《關於廣東汕尾市東洲血案的聲明》,美國國務院也表示關注。
然而,這場由廣東地方官權製造的備受境內外矚目的「小六四」,最後的處理結果居然是「殺人無罪而維權有罪!」涉案官權只受到行政處罰,受罰最重的汕尾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吳聲黨,也不過是撤職處分;而維權村民卻受到刑事處罰,輕則三年、中則五年、重則七年。
官方對東洲血案的處理,再次凸現中共政權對民眾權利和生命的蔑視.。半年前,汕尾血案發生後,中共政權先是全面封鎖信息,繼而是單方面發布誤導性信心,稱「現場指揮員處置失當,造成誤死誤傷」,並把主要責任栽贓到維權村民身上;接著是官權單方面用金錢為鎮壓殺人標價,給每位遇難者家屬20萬元人民幣的救濟,用強迫的辦法讓難屬簽字畫押。遇難者江光革的妻子袁秀麗對記者說:這筆錢,官方不叫「補償」或「賠償」,而叫「救濟」。
用金錢購買難屬們沉默的伎倆,今年在六四死者周國聰的難屬身上再次使用,用七萬元「困難補助」購買難屬的「立據保證息訴」。這樣的「封口費」,是更冷酷更卑鄙的謀殺。
到目前為止,圍繞著汕尾血案,中共廣東官權起碼犯下了四重罪惡:
第一重是開槍鎮壓徒手村民,犯下了殺人罪。
第二重黑箱封鎖血案真相,繼續犯下掩蓋殺人罪的罪惡。
第三重是用恐嚇和金錢謀殺難屬們要求伸冤和合理補償的權利,犯下用金錢賄買難屬沉默的罪惡。
第四重是踐踏司法公正的罪惡,殺人者無罪而維權者有罪。
前不久,中共政權成功當選改革後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訪問北京在演講中敦促中國政府改善人權,德國總理默克爾訪問北京會見了農民維權的代表。然而,汕尾血案的善後處理證明,無論是中共的自我標榜,還是重量級國際領袖的敦促,都無法改變現政權的獨裁本性:敵視民意和踐踏人權,蔑視生命和野蠻嗜血,黑箱操作和撒謊成性,不擇手段和狡猾陰險......這些惡德惡政已經滲入骨髓。
記住血染的2005年12月6日,正如記住血染的1989年6月4日!
2006年5月26日於北京家中(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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