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3日)
综述
自从99年江泽民和"610”系统在中国大陆打压法轮功的开始,这场大规模针对法轮功修群体的政治迫害就被同时推向海外。本报告通过对海外使领馆对海外法轮功修群体迫害的大量证据得出结论:海外迫害是在江泽民和中央"610”的直接指挥下实施的,是蓄意的、系统的、有计划的进行的。中国驻外机构系统的向中国以外地区输出仇恨、扩展迫害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国际外交公约,而且违反了中国驻外机构所在国的法律。
海外迫害的基地--各国中使、领馆
针对中国大陆以外的法轮功修炼群体及其反迫害的活动,江泽民下令"加强海外斗争”。于是,对法轮功的打压成了中国对外交往的原则和工作重点。派驻在各国的大使级、领事级外交官、参赞等通过各种方式扩散国内的仇恨宣传,剥夺海外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推行迫害政策。这些已成为中国外交官的日常工作。
附带包装精美的仇恨宣传小册子的外交"公函”被发送到各个国家的各级政府、政府官员、媒体和非政府组织。贸易利益和外交压力被用来阻止当地政府对法轮功的公开支持和褒奖;阻碍法轮功学员在当地开展的活动;抑制停止迫害的谴责和呼吁;压制支持法轮功媒体的覆盖和报道;逃避联合国人权会议上的谴责和制裁;影响各国惩治迫害元凶的法律诉讼……。江泽民集团甚至胁迫主权国家,做出违背本国法律和民心的不道义行为(如江泽民出访德国和冰岛的对法轮功学员人权侵犯的事件等)。
华人社区煽动仇恨的"一条龙”作业
每次江泽民集团利用中国的官方媒体发动对法轮功的舆论攻势的同时,这些宣传就会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卫星、互联网等被传往海外。一些使领馆通过图片展、节日聚会、免费电影晚会等方式对海外华人推销大陆的反法轮功宣传;再组织与使、领馆过从甚密的"特殊”华人社团进行"揭批”、"声讨”。然后通过中国官方媒体将这类"揭批”返销中国。
对海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未间断
在海外使、领馆的指挥下,海外法轮功学员也遭受严重身心伤害(暴力袭击、拟定黑名单、监视、威胁、恐吓、株连等),合法权益被剥夺(拒发或延发护照或签证、剥夺会员资格等),法轮功学员正常的社区活动受到干扰。归国人员受到监视、绑架、洗脑、酷刑和监禁等(受害者如美国公民李祥春、爱尔兰留学生赵明等)。
使领馆在社区中煽动仇恨,给海外法轮功学员造成巨大的精神和名誉伤害。仇恨宣传使法轮功学员在社区中面临歧视、孤立和误解。
海外迫害是系统迫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实上,海外迫害是同其他领域对法轮功的迫害同步进行的。这些迫害的幕后操纵者均为江泽民和"610”系统。中央610办公室的负责人之一刘京就曾在多种场合向国际社会散布仇恨,并在日内瓦国际人权会议上为迫害辩护。国安、公安、网络警察、海关警察等大量人力被用于收集海外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制造海外黑名单。
培养外交人员的高校中,大行仇恨宣传和群众运动;是否反对法轮功,成为外交部能否录用的条件。外交部的录用考试中,攻击法轮功的内容成为应试人员无法回避的考题;海外的中文学校也成了使领馆利用推广迫害的场所。文化、经贸、宗教、妇女组织的国际交流中,反法轮功的内容被人为地加入进来。
用政治手段影响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决定,影响国际上对包括法轮功问题在内的中国人权状况的关注。
然而,江泽民集团利用驻外机构输出对法轮功的迫害,遭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的抵制,也让越来越多国家的政府和人民看清了这场镇压的真相。一些国家的法轮功学员更是采取法律手段把参与迫害的中国驻外使领馆人员和在当地追随领馆参与迫害的人员告上法庭,将迫害责任人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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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泽民对外宣传渗透把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延伸到海外的调查报告
