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警支队近日公布最新消息,截至8月14日,共有284名市民参与交通违章拍摄活动,提交照片近2万余张,其中被初步采用的有5750张。据悉,目前每天平均被交警采用的照片数量已在700张以上,采用率达30%以上,市民提交的照片质量有明显提高。
炎炎夏日的羊城,出现了职业拍摄违章交通的摄影师。
他们大多隐身于人行天桥、桥墩下,静候着一辆辆违章行驶的车辆进入镜头。他们选好“黄金地点”,起早贪黑,俨然成了拍摄违章的“上班一族”。
这两万余张的照片中,恐怕有不少便是他们的作品。
目击:遮阳伞下“摄影师”排成列
记者来到东风东路与陵园西路交界处的人行天桥上,看到桥上撑起了五六把遮阳伞,地上铺着报纸,伞下11个人坐成一列。他们一手拭擦额头的汗水,一手紧扣着快门线,目不转睛地盯着下面的车流。引来不少路人围观。一位路人告诉记者,一个月前就看见他们几个了,他们是专门拍摄违章行驶的“摄影师”。
这些“摄影师”有专业的光学相机和三脚架,有的还配备了快门线和长焦镜头,“摄影师”的行头还包括遮阳帽、遮阳伞、小板凳、笔记本等等。他们的遮阳伞绑在天桥护栏上固定着,镜头则透过护栏的空隙对着天桥下由西往东的车流,只要有车辆越过路面的白色实线,他们就抢着按下相机快门。
记者数了一下,一分钟之内已有六辆车子压过了白色实线,“摄影师”一发现目标便马上分配任务:“这的士是我的!”“阿青你快拍那白车!”通常谁先发现目标就是谁拍,要是角度不对,就提醒别的同伴抓拍。
记者了解到,这帮“摄影师”早上6时就来到天桥霸位,中午烈日当空,天桥上的温度也有38摄氏度左右,他们却叫了盒饭,就在天桥上吃起来,眼睛还要盯着桥下的路面。晚上,“摄影师”还继续“加班”,他们会换上1000度高感光的夜景胶卷来拍摄。一位“摄影师”告诉记者,他兴奋起来,会拍到晚上10时才“下班”。
由于天桥上的护栏外有广告牌挡住,所以能供“摄影师”拍摄的位置有限,这些“摄影师”还会通过抽签来轮候位置。记者在现场就看到有些架好了相机在后面等,等到前面的人撤走了,他们就把三脚架挪上前去补上。一位“摄影师”告诉记者,他早上6时赶到这里,有利位置已被占满了。他指着马路说:“能满足拍摄条件的天桥不多,这里刚好转弯,车辆行驶到这里通常会减速行驶,容易拍摄,于是就成了黄金宝地。”
记者在环市东路广东电视中心前的人行天桥上也发现有集中拍摄的现象,不过人数没有东风东路那条天桥上的多,只有三四人,一见到有人留意,“摄影师”们便收起相机,走开了。而在环市路、解放路、广园西路、中山大道五山路口等地,记者也发现了这类“摄影师”。
故事:拍照赚钱其乐融融
装修设计师也加入“天桥”协会,兼职“上班”整整一个月
许先生使用的是尼康和佳能的相机,还配备了240mm的镜头。7月14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奖励拍摄举报交通违章的办法开始,他就看好这一行当,已经“上班”整整一个月了。
许先生在某装修设计公司工作,因为工作比较清闲,又不需要坐班,许先生有充裕的时间“兼职”。每天,许先生都会起早赶到东风东路的天桥。
许先生笑言在天桥上拍照的都是“天桥协会”的会员,他们都是因为选中了同一座天桥才相互认识的。虽然这个“黄金地点”目前已聚集了十多号职业“摄影师”,位置变得特别珍贵。但大家混熟后,都很好商量,也很少争抢违章目标。
和记者聊天的时候,许先生的眼睛还一直盯着桥下,手一直握着快门线,趁着说话的空隙,已经按了好几次快门。下午3时许,许先生拍完第三卷胶卷,就收起所有用品到桥下的一家冲印店。冲印店的员工早已认识了这些“摄影师”,看见许先生进来,就拿给他之前冲好的一卷底片。许先生拿着底片到灯下仔细检查,把无效的片子编号抄下来,一共才5张---就是说有效的片子有31张,许先生笑了:“我的成功率越来越高了!”他还给记者打了个“十”字手势,“我一开始可是交了十筒胶卷的学费呢”。
