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按:這是十一年前的舊文,但放在今天也仍不失其現實意義,可見包括教育父母在內的公民教育之重要。2010年10月16日9:33分於成都
教育孩子成了全社會天經地義的行為,但更多的事實毋容置疑地表明:應該接受教育、受到批評乃至受法律懲處的就是有些父母。6月22日,大連市一位名為姜英俠的六旬老人,因不能及時救治而撒手人寰。其起因是大連41中那些父母擔心過往車輛的噪音影響考生考試,因而在考室外的街道築起一道阻擋車輛通行的人牆,使車輛不能及時送藥到達而耽誤了8分鐘的救治時間。車輛終於通行後,還有家長甩給老人家屬一句話:「去吧,送到家人也死了!」必須指出的是,大連 41中考場附近的施工工地都已停工,音像店也關閉了音響。無獨有偶,6月23日瀋陽也發生了類似家長群毆司機的事。
固然,我要先為考生的父母辯護幾句。現在的噪音污染確實嚴重,不只是白天的汽車鳴叫、轟隆隆的施工現場、無處不在的室內裝修等雜訊銳厲,就是夜間施工擾民、娛樂場所超音量的遊樂,都使居民痛苦不堪,有考生的父母更是寢食難安,心怕孩子考試不好而影響其前程。但問題在於,我們現在雖然有防治噪音污染的相關法規條例,但和司法界面臨的普遍問題一樣,即司法腐敗和執法不力,困擾著對噪音污染的懲治力度。因而噪音污染居民生活包括考生考試的現場,時有發生且屢禁不止,致使家長們不得不採取阻礙交通的非常手段。手段既然「非常」,當然也就有效,但這非常的手段卻是犯法的,甚至是不人道的,以至於有家長很得意說出禽獸不如的話——孟子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去吧,送到家人也死了!」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無價的,享受著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尊重,連這點起碼的常識都不懂,或者知道卻不按此執行,這樣的家長哪裡還有教育孩子的資格?我不知大連41中的考生們知道了這件事,會著何感想,如果家長們都以這種不仁不義的行為,以示社會,他們會教出什麼樣的孩子?我們能否從中看出點什麼規律?這正是問題的癥結之所在。即我們現今許多為人父母者所受的教育都是有缺陷的教育,不知尊重人,法律意識淡薄,沒有公民意識。因為教育是具有延續性的文化行為,有缺陷的教育不只是影響受教育者本身,還會影響到下一代甚至更遠,糟糕的教育教出糟糕的父母,糟糕的父母影響下一代,而下一代又影響下一代,在有缺陷的教育不改革的情況下,便會延至無窮。
從客觀上講,姜英俠老人也是噪音的間接受害者,但我要是姜英俠老人的家屬,肯定要將這批阻礙車輛通行,影響救治的家長告上法庭,使他們受到應有的懲罰,從而引起整人社會對懲治噪音污染的執法力度的重視。不特如此,還要以此討還公道,為全社會公正執法,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識做貢獻,同時也給素質低下的父母一個切實的教育。進一步說,不只是父母應該接受真正的公民教育,而且教師、校長以及各級教育政策制訂者,包括整個社會的人,都應該接受真正的公民教育,因為公民深知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即知道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也不逃避自己應盡的義務。一些看似有理卻越過了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就應該受到必然的懲處。
父母若不是真正的公民,就不是一個合格的父母,就沒有教育孩子的資格;同理,我們教育出來的學生若不是真正的公民,那麼我們的教育就不真正的現代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