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玲(化名)情緒激動振臂哭喊,被工作人員攔住
一位中年婦女向前來醫院慰問受傷孩童的南平市委書記雷春美喊冤
「我現在還能控制住自己……」前天下午,曾在福建南平市第一人民醫院向南平市委領導下跪喊冤的那名婦女,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電話採訪時,這句話說了幾次。
3月26日這名婦女還在攔路喊冤時說出「如果我女兒的問題不處理好,我也要去殺人」,令在場的人聞之色變———此前鄭民生剛在南平製造出震驚全國的殺人案。此事傳出,引起網友們的強烈關注:這名婦女為何攔路喊冤,又為何說出如此驚人之語?她現在怎麼樣了?羊城晚報記者費盡周折終於在前天找到了這名婦女。
8歲女兒被強姦,喊冤實屬無奈
這名婦女叫方玲(化名),本在南平建甌市某鎮的一個偏僻小村居住。2008年9月25日晚上,當她正在讀二年級的8歲女兒小月(化名)在學校宿舍熟睡時,被隔壁村青年黃某輕易從宿舍裡抱到外面強姦了。黃某兩天後就被抓住,一年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半,賠償方玲5000多元。當地村委會補助方玲5萬元,強姦案一個月後學校和教育部門也賠償5萬元。然而,方玲認為這遠遠不能彌補強姦案給家庭帶來的災難和痛苦。
方玲對記者說,小月被強姦後,學校開始並不管,導致「會陰體裂傷至肛門」的小月10天後才得以做手術治療,延誤了手術的最佳時機,成為了陳舊性裂傷,被鑑定為10級傷殘。至今,小月下體隔三岔五就發炎,去了不少醫院都無法治好,且有越來越嚴重之勢。女兒外陰整形、處女膜修復等手術也非幾年就能完成。
為躲避別人的風言風語,小月轉學去十幾里外的鎮中心去上學,但不久又被班裡的同學知道了,方玲只好舉家遷到建甌市區。小月性格也變得十分孤僻和敏感,成績一落千丈。方玲一家是農民,現在家裡農田也荒廢了,在城裡又沒有收入來源,治病和生活成了大問題。
「別人都只是把強姦案當成新聞,過後就忘了,誰又能體會到兩年來我們一直承受怎樣的痛苦。」方玲在電話中說著哭了。
「我最大的願望是為女兒治好病,然後搬到一個誰也不認識我們的地方,越遠越好。」方玲哽嚥著說。然而,這需要錢。方玲始終認為教育部門的賠償根本不夠。
據方玲介紹,兩年來她一直在上訪,反覆去了建甌市教育局、市婦聯、市政府、市人大,還去了南平市人大兩次、省人大兩次,省政府1次,都說轉給建甌市處理了,但回來一問,卻說沒有收到。「我真有點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感覺。」方玲說,到醫院去攔路喊冤實在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方玲一再要求記者不要暴露她及她女兒的身份。
談及在醫院說出「如果女兒問題得不到解決,我也要去殺人」一事,方玲說:「你們不知道我兩年來承受多大的精神壓力,我都不知道我自己是怎樣過來的,我擔心我控制不住自己。我現在還能控制自己,我女兒還平安……」
喊冤後的「故事」出現兩個版本
南平發生校園慘案後,方玲估計會有領導到醫院去看望受傷小孩,於是3月26日一早就在南平市第一人民醫院等候。早上8時許,市委領導正在重症監護室與受傷小孩家長交談時,方玲突然進來,舉起申訴材料向市委領導下跪喊冤。
方玲對記者說,市委領導當時說了聲「好,好」,接過材料就交給身邊工作人員。緊接著,方玲被幾個工作人員「請走」,那句「我也要去殺人」就是在被 「請」出去時激動之下喊出的。「我被工作人員架到電梯旁的一個休息室。」方玲說,「在休息室待了一分鐘後,我就自己走了,沒有任何人來詢問我的冤情。我氣憤難平地醫院前面的廣場轉了一會,才回南平的親戚家。」
但南平當地的兩位媒體記者對此事的說法與方玲不同:3月29日,福建東南網在「本網快報專欄」上發表了署名為「肖明」的文章,詳細說了當時的情況,稱「面對突如其來的情況,市委領導與在場同志馬上攙扶起這位婦女。為了不影響受傷學生的治療與家屬休息,領導扶她到休息廳門口,向她瞭解情況。之後,市委領導當即批示建甌市(縣級市)相關部門迅速調查處置,並撥通建甌市領導電話要求加緊督辦;同時要求在場的兩位南平市領導分別負責這位婦女的接訪和趕赴建甌督辦此事。」4月1日,南平當地網站閩北網訊發表了署名為「南平電視臺記者魏裕明」的文章,說法與肖明相近。
方玲後來在網上看到了肖明的文章,感到非常憤怒,堅稱與事實不符。
派出所證實
確實作了「拘留9天」的決定
據方玲介紹,當天上午11點多鐘,她接到她原居住鎮的一位姓陳的鎮委副書記的電話,說建甌市有領導也在南平,想與她談談。12時許,她見到了建甌市公安局領導和鎮領導,談了約半個小時後,她被直接送回建甌市現居住片區的派出所拘留。她看到拘留證上寫「拘留九天」,理由是「違反信訪條例」。由於她的丈夫聞知她被拘留後心臟病發作,方玲當晚被放回家。
方玲在電話中向記者透露,3月27日後,陸續有建甌市的官員來找她商談。「他們是在與我談如何解決問題,但我擔心拖延一些時日、事情淡下去後問題又不能真正解決。」方玲說。
就方玲所說的被拘留一事,羊城晚報記者昨天下午一直撥打方玲所在片區派出所電話,但無人接聽。今天上午,記者致電建甌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採訪須經南平市公安局。南平市公安局宣傳科一位女工作人員表示聽說過此事,但具體不清楚,讓記者去問南平市委宣傳部。而南平市委宣傳部新聞科工作人員一再詢問記者所在部門、姓名後,稱不清楚情況,待瞭解後再回覆,但他卻沒問記者的聯繫方式。
今天上午9時許,記者終於撥通方玲所在片區的派出所電話。派出所民警對記者說,對方玲拘留九天的決定已經下了,那天因為她的丈夫心臟病發作而暫緩執行,但他心臟病好了後對方玲的拘留是要繼續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