2004年5月17日
简述:
1992年法轮功传出后,由于其显著的祛病健身效果和对道德回升的作用,在民间得到广泛传播。要想镇压这样一个没有政治目的的修炼团体,江泽民最缺乏的就是合法性和群众基础。为了制造民意和强奸民意,江泽民动用了全部国家宣传机器,四年多来不遗余力从不间断的编造谎言诋毁攻击法轮功,在传媒信息高度垄断、不同声音被彻底封锁的中国大陆实行全民洗脑宣传。整个迫害从开始就一直是由暴力和谎言维系着。
由于很清楚地知道这场对本国人民大规模人权侵犯的的不合法性必然会招致国际舆论的谴责,江泽民一改中共历史上“关起门来搞运动”的传统,从镇压一开始就主动邀请西方政要和媒体介入,试图以争取到他们的支持来使镇压合法化,同时缓解国际压力。例如,江泽民本人于1999年出访6国进行“人际传播”活动;在十月底借接受法国《费加罗报》书面采访之机亲口宣称法轮功为邪教。因此,对法轮功的迫害和通过宣传对民众的系统性洗脑从一开始就是在中国大陆和海外同步进行的。
在对中国境内民众进行强制灌输和暴力洗脑的同时,利用喉舌媒体输出对法轮功的仇恨,收买胁迫境外中外媒体参与迫害和拉拢渗透西方主流媒体对全世界民众进行系统性洗脑是江泽民集团灭绝法轮功政策的重要环节。
一、实施江提出的“主动出击”战略,利用喉舌媒体输出对法轮功的仇恨
江泽民本人直接指挥对外宣传的媒体舆论工作。他在1999年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我们应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分析形势,审时度势,研究和制定未来的宣传战略,把对外宣传工作做得更好,使我们在国际上具有同我们的地位和声望相称的强大的宣传舆论力量。”[1]
2001年10月26日,当时的中宣部部长、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丁关根在中国记协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上讲,“当前,新闻工作第一位的任务,……自觉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党和政府的声音送到千家万户,把中国的声音传向世界各地”。[2]
2003年1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提出“充分发挥中央主要涉外媒体的作用” “扩大在海外的影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作好外国媒体和记者的工作;提高外宣品的制作质量,扩大对外发行渠道,探索建立外宣品的市场发行机制,千方百计地把我们的外宣品送到外国人手里”。[3]
在2003年1月的这次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还做出多项决议,宣布将对外采取更大的宣传渗透行动。其后,根据李长春讲话中关于“建立对外宣传的统筹协调机制”的要求[3],中共政府的二十五个部门,成立了“中央对外宣传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和具体实施海外宣传专案。归中共中央外宣办牵头负责领导,参与其中的有:中宣部、中央外宣办、中联部、外交部、中央台办、财政部、教育部、广电总局、国家宗教局、民航总局等。[4]
2004年4月20日至21日,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李长春再次强调用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思想统领对外宣传,“着眼于营造有利于我的国际舆论环境”,“要努力创新对外宣传的内容、方法和手段,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更多地理解和支持”。李长春还提出“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是宣传思想战线的一项战略性任务”。[5]
