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案祸起死者夫妻的农用车,刮了停在路边的宝马车;众人围观了宝马车的主人是怎么打骂农用车的主人,然后,目睹了苏秀文是如何驾起宝马冲向人群。事后,纷传肇事方如何财大气粗,开口用100万摆平;新闻如何被压,采访记者受到威胁;交警如何为难,声称证据都对肇事方有利,并说对死者赔偿9.9万元,对农民家庭不是小数,特别是最后“判二缓三”的结果,让人感觉畸轻不公(1月4日《沈阳今报》)……于是,人们纷传,苏秀文是“领导家属”;再于是,就有了高官的“辟谣”。
人们可以相信苏秀文开车冲向人群不是出于故意,因为有钱人更会珍惜生命与自由(没钱,却同样拥有珍惜生命的权利);但人们没法不鄙夷善后过程中出现的以富凌贫与趋炎附势:如此一般的刑事案件,值得如此控制新闻吗?对一个农民家庭,9.9万元不是小数,换作别的受害者,是不是可以多赔点?后一个疑问产生于肇事者的有钱,前一个疑问不能不叫疑心:肇事者是否同时还有权。疑心疑得并非没有道理。
非常偶然地看到前一天,来自《华西都市报》的一则报道,说在廊坊市四套班子联席会议上,市委书记承诺,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市领导应率先垂范,如有违章行为,交警可直接处理(1月5日该报)。可见,在没有市委书记作出这一承诺之前,市领导违反交通规则,交警是不能“直接处理”的。不能“直接处理”,又怎么“处理”呢?潜台词谁都懂:人比法大,法要看人。媒体正面报道这则消息,旨在肯定廊坊此举的进步意义;但也在昭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付诸实践的艰难。--人们疑心“宝马案”的肇事者是“领导家属”,这不正是一个合适的背景依据?
但有了高官的辟谣,苏秀文不是“领导家属”,当是事实;有了高官的承诺,此案会被公正地重审,这也可以相信。但更重要的是,何时可以不再有这样的谣言?何时交警照章处理交通违章者,法院公正判决交通肇事案,可以再也无需领导的承诺。--这就是对“宝马案”需高官辟谣,所引发的忧虑与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