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位於灣仔的香港警察總部。(圖片來源:周秀文/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8月19日訊】在反送中運動期間的6月26日夜晚,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一名身穿灰Tee的男人在現場被示威者圍堵追問其身份是否為警察,最後他跑上警察總部平臺,拿起交通錐(俗稱冰淇淋筒)及水刮自衛,因此該名警員被坊間成為水刮隊長。據《立場新聞》報導,一名25歲地盤工人被指控毆打該警員,並被以控暴動罪及襲擊罪,案件昨(18)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水刮隊長名為張金福,警員編號9192,2008年加入警隊,2018年12月後駐守灣仔分區公眾活動管理組。他供稱當晚被召回警總上班協助為警總佈防,身穿便衣沿警總外圍尋找入口進入大樓時被示威者追打,曾有一名高大男子拳擊他右邊臉,令他的「痱滋」(也稱口腔潰瘍、口瘡、嘴破等)破裂疼痛,但承認自己事後沒有就口腔的傷口求醫,但就否認在逃跑時推跌一名女生,只表示當時有「撥開」她。
辯方律師盤問時向水刮隊長展示新聞剪報,內容大意指稱他當晚喬裝成示威者,煽動在場人士衝入警總,他表示不同意報章說法。辯方律師又質疑,既然他閱覽過相關資料,為何沒有在庭上作供時提及,他表示自己並無仔細閱讀圖片和解說,沒有留意。
庭上,辯方還播放新聞片段,顯示張金福正跑向灣仔警署方向,他承認自己當時正逃走,辯方指張在中途推跌一女子,張卻反問是否是女子在阻擋他,張翻看影片和截圖後,就表示自己僅「撥開」女子而已。辯方還質疑他為何從無提及相關事宜,張就宣稱自己沒有印象。
案件被告岑曉麟25歲,報稱地盤工人。他被控三罪,包括一項暴動罪、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案件指他涉嫌在去年6月26日晚,於灣仔警察總部外參與暴動,期間襲擊警員9192張金福,對張金福造成身體傷害。而岑被控的「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則指他缺席去年區域法院的提堂。聆訊今日繼續。
水刮隊長的「痱滋」證詞惹來網友嘲笑,有網友留言指「生痱滋可以告人暴動,那麼生牙周炎是否告人謀殺呀?」,「你幾歲,這都好意思拿出來講」,「香港警察的智商低於40都不奇怪」,還有人認為,「小學生都比警察明白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