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报告(III)依掌握的事实证据,发现1)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等“指定”媒体垄断消息,对指定媒体外的其他媒体封锁消息。同时这些“指定”媒体刻意编造、炮制新闻,其中包括署名记者没有参与采访,报道中出现过的诸多人物表示并没有接受过采访等。2)公安和中央610在背后直接操纵此案。案发后,来自北京和中央某部门的高层入住龙港某高级饭店,包下20多间房;而这些参与此案的中央来的“专案组”的成员在案件所谓破获后(2003/7/1) 并未离开龙港镇,而是在所有“指定”媒体公布报道后的7月15日离开。3)参与此案报导的新华社记者和当地专案组成员近期纷纷以升职方式调离。如对此案进行报道的新华社记者张奇志被提升为采访室副主任,陈学超原为龙港分局教导员,现升为苍南县刑侦大队长,陈玉民原在龙港镇现提升到苍南县公安局长。
指定媒体 炮制新闻
指定媒体 垄断报道
自2003年7月2日新华社宣称“浙江投毒案”与“法轮功”有关后,关于此案的报道遍布中国各省市主要媒体,掀起了又一轮对法轮功的媒体战。然而调查显示,尽管众多媒体的转载了这一事件的报道,真正对此案过程进行采访和报道的权利却被严格地控制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以及法制日报。7月2日以前,案发后不久,曾有地方媒体进行两次报道,没有将此案与法轮功联系起来。7月2日后,地方媒体没有再对案件进行过报道,并且之前的报道也被从网站删掉。从7月2日到7月15日,以上三家中央媒体分别派记者到龙港镇对犯罪嫌疑人陈福兆、公安、陈家人以及当地群众进行采访,并且炮制了所谓的“反修”、“不真、不善、不忍”、“杀人提高层次”等与法轮功教义完全相反的理论。参与采访报道的记者是:中央电视台李玉强(注:李玉强不属于中央电视台正式编制,参加过众多对法轮功进行诬蔑的媒体报道,是“天安门自焚伪案”报道的主要记者。)、新华社浙江分社张奇志、新华社浙江分社温州支社社长张和平、新华社记者邬焕庆(参与报道过“天安门自焚伪案”)、和法制日报社记者李新会。
一位知情的记者在接受调查时说:这个案子(浙江626投毒案)报导什么,不报导什么,怎样报导,在什么时间报导,都是有严格的导向的,并且是由相关的国家部门指导的。
署名记者却没有参与采访
2003年7月2日,新华网浙江频道发表署名记者卢晶文章,宣称“浙江特大系列投毒杀人案告破”,这是第一篇将此案与法轮功联系在一起的报道。然而追查国际了解到,卢晶系新华社浙江分社政文编辑部记者,她没有参与此案直接的采访,这篇报道由其它记者负责,她并不知情。另一位知情人透露,这篇报道是由新华社浙江分社政文室采编室记者张奇志负责,张奇志还与张和平在7月14日再次报道此案,并抛出“反修”理论。前不久,张奇志因为报道有功,被升任为浙江分社政文采编室副主任。
炮制“天安门自焚”报道的李玉强再次出场
2003年7月14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关于此案的“焦点访谈”节目,并事先于新闻节目中通知观看此节目,一些工作部门和机关由上级通知来组织观看此节目,明显有别与一般新闻和电视节目的操作。
此集“焦点访谈”的采访报道再次由多次拍摄故意歪曲和诽谤“法轮功”节目的女记者李玉强负责,播出为“焦点访谈”主持人柏杨。李玉强的头衔是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记者,可实际上李玉强不属于中央电视台的正式编制。据知情人介绍,“这位名不见经传的记者来自于东北,因为反面报道法轮功,获得了新闻奖,中央电视台的诽谤法轮功节目主要由她采访。”
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后,李玉强担任主要采访记者和编辑,参与制作了前后三次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法轮功进行恶意诽谤。2002年初,李玉强在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采访王博时,曾和那里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进行所谓的“座谈”,当时有法轮功学员问她“自焚”镜头的种种疑点和漏洞(尤其是已烧得黑焦的王进东,两腿间夹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却完好无损)。李玉强公开承认:广场上的“王进东”腿中间的雪碧瓶子是他们放进去的,此镜头是他们“补拍”的。她说这是为了让人相信是法轮功在自焚,早知道会被识破就不拍了。
