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高級經理失楓葉卡 或已被遣返回國(圖)

發表:2019-04-03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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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高級經理被撤消楓葉卡 或已被遣返回國
華為高級經理被撤消楓葉卡,或已被遣返回國。(圖片來源:GEOFF ROBINS/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4月3日訊】中國電信巨頭華為經理李小吳(Xiaowu Li,音譯),2011年以技術移民身份移民加拿大,他登陸加拿大4天後,就到美國加州工作,並在華為分公司當經理。2015年,李小吳試圖到加拿大看望妻女,在過海關時被加國官員截住。官員表示他長期待在境外,沒履行永久居民的義務。目前,李小吳失去楓葉卡,但加拿大海關發言人不願透露李小吳是否已被遣返回中國。

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李小吳(Xiaowu Li,音譯),2011年以技術移民身份成功移民加拿大。不過他登陸加拿大僅4天,就到了美國加州工作,並在華為分公司當經理。

2015年2月,李小吳試圖到加拿大卑詩省看望妻女,但在過海關時被加國官員截住。原因是他長期待在境外,沒履行永久居民的義務。

海關官員發現,李小吳在移民加拿大之後的4年裡,只在加拿大境內住了大約100天。即便他從今以後一直待在境內,也不可能達到住滿730天的要求。

加拿大移民法規定,如果永久居民李小吳沒能在5年內入籍,就要延長楓葉卡的期限。永久居民必須要在5年內至少住滿730天(兩年),才可獲得新的楓葉卡。否則,政府將撤銷他的移民資格。

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委員會已做出裁決:「李小吳沒有足夠的理由,獲得(政府部門的)同情和特別照顧。他必須離境。」

李小吳收到加拿大政府發出的遣返令(removal order)後,必須立即通知海關他打算離開加拿大。如果已離境,也要通知海關。否則,他的遣返令將成為驅逐令(deportation order)。

驅逐令帶有懲罰性質,它要求收令者在離境後永遠不再入境,除非有加拿大政府的特殊許可才行。

而李小吳希望能回加拿大看望親人,於是向移民與難民委員會提出上訴,還在聽證會上為自己辯護。李小吳上訴的理由是,他移民加拿大後,無法在加拿大找到高薪工作,所以去美國求職。他多年來要求華為派他到加拿大工作,但一直沒能如願。他希望有一天全家人能在加拿大團聚。

移民與難民委員會判李小吳上訴失敗。原因是他離境後,不會給本人和家人帶來困難。他可以重新申請加拿大多次往返簽證,還可以讓妻子擔保他移民加拿大。

聯邦政府的數據顯示,約十分之一的人能上訴成功。法官表示,只有情況特殊的人才能獲得同情,得以繼續留在加拿大。而有華裔移民顧問表示,很多華人失去楓葉卡後,上訴的成功率很低。

不過,加拿大海關發言人Alisson不願透露李小吳是否已被遣返。

責任編輯:江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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