新华通讯社副总编辑夏林提出舆论战投资是“国防开支”,“意识形态存在两个战场:一个是国内宣传阵地,一个是国际舆论舞台”,“要不失时机地实施江泽民同志提出的‘走出去’的开放战略,为中国创造有利的国际舆论氛围”。[6]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任编辑郭景哲在“讲究宣传艺术 注重宣传效果” 讲述其运用江的理论输出反法轮功宣传的心得:“江泽民同志说,‘要打主动仗,力争先发制人。……对外宣传在许多时候也像打仗一样,要一手拿盾,防御敌人进攻;一手拿矛,主动出击。’……在对外报道国内揭批‘法轮功’时,我们照搬对内宣传的一套,用了一些名词术语,外国受众很难理解和接受。后来,我们在对外宣传中已经明确指出‘法轮功’就是邪教,外国受众一下子就明白了,接受了。这有利于争取国际舆论,……”。[7]
江的“对外宣传要打主动仗,先声夺人,强调新闻时效”的命令在“天安门自焚案”,“京城血案”,“浙江乞丐毒杀案”等恶性栽赃陷害法轮功案件的对外报道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运用和发挥。(详见追查国际《中国大陆部分媒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追查报告》)
二. 收买胁迫境外中文媒体对海外中国人洗脑并参与迫害
美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华人英文能力有限,主要依赖中文媒体提供信息,而华文报纸正是这些华人获得信息的主要来源。[8] 而在美国的四家主要华文报纸和大部分华语广播电视都被中共渗透甚至控制。
美国独立非盈利机构詹姆斯通基金会(Jamestown Foundation)2001年11月21日发表的中国简讯(China Brief)中,有一篇文章题爲“中国政府是如何试图控制美国的华语媒体的”,披露中共主要使用四个策略来掌控美国的中文媒体[9]
(1)以全资或拥有主要股份的形式直接控制报纸、电视、无线广播;
(2)政府利用独立媒体在大陆的商业利益来影响这些媒体;
(3)购买广播时段或广告空间;
(4)安排中共自己的人到独立媒体工作,在内部起作用。
《星岛日报》最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就是911刚过不久,将法轮功学员的照片与日本真理教头子的照片放到一起,不用看文字,光看这几张照片就会对法轮功产生不好的印象。[10]
据法轮功学员告《侨报》一案原告代理律师披露,《侨报》自1999年7月20 日江泽民下令镇压法轮功以来直到2002年5月,在这两年零七个月中,共刊登攻击法轮功反面文章300多篇,平均三天一篇,除了转载大量官方媒体的文章外,还有很多该报的述评文章,观点与国内的官方媒体同出一辙。作为一个媒体,没有一篇法轮功的正面报道,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它的目的性。[11]
加拿大《华侨时报》2001年11月3日第31版上刊登文章《加拿大法轮功受害者之声》,全文没有任何列举事实,完全是不堪入耳的谩骂。这样的文章也被中共媒体作为海外华人反法轮功的证据向中国返销。[12]
三、中共利用各种方式向海外中文传媒统战,影响全球舆论导向
《追查国际》注意到,中共正在利用“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等全方位向海外中文传媒进行统战。
2001年9月16日至18日在南京举办的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由中国对外宣传的国家通讯社--中国新闻社主办。据称到会的境外媒体来自五大洲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共有一百三十多家,一百五十位世界华文传媒高层人士参加。中国大陆也有60多家新闻机构参会。中共主管宣传和统战的各级官员参加了会议并作指导性讲话。[13]
论坛的议题有:“海外华文媒体的定位与应扮演的角色” 、“海外华文媒体与国内媒体如何加强合作”等。论坛就中共的意识形态统领对外宣传和“创造有利的国际舆论氛围”这一宣传策略引导海外媒体进行充分讨论和出谋划策。[13]
在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与会的海外媒体借“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为中共发表反法轮功宣传,对法轮功修炼团体进行造谣诋毁。参于海外反法轮功宣传的媒体有:
