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聯邦政府收緊移民法例,對申請人的要求更高。今年6月立法的《加強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更是首次把1977年以來實施的《加拿大公民法》(Citizenship Act)作出全面修訂改革,大幅收緊入籍規定。
加拿大政府明白移民對國家基礎的重要性,自19世紀便實施移民法規。時至今日,加國主要接受家庭團聚、經濟類別、人道或難民叁大類移民。單在2013年,本國接納逾250,000移民,收到接近334,000份入籍申請。事實上,加國的入籍率很高-超過85%合資格永久居民會成為公民。
贊助親人計畫
政府今年初重新啟動贊助父母及祖父母計畫(Parent and grandparent sponsorship program),但申請名額只有5,000份,門檻亦大為提高。舉例來說,四人家庭的薪金要求,由$42,065增至$54,684,且要求過去3年都必須達標,及需呈交報稅單為證。贊助人要無條件承諾,為親人提供經濟支持及基本需求20年,就算他日出現財政惡化、遷居他省等轉變,也不會取消承諾。
依親子女年齡
由今年8月1日起,移民或難民的依親子女(dependent child)的年齡定為19歲以下,以往全職學生可獲豁免的規定已取消。年過19歲者,除非精神或身體狀況需要父母經濟支持,才會視為依親子女,否則需透過國際學生或經濟類別移民等途徑來加。在8月1日前已遞交申請表的人士,在依親子女年齡一環,仍按照舊制規定。
國際學生計畫
國際學生的新措施於今年6月1日生效,為的是減低潛在的欺詐或濫用問題、保護加國高質素的國際聲譽,以及改善學生服務。新措施包括:學生簽證只批給就讀指定教育機構(designate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的國際學生;在留學期間要積極學習,否則有機會被遣返;在指定學府進修的全職留學生,不用等候六個月或工作簽證,可每週工作20小時以及在假期全職工作;學生簽證在畢業後90天自動失效等。
新措施讓國際學生更容易在加國求學、工作,並成為永久居民。例如,他們可申請適用於所有行業的畢業工作簽證(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亦可在修讀研究院期間,甚或畢業後,透過省提名移民計畫申請為永久居民。
推出加強加拿大公民法
《加強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於今年6月成為法例。聯邦公民及移民部(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指出,新法例有助加強加國公民的價值、增強誠信及打擊欺詐行為、保護並提倡國家利益和價值觀、簡化入籍審批過程、讓新公民有充分準備去參與和融入社會。
以下是幾項主要的改革:
實際居住年日更長:申請入籍者必須於過去六年,在本國居住四年,每年居留183日或以上,即住滿1,460日方符合資格;相比以前,在申請前的四年住滿叁年(1,095日)即可。申請人在未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前的居留時間,不會被計算在內。此外,申請人須表達居住加國的意願(intent to reside),若日後被發現作虛假陳述(false representations),有可能被撤銷其公民權。
語言水平要求更嚴:年齡介乎14-64歲申請人的英語或法語水平,必須符合語言及知識的要求。以往18-54歲人士才要接受評核,並且知識測試方面容許翻譯員協助,現今則不允許翻譯。
撤銷禁止公民資格:擁有雙重國籍,又被定罪的恐怖份子、叛國者、在國外從事間諜活動者,或在本國參與組織性武裝衝突者,可被撤銷公民資格。永久居民若觸犯上述罪行,也可被禁止成為公民。
欺詐罰款刑期更高:申請人或移民顧問因欺詐行為(如有否在加國居住、對加國是否有足夠的知識)所受的刑罰大幅上調,過往的最高罰款為$1,000以及∕或入獄一年,現今的最高罰款則是$100,000以及∕或入獄5年。
賦予部長權力更大:新法例賦予公民及移民部部長更大的權力,如可單方面授予公民權、撤銷作出虛假陳述或欺詐人士的公民權。 無憂資訊
簡化入籍審批程序:入籍申請決策程序,由過去的叁重步驟減至一重,並由移民官代替入籍法官決定入籍審批。
遞交本國報稅證明:申請人必須遞交過往六年中的四年報稅證明。
國民對移民持正面態度
渥太華大學政治科學教授蒂爾容(Luc Turgeon)指出,加拿大是全球少數對移民保持正面態度的國家,這可歸因於國民認同移民的經濟貢獻。民調結果發現,近80%被訪者贊同,要持續國家經濟增長,引入移民是必要的。
國際學生強勁經濟效益
絕不能小覷國際學生創造的經濟效益。外交及國際貿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的報告顯示,2010年,國際學生於學費、住房及日常支出等開銷達77億元,比本國一些工業(如生鋁、航天工業)的出口總值更高。
提高語言門檻影響未來 對中國移民不利
提高移民申請人的語言能力要求,對英語國家(如英國、澳洲、紐西蘭)的移民有利,卻對新興經濟國家(如中國、印度、俄國、巴西)的移民不利。移民政策智庫組織(Maytree Foundation)主席(Ratna Omidvar)稱,在2011年,中國、印度、菲律賓、巴基斯坦等地,申請為本國永久居民的人數銳減,可能跟2010年的移民篩選系統改變有關。
入籍更難更易失去身份
專門研究移民和難民法的多倫多大學法律系教授麥克林(Audrey Macklin)表示,政府把公民權視為權益(privilege),而非權利(right),換言之,新改革令入籍更難,且更易失去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