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縣有個姓吳的老人,已經九十九歲了,他的妻子也九十七歲了。這老人有四個兒子,壯年時,因家境貧困,便以出售兒子來活命,四個兒子,都先後賣給有錢人家當奴僕。等到四個兒子長大,都能自立了,各自贖身,娶了媳婦,便居住在一起,共同供養父母。
他們居住在縣衙門的西面,房屋共五間:老大開米店,老二開布店,老三開醃臘店,老四開南北雜貨店。四個鋪子並列著,當中一間,是進、出的地方。四個兒子奉養父母,極盡孝道。他們最初打算每一月一輪,輪流供養膳食。媳婦們說:「公公婆婆年紀大了!如果一月一輪,得需要三月之後,才可以再服侍他們,未免太疏遠了。」
後來,他們又打算每天一家輪流著服侍。媳婦們又說:「公公婆婆老了!如果一天一輪,得需要四天後,才可再服侍他們,也覺疏遠了。」
於是,改定一餐一輪流,譬如早飯在大兒子家吃,那中午在二兒子家吃,晚飯在三兒子家吃,明天的早飯便在四兒子家吃,這樣輪流著。
每月如果逢五或逢十那些日子,四個兒子就一同把酒食放在中堂上,父母向南坐,東面是四個兒子和孫子坐,西面是四個媳婦和孫子媳婦坐。依據長幼的輩分,分左右坐定,然後逐一勸酒祝壽。這樣已成了習慣。
在兩位老人飲食處的後面放一個壁櫥,壁櫥裡,每家各放一串五十文的錢。老人吃罷了飯,手反過去,在壁櫥裡,隨便拿一串錢,就到街上去遊玩,買些水果、糕餅吃。壁櫥中的錢將用完了,兒子們便悄悄補足,不讓老人知道。有時,老人到朋友家去下棋,或賭錢,四個兒子知道後,便派人暗地裡拿二三百文錢,放在老人所遊玩的朋友家,並囑咐那位朋友,假裝輸錢給老人。老人玩勝後,常常高興地提著錢回家,他自己也不知道這些事情。這樣也成了習慣,大概有幾十年沒有變更過。
老人夫婦倆,至今還很健康。他們的大兒子已經七十七歲了,其他三個兒子,也頭髮斑白了,孫子和曾孫,共有二十多人。崇明總兵劉兆,用一副對聯表彰這一家人,聯曰:「百齡夫婦齊眉,五世兒孫繞膝。」這確實是真事,所以我(原文作者自稱)用筆記了下來,告訴給做兒女的人。
(出自清代陸隴其《三余堂文集・崇明老人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