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8-03-09 15:50:08作者:劉麗榮
內政部今天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近日將送請行政院審查,圖為內政部部長葉俊榮(右)及行政院院長賴清德(左)。(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看中國2018年3月9日訊】內政部今天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近日將送請行政院審查,也希望早日送交立法院完成立法,杜絕酷刑及其他不人道的待遇或處罰在台灣發生。同時不得將有關人士驅逐、遣返或引渡至充分理由相信其於該國將受到酷刑的國家。
內政部下午舉行部務會報,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政府積極將聯合國「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國內法化。部務會報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近日將送請行政院審查,期能早日送交立法院,儘速完成立法。
內政部說,《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為聯合國九大人權公約之一,主要以保障人民免於遭受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為宗旨,要求各國必須在管轄領域內,採取各種有效方法,避免酷刑的存在與發生,即使處於戰爭或危及國家安全的緊急情況也不得延宕、擱置或減損此義務履行。公約第三條禁止各締約國驅逐、遣返或引渡任何人到「充分理由相信其於該國將受到酷刑」的國家。
此外,任擇議定書則要求設立國家級防制酷刑機制,訪查各地可能發生酷刑的場所,並對於相關事件進行調查,使酷刑消弭殆盡。
內政部強調,「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勢在必行,對酷刑防止沒有容忍空間,將秉持捍衛人權的決心,杜絕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