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視歐洲為天堂,北歐諸國譬如芬蘭,就如天堂裡的明珠。那地方令公款消費的中國人特別嚮往。
上芬蘭去,對擁有消費特權的中國人,錢不是問題,問題在於直接組團去旅遊犯忌,得先找出個公款出國的理由,最好弄個「考察」什麼的,才名正言順的。
去「考察」得先拿到芬蘭有關方面的邀請函。這對絕大多數國家的官員來說,注定是個難事,可在中國有些個官員眼裡,可謂小菜一碟。怎麼著——偽造邀請函呀!於是,一個由10名中國反貪官員組成的「考察團」手持芬蘭政府的「邀請函」從上海乘機出發……
沒料想,才抵達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的機場就露餡兒了,10名官員當場被機場警方拿下,「凍」了一宿後被驅逐出境。狼狽啊——這些個官員在國內可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哩!如此醜聞外加這些人的反貪身份,國際媒體當然絕對不放過。於是乎,儘管不要國格的只是10名中國官員,但全體中國人包括全球華人都為此蒙羞喲!一週前我就讀到了這條醜聞,終於,該醜聞「內銷」了——11月29日的《中國青年報》登出一塊「豆腐乾」,對這條醜聞作了「特殊報導」。
本來,這條醜聞可以作為反面典型舉一反三的,只是一個多星期過去了,好像啥事兒都沒發生過。不過,「內部處理」估計是少不了的。在一些中國人眼裡,入黨可以偽造,提幹可以偽造,職務履歷可以偽造,偽造一份「邀請函」算什麼屁大的事,值得如此大驚小怪麼?嘿——芬蘭警方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閑事。
嘿——芬蘭這個國家腦子有病,10名中國官員大老遠地為你們的旅遊產業送銀子來了,咋就不要,天下沒有嫌銀子扎手的呀?
嘿——這就是芬蘭與中國的差別!芬蘭的水、空氣特乾淨,首先是因為芬蘭是個「乾淨的國家」,是個被民主和法制的陽光照耀的「負責任的國家」。
而且,得益於中國與芬蘭是友好國家,人家的警察對來自中國的「准同行」還是挺客氣的。否則,偽造芬蘭政府的邀請函,定你個「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也不是沒可能呀。最起碼,定個「欺詐罪」是沒有問題的。
這事估計驚動了中國駐芬蘭的機構。「如果在芬蘭,有人耍這般花招,就休想再出國考察。」——驅逐完10名中國官員後,處理此事的芬蘭官員考問:「不知道中國這邊如何看待這個事件?」貪瀆猖獗,底層社會民生維艱,但無論如何,對反貪的、監察的、紀檢的,百姓還是心存期待和寄望的。只是,這塊神聖的領域也早已不是一方「淨土」,整個中國社會,已經找不出一方「淨土」!
腐敗沒有禁區,腐敗前仆後繼,腐敗從官場發展到社會,從權力腐敗發展到廣泛的「亞腐敗」。反腐依賴監督,監督就得有機構和隊伍。只是,直到今天,「單槍匹馬」的監督機構和隊伍仍然「勢單力薄」,對監督機構和隊伍進行監督的監督難題卻已經變得日益嚴峻起來了。
江山易得不易守,在傳統社會格局內,這是規律是「真理」。可是,若能把傳統社會改造為公民社會,情形就大不同了——放眼世界,這樣的「江山」已經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