冲印店的员工先帮许先生冲印了两张,许先生认真地看了又看,还指给记者看:“看,要这样拍到车头车尾都压到了实线,还要看得清车牌,才算成功。”捏着这两张照片,许先生说:“今天的成本在这里就赚回来了。”
一张能成功拍摄下违规行为的照片奖励20元,“摄影师”们一天消耗3筒胶卷以上,有的到下午已经拍了7卷了。一般几张照片就能把当天的成本补回来。
许先生还告诉记者,在天桥上拍摄,除了角度好之外,最重要的是隐蔽好,不然就会惹上麻烦,“如果在路边拍摄,有的司机会停车下来找你麻烦。”
议论:褒贬不一 市民看法多多
“摄影师”们拍照赚钱,乐在其中。而市民对于这一新生“行当”,却是褒贬不一。
正方
大部分人认为,广州市交警为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另外,鼓励市民举报,这种全民动员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还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有利于减少交通违章现象。
市民阿东:每天上路看到的违章真是数不胜数,如果能用DV拍摄就好了,我情愿不要钱,以让那些连灯都不打就随便变线的司机知道我的厉害。
林姓市民:为了拍一张照片,我得准备一筒胶卷在业余时间抽空去拍摄,每拍完一次还要在5天内将胶卷冲洗好提交给交警,这意味着大部分胶片要浪费,非常不划算。如果我有专门的时间来从事这项工作,当个专业户还差不多。
小岳是今年的应届毕业大学生,在校时爱好摄影,和记者聊起此事时他表示,如果一时找不到工作的话,他会考虑先干干这活。
反方
的士司机田先生曾成为“摄影师”的拍摄对象,他说自己开车从中山一路左转进入共和村时,两名男子拿照相机冲他拍照。那两人称,此处转弯属于违章,要把照片交给交警。田先生只好给了他们20元,还买了两包烟私了了。
广州网友旭日:不用培训、不用考核,随便蹲点上岗,低成本高效益。谁管?为何不考虑对提供确凿证据的举报人奖励价值20元的纪念品?譬如提供照片者将得到一卷胶卷。这样一来,受利益驱使的人会有所减少。
中山大学李同学:拍照的市民的职能已经从提供线索过渡到举证,作为市民的义务这是否合适?另外,单凭相片并不能反映违章事实的全部(或有其他导致违章原因却又未被照片所反映),以这样的照片作为执法依据是否易于产生争议?
在电视台工作的胡小姐说,她曾对环市路电视塔路段专门观察,在30分钟内可见到超过20辆次车辆违章,其中主要是越实线行车,如此推算,若有人拍摄的话,每天拍到有效违章照片超20张,以每张20元计算,岂不是月入过万?如果一旦职业拍摄者产生,那么他的收入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些问题在交警公布的举措里都找不到答案,看来要考虑的还真不少。
表态:不主张作为一种职业
交警部门指出,举报交通违章是市民的义务,让广州市民参加拍摄违章行为,是对市民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一种方式,对提高和树立广州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大有益处,但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他们并不主张将拍摄街头违章作为一种职业。
暨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秋枫认为,这些摄影师的收入是劳动所得,并不犯法,只是响应政府的规定。关键问题在于交通部门是否落实了对这些违规车辆司机的处罚。如果市民拍了照片,给了奖金,但是惩罚并没有落实下来,那么这个规定就变得没意义了。这个规定不能只是养活了一批专业户,而应该是改善交通状况,让司机在他律的环境下养成自律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