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4-17 05:45:00作者:
幾年前我剛到美國的時候,沒有什麼特殊的技能,費了好大勁兒才找了個酒店前臺接待的工作。這家酒店常有來自中國的客人入住,每月2000美元的薪水讓我很知足。
干了兩個月,我對業務已經比較熟悉了。一天早上,我感覺頭有點兒疼,嗓子也不舒服,可能是感冒了。本來想向經理請假,可轉念一想,我的工作剛有點兒起色,這點兒小病就請假,經理肯定不樂意。於是,我吃了點兒感冒藥,按時上班,才站了一個多小時就覺得頭疼得厲害,昏昏欲睡。經理來巡視時,發現我的精神狀態不對,就問我是不是生病了。我說可能是感冒發燒,她立刻派了車把我送到醫院,還叮囑我看完病就回家休息,病好了再來上班。
同事們知道了這件事後,對我的做法很不理解,甚至說我"腦袋進水了"。
後來我才知道,這家酒店的員工,每人每年都享有天數不等的帶薪病假。請假的程式很簡單:病假在3天以內的,只要打電話給上司,說因病不能去上班就行了,至於哪裡不舒服,沒有必要告訴上司。病假在3天以上的,需要醫生開具病假單,病假單上也不會寫病因,因為在美國,健康問題屬於個人隱私,醫生不能隨便透露你的病情。
兩個月後,我們這個城市鬧流感,酒店很快發了通知,通知上說,如果哪位員工得了感冒,一定要去看病,治療和恢復可以先用今年的病假,如果不夠用,可以用明年的病假,如果還不夠,可以繼續休息至少一個月。不過,在超出病假休息的這段時間裏,酒店只支付一半薪水。
在美國人看來,健康是最值得珍惜的。因此,美國人不提倡帶病堅持工作,帶病上班會被認為是愚蠢的行為--一個人如果對自己的健康都不重視,還能指望他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