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姑媽家被拆遷了,那塊土地被政府高價出讓搞濱江開發,轉讓價格創出了全國之最,小時候最喜歡去姑媽家過暑假,姑媽家不大,住三樓二個房間朝南,陽光普照,因為他們住在單位行政區旁邊,緊臨單位花園,四季花香不絕,春來薔薇吐芳,夏有梔子花香,金秋桂香滿堂,冬日臘梅寒香襲人,他們宿舍樓的院子裡種了許多香樟樹,五月份開花時節,家裡瀰漫著醉人的芬芳,姑媽經常說他們是在花香中做夢,2011年政府一紙拆遷公告就結束了姑媽他們不富有普通但是知足的幸福生活.
作為合法私有房屋產權人(房改時姑媽買下了產權)沒有拒絕拆遷的權利也沒有和政府談判的權利,政府說給你多少錢就是多少,給你安置在什麼地方就是什麼地方,沒有商量的餘地,姑媽他們被安置到南京首個保障房小區,南京棲霞區丁家莊,賣給他們的價格是每平方7800元,周圍商品房在8000元左右,但是保障房的房型設計和商品房不能比,臥室極小,周圍都是大小化工廠,還得在外租房過度二年,以前家門外是公園現在是到處停滿卡車的物流園,根據南京市地方法規,拆遷單位應該提供二處不同地點的安置房供被拆遷人選擇,表姐去問拆遷辦,拆遷辦說沒有辦法政府困難只有一處,如果你不要可以拿錢,並且在評估價上上浮20%,姑媽一家按照上浮20%的數字找遍南京城中介,結論是想買到和原來住房條件相同的房子基本不可能,買商品房差40萬,只能在郊區買一套小產權房不需要貼錢,評估公司是政府指定的,房屋評估報告出來後姑媽給房屋中介的朋友看,朋友說這明顯不是按市場價格評估,最過分的是樓層差只有20元每平方米,而按市場價評估每平方至少在二百元以上,姑媽他們又去找拆遷辦,拆遷辦不管讓找評估公司,評估公司說按照規定是應該按市場價格評估但是這是政府拆遷只能參照市場價格評估,請你們理解政府財力困難,如果你不滿意可以去申請仲裁,只要誤差不超過10%這份評估報告依然有效,想想仲裁也是政府辦的姑媽一家還是忍了吧,簽了搬遷協議準備拿錢才知道一分沒有,全部封閉且不計利息,姑媽問拆遷辦房子還在圖紙上在沒有確定面積,樓層朝向不知道那一棟樓不簽合同就收全部房款不合法吧,我把錢存入銀行二年定期利息也足以支付購房差價,答覆是這是政府規定.表姐通過南京當記者同學瞭解到政府賣給拆遷戶的保障房是7800元每平方,給施工方的人工是1100元每平方,按保障房最高設計標準材料三千元每平方(給姑媽他們的肯定不是最高標準)綠化道路等配套五百元每平方,政府每平方最少有1500元的利潤,這還不包括配建商品房的利潤.
我想起剛來美國時聽一位侯選人說過政府的責任是幫助個人得到發展,而不是剝削個人,我想我姑媽他們的南京政府肯定不是在幫助他們嗎.法律好像對中國政府沒有約束力,像姑媽這樣合法財產可以被任意剝奪的中國人有祖國嗎?真正的祖國應該是我在我的祖國受到任何政府都不能違反的法律保護,我買的房子是我的,我的同胞都和我一樣願意生命財產有法律的保護,我們的個人利益成為國家利益,熱愛自己的祖國也就是熱愛自己的生命財產,為祖國奉獻盡義務就是為自己盡義務,在暴政統治下的人沒有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