澳大利亚《澳华时报》。2001年9月16日-18日,澳大利亚《澳华时报》的发行人祝敏申在“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发言中说,“出于新移民同‘祖籍国千丝万缕’的联系,《澳华时报》积极地与中国的主要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澳华时报》在批判台独、藏独,声讨北约轰炸,驳斥考克斯报告、揭露“法轮功”本质等大是大非问题上,都发表了旗帜鲜明的文章”。[14]
1999年8月13日《澳华时报》发表文章攻击诋毁法轮功,并表态紧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图1)。此文被《人民日报》等中共媒体转载[15]。
美国芝加哥《中国之星电视》总裁及《辰报》发行人,原中共官员黛薇在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上提到:“3年前,《侨报》停止在中部地区发行,至使中部地区没有一份能正确代表中国声音的官方或半官方的报纸。近年,更有一些报纸滑到极右的方面,刊出与时代严重不合拍的类似“结成反共大同盟”的口号,大篇幅刊登“法轮功”,“《辰报》是唯一不刊登‘法轮功’文章的报纸,……。”
(黛薇原名周蝶慧,原河北省青联委员,邯郸市政协常委,邯郸市妇联常委,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16]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一次年会在北京召开年会。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大陆、港澳台、日本、美国、匈牙利、加拿大等地的媒体高层人员都出席了会议。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分管宣传的李长春接见了与会代表,中宣部长刘云山在开幕式上致词。[17]
无论是“世界华文传媒论坛”还是“世界中文报业协会”年会,我们都看到江泽民集团正在全方位地向海外中文传媒进行统战,企图利用海外中文传媒影响全球舆论导向。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通过海外媒体为其泡沫经济吹嘘,从而吸纳外资以维持整个大系统的供血,二是明示暗示让海外媒体多考虑自身在海外的生存发展,报道合中新社口味的将会有中国的商机经济为后盾。以此诱惑海外中文传媒,“借船出海” (由大陆报刊提供专版),成为中共喉舌的传声筒、代言人。
四、“借船出海”,是中共媒体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借船出海”的意思就是由中国媒体承包海外中文报刊的版面,由中国负责内容和编排,利用原有的海外中(英)文媒体来替中共作对外宣传。江泽民集团通过“借船出海”可达到“一箭双雕”目的:一是将这些大陆炮制的“揭批”法轮功的文章和消息“借船出海”,在海外华文媒体刊登,然后返销国内,以营造海外华侨对江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支持”和“声援”的假象,欺骗中国国内民众,以误导和迫使他们参与迫害;二是利用海外中文传媒影响全球舆论导向,对全球华人,甚至对西方人进行洗脑。通过这种长期洗脑将仇恨植入海外华人心中,潜移默化地影响海外华人和各国公民,从而影响民选各国政府官员对迫害的谴责态度,甚至本国的政策决策。
借船出海,是中共媒体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从黑龙江省对外宣传工作要点即可见一斑。
2003年黑龙江省对外宣传工作要点是“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大战略”、“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外宣战役、外宣活动” “有效利用“哈洽会”、“冰雪节”、“滑雪节”、“冬展会”、“绿博会”、“哈夏会”等各种各类招商引资、经贸洽谈、产品展销、文化交流活动,精心组织外宣战役,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
