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泻地方法院上周五(26日)裁决,日本政府和一家私人企业需要赔偿12名在二次大战期间被强虏到日本做苦工的中国人合共8,800万日元(83万美元)的损害赔偿。
法务省在声明中表示:“这个决定...难以接受,我们决定要求更高层的裁决。”
这批原诉人的律师和支持者周一(29日)曾要求日本政府不要提出上诉。部分人认为,这次裁决将可以作为其他同类型案件的先例。
法务省表示,在1972年日中建交的联合声明公布后,这些人已经没有权利提出索偿,对于法庭承认他们索偿的权利,并判令赔偿是不对的。
法务省又表示,再者新泻地方法院的判决也背离了其他法庭有关强迫苦工的诉讼,承认日本政府有责任看管工人的安全。
牵涉这起赔偿诉讼的Rinko Corp公司,已经提出上诉。它提出的申辩理由为,在大战期间强迫当苦功是一种国家的政策,该公司没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所受到的指控,是Rinko Corp前身的公司所为。
对日本政府或企业提出这类涉及战时索偿的诉讼有数十起,差不多所有这类诉讼原告人都败诉,因此这次新泻地方法院判处原诉人胜诉,媒体认为是为其他同类型的索偿开了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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