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台籍經紀人」被捕 未向台通報(組圖)

作者:明思 發表:2018-10-04 09:49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1個留言 列印 特大

范冰冰與經紀人穆曉光。
范冰冰經紀人穆曉光(左)(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国2018年10月4日讯】(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大陸官媒《新華社》10月3日報導女星范冰冰涉逃稅被當局處罰的消息,當中亦提及范冰冰的台籍經紀人穆曉光(本名為牟恩廣)已被公安限制人身自由。

對此,臺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依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目前還未收到大陸方面的通報,已請刑事局再向陸方瞭解。

綜合多家陸媒消息稱,大陸稅務機關今年6月在調查范冰冰及其經紀人牟恩廣所屬公司時,發現牟恩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毀涉案公司會計憑證、賬簿,阻撓稅務機關調查,涉嫌犯罪。

報導稱,目前牟恩廣等人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並限制人身自由,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而報導中所指的牟恩廣,在大陸娛樂圈中被稱為穆曉光,目前擔任大陸好幾家影視和傳媒公司的執行長,是土生土長的臺灣人。

據瞭解,穆曉光(牟恩廣)過去曾幫助范冰冰脫離華誼公司後,自創范冰冰工作室,甚至曾為維護范冰冰而摔壞採訪記者的電腦,與范冰冰關係匪淺。

范冰冰經紀人穆曉光
范冰冰經紀人穆曉光。(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對於目前穆曉光遭拘留一事引發的關注,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3日表示,目前尚未接獲陸方通報當事人名為「穆曉光」或「牟恩廣」的臺人遭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局會進一步向陸方瞭解。

海基會副秘書長兼發言人管安露則說明,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臺灣民眾遭限制人身自由後,陸方會通報臺灣刑事局,刑警局也會同步抄送副本給海基會。

但對於兩岸共打協議,管安露表示,陸方通常都有「自己的解釋」,「在臺灣多半是罰款付錢就可以了,但在大陸屬於重罪,會涉及刑事責任。」

管安露說,陸方通常只會對臺通報刑事拘留狀況,這次當事人因涉及「稅務案件」遭拘留,陸方恐怕不會通報。

「若當事人家屬向海基會求助,海基會也會立即透過管道向陸方洽詢。」不過,管安露也透露,按照依往例,有些當事人及其家屬不希望事情擴大,因此不會向海、陸兩會求助。

她並呼籲,「希望在大陸的台商、臺幹、臺師、臺生不要輕忽稅務案件,以為像在臺灣一樣罰錢即可以沒事。」

據《蘋果日報》透露,穆曉光在兩岸娛樂圈勢力相當龐大,據說身家高達5億人民幣(約22.5億元台幣),多年前相中范冰冰,並幫忙她脫離華誼兄弟公司、成立工作室,一手將范冰冰推上A咖地位。

范冰冰經紀人穆曉光
范冰冰經紀人穆曉光。(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范冰冰曾開玩笑說,「穆曉光是一個非常專業的經紀人,如果你們硬要塞一個男友給我,他也是個不錯的人選。」

報導稱,儘管身家高達逾20億元台幣,但穆曉光卻在2010年代表旗下藝人王學圻參加金馬獎時,拿走飯店吹風機。

甚至與金馬執委會互嗆,放話旗下藝人都不再出席金馬獎,直到前年范冰冰以《我不是潘金蓮》入圍影后出席典禮,才化解心結。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