“要充分发挥中央对外传媒和海外传媒的桥梁作用,继续加强与中央电视台四频道、英语九频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新华社对外部、中国新闻社、《中国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中央对外媒体及华语媒和美联社、路透社、美国CNN有线电视网、日本NHK电视新闻,俄罗斯公众电视台、法国《欧洲时报》、凤凰卫视等海外主流媒体及华语媒体的合作,依据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增强合作的计划性、时效性。在积极邀请这些媒体来我省采访的同时,更要主动做好节目选送和交流、频道交换、提供新闻线索和素材、专版特刊组稿等各项工作。”
“要加强与香港《大公报》、香港《文汇报》、《中国日报》驻我省记者站和办事外及美国《国际日报》(黑龙江专版)的合作、指导和管理,加强沟通和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研究和掌握海外舆情,增强这些媒体对外宣传黑龙江的正确性、准确性、针对性,在不断提高落地率和影响力上下功夫。” [18]
中央电视台的国际频道(CCTV-4)外语新闻部十分重视外宣“借船出海”,积极向美国有线电视网CNN提供新闻,1999年共向CNN提供140条新闻,全部播出。[19]
美国《国际日报》是全美第二大华文报纸,总部设于洛杉矶,主要发行美国、加拿大,读者群是在美、加华侨、华人。1999年10月15日经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同意在《国际日报》创办《中国新闻》专版。随即,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正式组建《国际日报•中国新闻》编辑部,开始协助美国《国际日报》采编出版《中国新闻》专版。经过半个月的筹建,从11月1日开始,即采用因特网“点对点”传输,每天传送对开八个版在美国出版,包括《中国大陆要闻》、《中国大陆综合》、《中国大陆经济》、《中国大陆社会》、《中国大陆体育》和《中国大陆影视》、《神州揽胜》、《文摘》、《股市》、《医疗保健》等。美国《国际日报•中国新闻》和泰国《京华中原联合日报•中国新闻》的出版,扩大了中国传媒在海外的影响,开辟了中国对外宣传的新阵地。[20]
据《国际日报》董事长熊德龙称,《国际日报》摆脱困境靠的是把自己的船借给中共媒体。《国际日报》一九八一年创刊以来,连年亏损,自从逐步追求并寻到自己的特色之后才慢慢摆脱困境。熊德龙的特色化道路,主要有以下几点,包括:“将当地发生的事件在当地即刻采写编辑的方法采编原汁原味的消息;与中国报纸合作,利用自己的网络,“借船出海”使中国信息能及时传送到侨胞面前;……”。[21]
《国际日报》印尼版刊登中共口径的反法轮功文章,再被中国官方媒体向大陆报道。中新网2003年3月9日从印尼雅加达报道说,8日当地出版的《国际日报》刊登了题为《“法轮功”害人不浅》的文章并乘机炒作。
《澳洲侨报》社长金凯平对中国媒体与海外媒体的合作形式(以报刊为例)提出建议:
1. 合资、合作经营。
2. 有限合作。
A、互换版面:
B、互换广告:
C、承包版面:由中国媒体承包澳洲中文报刊的版面。固定由中国负责内容、美工、设计和编排,澳方负责接收、插印。由中方支付一定费用,补贴印刷、发行开支。这种形式比较简单可行。[22]
总部位于美国休斯顿的《美南新闻》报于2004年3月29日星期一7B版刊登了题为“2003十大悲情事件”的文章。其中“乞丐死于邪教投毒”一段完全照搬新华社捏造法轮功学员投毒的谎言[23]。关于此“乞丐投毒案”《追查国际》已有详细报告[24]。《美南新闻》确认这是一次失误并已向休斯顿法轮功学员表示歉意。《美南新闻》有关人士表示,报社每天的“大陆新闻”整个一版都是由大陆新闻机构排版,由大陆直接传送到报社后在美国印刷。这次失误是由于当班编辑没有仔细审阅大陆传送来的版面造成的[25]。显然,直接向海外中文媒体传送整版“大陆新闻”已成为“借船出海”的常规操作。
五、中央电视台的国际频道(CCTV-4、9)在海外渗透输出仇恨
作为大陆最大的官方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在对外宣传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目前已经覆盖全球120多个国家,并逐渐步入美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主流社会。针对法轮功的仇恨宣传作为“重大事件”、“重大政策、法规”,几年来一直是江泽民集团的宣传重点,自然也被传播到了全球众多国家。
CCTV对外宣传内容大面积覆盖全球
