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系列举措,被海外舆论认为是胡温欲借此以争取对中共反腐成绩日益失望的民心 。
但中共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是贪腐滋生蔓延的土壤。据中国《新闻周刊》报导,中共反贪高官近日坦言,“从目前情况看,反腐败还任重道远,”“反腐败在总体上还未能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所以,不能不让人猜疑,这些“治标不治本”的突击行动,对大陆犯罪手段日益高超的各个行业、领域和环节的贪官们,究竟有多大的打击力度,是否真能遏制贪官们运用各种渠道侵吞转移巨额国有资产。
*外逃主力来自金融系统与国企
在2001年初,据中国官方的统计,当时逃往海外有贪官有4000多名,裹走的资金达50多亿人民币。仅在2000年,中国的外逃资金就达48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
大陆一些金融部门和国有企业堪称发生贪官外逃事件的重灾区。著名的案件有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逃往海外。国有企业方面,2001年被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的120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有70%为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会人员。
其中,国有控股的西安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汽车部经理周长青,曾16次赴澳门豪赌,赌光了4800多万元公款后,持假名护照,经广州由香港转法国,再由法国逃至厄瓜多尔。由于语言不通,生活无着落,他被抓获时几乎身无分文。
远华大案案发之初,索取、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的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就持因私护照,携妻仓皇出逃澳大利亚,后于2000年1月21日归案。
去年6月14日,河南两位厅局级高官在短短一年间相继出逃的经过被□光。这两位厅级官员,一个是携情妇跑到新西兰的程三昌,出逃前官衔是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另一个是出走美国的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
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正部级)去年忽然失踪,至今下落不明,传闻是为逃避贪污罪而外逃,目前正潜匿在一个西方国家,成为近10 年来外逃的中共最高层官员。
近年来,在以前被人们认为是清水衙门的一些党政部门、教育系统甚至殡仪行业中,贪腐犯罪也开始抬头。
*贪官外逃的四种去向
据大陆官方媒体报导,贪官外逃的去向大体有四类: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中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一些直接弄不到去西方大国证件的官员,索性先逃往非洲、拉美、东欧不起眼的、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国,暂时作为跳板,伺机偷渡;另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民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的便利,再逃到其它国家。
*巨额资金外逃的途径
贪官赃款能顺利漂洋过海,路径五花八门。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一般不会发生大规模资金外逃现象。而在中国,由于相关的法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金融外汇管制系统尚未建立起为大额资金外流进行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从而给资本外逃预留下较大的空间。
据大陆专家分析,贪官可以不用向国外汇款,不用走账,只需把要转移出去的巨额人民币交给某些从事外汇金融中介服务的地下钱庄,从“地下”汇款线路汇出,甚至不用面对面交易,就可以直接到境外提取美元。一般是境内外以电传方式或计算机联网各自兑付,在国内收人民币,在国外将外币支付到其账户上。
还有一种所谓“手机银行”──专做外汇非法交易的掮客,只需向联系紧密的境外机构或个人打个电话,就可以做成一笔汇兑交易。在中国沿海个别地区,这些地下钱庄和“手机银行”的运作人几乎成为半公开的经纪人。
某些国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也已经演变为国内腐败团伙的洗钱中心。国内腐败分子通过代理人或移民海外的子女、亲属,用办空壳公司的办法把黑钱洗白。如果主管部门派人去查,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编造几个亏损理由搪塞过关。
*子女留学海外助贪官资本外逃
利用上述渠道将资金转移海外后,利用留学海外的子女或家属进行巨额现金交易,成为贪官精心策划的出逃前奏。
美国媒体披露,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豪宅,一些“孤儿寡母”竟能一次性实现现金交易。这使只能靠30年分期付款,甚至要付出一辈子心血的美国邻居都看傻了眼。
2000年11月,原鞍钢集团弓长岭矿业公司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夏玉容被“双规”后查出一封还未来得及寄出的信。在这封信中,夏开列了一份高达1400多万元的家庭财产清单。这封信计划寄给其在澳大利亚留学的儿子。
大陆某官方媒体驻伦敦的记者调查发现,国内有个别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通过送子女到英国留学而将在国内的非法收入转移到子女在英国的账户上,有的甚至在英国置办房产。这些家长大多是市县的局级或处级干部,其子女作为一个外国学生在英国读完本科,竟能支付起将近100万元人民币的总花费。北京市一位处级干部将子女送到英国后,自己四处看房,意欲在英国购买两处房产,以备不时之需。
*缉捕外逃贪官三难
据南方都市报引述深圳市检察院的分析,查办涉外腐败案件及缉捕外逃贪官往往存在“三难”:有关证人、证据在外,导致调查取证难;有关赃款赃物在外,导致追赃难;有关犯罪嫌疑人在外,导致缉捕案犯难。查办这类案件还涉及到与不同法律环境下反贪机构合作的问题。
因此防止贪官外逃成为中共新一轮肃贪突击行动的要务。中南海因此出台突击收缴高官出境通行证和出国护照,以及在各航空港和陆路边境加强对出境、出国党政干部证件的检验的举措。
但如何铲除贪腐滋生蔓延的土壤,即现行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可能是中共目前还无法摆脱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