爱尔兰研究生、法轮功学员赵明说,他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曾被‘焦点访谈’专门负责制作诬陷诽谤法轮功的节目女记者李玉强进行过所谓采访。李玉强为套取可供造假的资料,甚至向赵明表示自己支持法轮功。但是她转身就可随意进行剪接拼凑新闻,实在找不到漏洞,就以旁白的说词配画面制作假新闻。”
李玉强还参与过很多对法轮功进行恶意诋毁的报道,包括文字和电视,在这里不一一列举。(追查国际将有专门调查报告)值得注意的是,在每次的电视采访中,李玉强从来没有在电视上正面出现过,总是采访侧面、背影或黑光来遮盖其真实相貌。
2003年年初,追查国际曾接到关于李玉强的举报,指:“李玉强并不是单纯的记者身份,她多次到全国各地关押法轮功的劳教所、洗脑班等去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转化’。李实际为610办公室工作。”
不存在的采访
在“指定”媒体的诸多报道中出现的多位受访者,经实际调查,却发现有关他们接受采访的报道竟都是编造的。
一位报道中被采访的村干部接受调查时说,“根本没有见过记者,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为何出现在报纸上。…我长期在外做生意,事情发生时,根本不在本地。…报纸上出现的(我)名字和职位到是对的,但没有说过那样的话”。
一位陈福兆的陈姓朋友说,“记者采访他,写出来的报道与他说的不一样。把他和陈福兆父母的关系都搞坏了。”
陈福兆的一位相识也说,自己没说过的话上了报纸。
还有一位某共青团干部也在报道中出现,说:“两年前见过陈福兆,没有接受过采访。他们(记者)是用了我的名字。”
媒体刻意回避陈福兆的精神障碍
陈福兆的家人、朋友、熟人,甚至专门负责镇压法轮功的政府官员,都证实他很早以前就有精神障碍,并且在案发之前接受过治疗(见“追查国际”调查报告二)。但是在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却刻意回避这一事实,反而把陈福兆奇怪的言论和杀人的行为,归结为法轮功的诱导。尤其新华社2003年7月14日的报道称,陈福兆是因为“反修”法轮功提倡的“真善忍”而杀人的,但是没有解释,与“真善忍”相反的行为为什么与法轮功有关联,以及有何关联。
根据调查可以看出,在“浙江毒杀乞丐案”的报道中,由中央610操控,媒体专事诋毁法轮功的记者“操刀”,刻意忽略陈福兆罹患精神病的事实,把不合逻辑的言语说成是他受法轮功的诱导,把系列毒杀乞丐的罪行说成是他修炼法轮功的需要,完全迎合当局诬蔑、镇压法轮功的需求。一些知情人士被警告和禁声。
中央610和公安高层直接操作
在调查过程中当地法院和宣传部门人员均要求调查人员向610查询此事,而浙江省610的人员竟对调查人员声称此案要找就找中央610。
中央专案组来人住龙港当地高级饭店
龙港某高级饭店在接受调查时确认,负责此案从北京来的 ”专案组”的成员在案件破获后(2003/7/1) 并未离开藏南县龙港镇而是到7月14日后才离开。而官方指定媒体确认是从20003/7/9去采访的。中央专案组来人住在该饭店,总共有20多间房,包括有3、4间最贵的房间。相反同是来调查的浙江公安厅和当地公安住在另外一个便宜的旅店。
多名地方专案组成员得到提升
确凿的证据显示,多名专案组成员于近期得到提升。其中包括,张奇志,原新华社浙江分社正文采访室记者,报道浙江毒杀乞丐案后,被提升为采访室副主任;陈学超,原苍南县龙港分局教导员,现提升为苍南县刑侦大队长。陈玉民,原来在龙港镇派出所工作,现提升为苍南县公安局副局长。
同期发生的多起杀乞丐案被略过
新华社称,龙港镇系列毒杀乞讨案发生在5月25到6月26日期间。然而就在5月24日温州地区破获了一件非常类似的杀乞丐案,罪犯陈勇锋针对外来乞讨、拾荒者进行系列做案,手段残忍,先后杀害十名乞丐,分尸九名。然而此案却没有得到公安高层和新华社的任何关注,一家当地媒体曾对此进行报道,但随即因与此案发生时间相近,案件之后被低调处理。陈勇锋案与陈福兆案到底有没有更深层的联系还不能确定,然而两件类似的毒杀乞丐案却受到了在媒体和公安方面得到的完全相反处理,显示出陈福兆案背后另有隐情。
知情记者说“请律师也没有用” 陈福兆在被采访中并不清醒
一位采访过陈福兆的记者对陈的朋友说:找不找律师关系不大,花钱多的律师不用找了。随便找个律师就可以了。…花钱也没用。你想想,中央都来人了,这是什么问题。 另一位记者对陈的朋友说:陈福兆在被采访时有时清醒有时不清醒,但这是国家行为,你不要管了,别费心了,请律师也没有用。
调查结论
追查国际于2003年7月2日对此进行立案以来,通过半年来深入实地等多种方式的调查,掌握了以下的事实证据。1、此案由中央610、公安部背后操纵,其目的是诬陷、嫁祸法轮功,混淆大众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