2004年4月28日,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近年来,中央电视台对外宣传阵地不断加强,外宣频道和播出时间成倍增加,实现24小时不间断播出;海外落地范围迅速拓展,在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落地入户,一举进入西方主流社会。同时,与世界134个国家和地区的208个媒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26]
赵化勇说,“为拓展CCTV-4、CCTV-9在世界各地更大范围的落地,中央电视台积极实施‘走出去’工程,近年来还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海外落地频道已由一个增至两个,播出时间已由24小时增加到48小时。CCTV-4已在北美、欧、亚、非、大洋洲和中南美洲的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落地入户。CCTV-9在美洲、欧洲、非洲以及我国香港等地区落地入户,逐渐步入美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主流社会,增强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中央电视台还要积极开展与海外媒体多层次的合作。如合作制作节目……”
谈到2004年的工作和计划时,赵化勇称,2004年,中央电视台将“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和宣传语态,积极构建多语种、多频道的国际传播格局。2004年1月1日正式开播西班牙语节目,2004年5月1日对第五套英语频道进行全新改版,同时搭建北美外宣平台。在2005年前开办对外中文新闻资讯频道和中文文化娱乐频道。”[26]
据调查,2000年9月25日中国第一个面向全世界英语观众的、全天24小时不间断播出的英语电视频道(CCTV-9)正式开播,播出信号经过数字压缩后,和中文国际频道(CCTV-4)一并通过8颗卫星上的9个转发器,向全世界播出,覆盖全球98%的陆地和海洋。英语频道通过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国际互联网向全世界传播。
4年来, CCTV的两个频道从当初的8颗卫星发展到目前的37颗卫星向全球播出,较之对国内仅通过6颗卫星播出,中共对海外华人和西方自由世界进行大面积意识形态的渗透可见一斑。[27]
为达到宣传目的中央电视台大量隐瞒真相、并造假
原CCTV英语频道(CCTV 9)外籍专家琼.玛尔提丝(Joan Maltese)女士2002年至2003年在中国中央电视台工作了一年半时间。谈到她在中国中央电视台工作的感受时说:“我们没有遵守新闻记者的真正的、真正的使命。”“因爲那里有新闻检查员,就坐在我们的新闻部办公室,是政府的新闻检察员。而且有时候我们写的最初的新闻稿件被改了。我完全知道。”而她的中国同行,“事实上他们觉得做政府让他们做的事,不报导真相而试图让中国看起来不错,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因爲媒体是,基本上是政府的代理。如果你到中国媒体去指称他们:你撒谎,你爲政府歌功颂德,你立刻就有麻烦。另外就是,那里只有一个,只有一个声音。中国只有一个官方的声音。……所以中国人没有机会了解别人怎么说,别的可能的访谈是什么样的故事。”[28]
从下面中央电视台重大事件的报道可以看到隐瞒真相、大量造假的程度:2003年,SARS疫情蔓延期间,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并没有报告SARS的真实疫情,而是说疫情被“有效控制”,并鼓励外国游客到中国大城市旅游;江泽民的亲信、中国卫生部长张文康通过中央电视台对全世界粉饰太平,掩盖已经蔓延到境外的疫情,致使SARS蔓延,并波及世界,导致数千人丧生。[29]
中央电视台利用通过卫星将仇恨宣传传遍世界
2000年5月26日CCTV的《焦点访谈》播出了18分钟攻击法轮功的特别节目。中央610办公室负责人审看节目后要求CCTV把节目翻录成录像带送海外使馆,同时译成英文对外播出。[30]
事实上,5年来,中央电视台不断的制造攻击法轮功的仇恨宣传(见本书关于媒体追查报告),并通过卫星将这些仇恨节目传播到海外。如用所谓“天安门广场自焚”、“京城血案”,“浙江毒杀乞丐案”等恶性案件栽赃陷害法轮功,在世界范围内煽动仇恨。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签证处大厅里摆放着一台宽屏彩电,平时签证时间都要播放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节目供等待签证的人观看。当天记者赶到中国大使馆签证处时,只见不少等待签证的华人正在聚精会神地观看有关‘法轮功练习者天安门自焚事件’报道的电视录像,一些孩子被呈现在电视画面中的事实惊呆了。”[31]
另据新华网2001年2月1日报道:“中央电视台近日播放的‘法轮功’……残害生命的新闻专题片在旅法华侨华人中引起了极大的震惊和愤慨。”[32]
2002年8月16日,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公布了对加拿大中文城市电视台转播中国中央电视台的一则谋杀案报道(所谓“京城血案”)做出的裁决,判定城市电视在2001年12月16日转播的中央电视台的这起谋杀案和法轮功联系起来,违反了加拿大广播协会制订的“职业道德守则”和“有关暴力守则”、以及广播电视新闻主编协会的“(新闻业)职业道德守则”中的四条规定。委员会仲裁小组认为:将谋杀行为与法轮功联系起来没有真实可靠的依据,是对法轮功的攻击…并要求该电视台在黄金时间等播放此决定。[33]
六、中国驻外机构领馆官员领导海外华文媒体的宣传渗透
《追查国际》注意到,中共对外宣传会议,不仅有政府各部门(及各省)负责外宣工作的高层官员参加,而且还有中共派驻西方国家、包括驻美使领馆官员参加,这意味着北京通过派驻美国等西方国家使领馆官员来领导海外华文媒体的宣传渗透。
1999年2月25日至27日, 中共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当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以及有关部门官员出席了会议。中共的《开放与传播》期刊1999年第一期是这样报道的:“各地负责外宣工作的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中央对外新闻宣传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驻外使领馆的同志参加了会议”,“江泽民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并强调指出,要站在更高起点上把外宣工作做得更好,要在国际上形成同我国地位和声望相称的强大宣传舆论力量”。“会议认为,江泽民总书记对外宣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外宣工作的战略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和方针原则,对外宣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34]
在中央电视台(CCTV)的大事记中,记录了在2000年10月11日,赵化勇台长会见了中国驻德国大使卢秋田。赵台长向卢大使介绍了中央电视台9月25日正式开播的英语频道(CCTV-9)及国际频道(CCTV-4)卫星电视节目在海外的落地情况,希望卢秋田继续关注中央电视台两个外宣频道在海外的落地工作。卢秋田则表示“将向外交部领导建议,把电视外宣工作列入我驻外使领馆的重要议事日程”。[35]
中国旅美学者梅都哲在他的詹姆斯通基金会报告中披露,“纽约明报办公室人员曾表示,他们‘真正的老板’是纽约中共领馆,领馆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做。”梅都哲说,“中共国驻纽约和旧金山的领馆向‘世界日报’在这两个城市的地方版施压,不要他们刊发有关法轮功的广告;纽约的‘世界日报’已经全部同意,旧金山的 ‘世界日报’部份同意。虽然,旧金山方面仍在刊登法轮功的广告,但百分之九十都放到了最不显眼的位置。”[9]
影响、买断海外中文媒体(以下部分海外中文媒体的报告仅反映事件发生时或调查时的情况,不一定是现状)
海外华文媒体对一些事件的报导,一直与西方主流媒体有异,这与中共势力渗透有关。詹姆斯通基金会披露中共做出巨大努力介入中文媒体,其主要策略有:投资控股、在大陆的商业利益(这个手段对广播和出版业内容的影响非常重大)、向现有独立媒体购买广播时间以及广告空间(乃至更多)。与之密切相关的是(大陆)政府提供免费的,现成的节目和内容。安排政府人员去独立媒体工作,从内部起作用等等。不少中文媒体被收买,或不敢得罪中共。[9]
美国德州的原《美中晚报》正式创刊于1999年9月17日,初期取名为《美中时报》(达拉斯版),每周末出版一次,24个版面。2000年1月10日定名为《美中晚报》,改为每周一至周五均出版。《美中晚报》以每周一至周四出12个版(首尾版套红印刷),每周五出36个版(六个首尾版彩色印刷)的规模,在大达拉斯地区和德州首府澳斯汀市发行万余份。全部向读者免费赠阅。
原《美中晚报》对自己的介绍是:“当中国政府和人民群众掀起揭批‘法轮功’的高潮时,另一家报纸却以连续数月整版的篇幅,刊登‘中共疯狂镇压‘法轮功’成员罪责难逃’等长篇报道及‘法轮功’的大幅广告,使‘法轮功’组织在达拉斯的气焰一时甚嚣尘上。” “《美中晚报》始终坚持反对‘法轮功’和反对‘台独’的两大基本原则。” 还为《人民日报》、中新社、搜狐网等国内新闻媒体供稿。[36]
据《广州华声》2003年第1期报道:2002年12月1日至7日,广州市侨办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邀请海外华文媒体,包括美国《侨报》(美西)、《明报》(加西版)、加拿大《华侨时报》、澳大利亚《华人日报》和泰国的《新中原报》[37]。这几个受中国政府邀请的媒体,据《追查国际》获得的证据:除了加拿大的《华侨时报》外,另外四家报社也都是中国官方背景极强的报纸。成立于1990年的《侨报》直接受控于中国政府,特点是如实、及时的报道中国官方消息。《明报》是被“中国政府严重影响的”媒体;澳大利亚《华人日报》即将成立的新闻是由中国大陆最有名的官方新闻社--中新网报道的,曾攻击敢于支持法轮功的新唐人电视台;2001年2月下旬,《新中原报》发表社论攻击法轮功。该社论又被中新社引用作为海外反法轮功的证据,欺骗民众。[38]
2003年12月8日和18日,中国驻悉尼外总领事馆发言人在《华人日报》”(2ac Chinese Daily)第二版,诬陷法轮功“害死1700多人”,“是与日本“奥姆真理教” 一样的……”。并煽动澳大利亚民众“不要上当,不要被其利用,不要支持他们,不要参加他们的活动”。澳洲2AC华人传媒集团董事局主席陈锦忠,澳洲《华人日报》总编辑黄成威是诬陷事件的主要责任人。[39]
2001年11 月3日,蒙特利尔《华侨时报》连续刊出整版文章攻击法轮功,200多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将该报及署名何兵的文章提供者以“诽谤与煽动仇恨”罪告上魁北克省高等法院。2001年12月10日,魁省高等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并下达禁制保护令,禁止该报和何兵发表任何类似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在接下来的两次法庭审理中,魁省高等法院的另两位当庭法官又先后两次延长法庭保护令。华侨时报无视法院所下达的禁制保护令,继续诽谤法轮功,分别在2001年的11月10 日、11月24日、12月8日,2002年的1月5日、2月2日发表了数版针对法轮功的文章,并在2002年2月2日发表长达12页的特刊,招致由诽谤案衍生出的藐视法庭案[40]。魁省高等法院资深法官波度因在裁决书中特别指出,华侨时报出版并在其网页撰文诽谤法轮功,诽谤内容包括污蔑法轮功从事颠覆政府和破坏活动,大多数取材都来自类似中国政府官方的声明,其目的是采用各种手段防止法轮功学说的流传,并破坏法轮功学员在海外华人社区的声誉。
华侨时报诽谤案经过十一次开庭,在2004年2月下旬,于魁北克省法庭进行法庭辩论,目前,有待法庭做出最后裁决。
中共领馆骚扰海外报社
据美国之音2001年3月13日报道,3月初,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王云翔给美西旧金山地区《世界日报》写信,要求该报不要再登“法轮功”的广告。王云翔总领事的信最后表示,希望“《世界日报》能看到湾区华人华侨的广大民心所向,不要再登‘法轮功’的广告。否则,《世界日报》的形象,可能会受损失。”
旧金山《世界日报》副总经理古铣贤说,读者对报纸自然会有各种各样的意见看法。但如果提到“广大”,那么这个词是抽象的,广大代表多少? 有没有具体的数据支持?这些,都值得思考。“他可以站在他的立场,提出他的见解。法轮功也可以有自己的看法。” [41]
另据澳洲法轮功学员提供给明慧网的证据:中国驻澳大利亚墨尔本总领事馆总领事吴荣华于2000年10月23日在领事馆宴请墨尔本华人报章和其它媒体的负责人。在长达三个小时的吃喝之间吴总领事一直告诫报社负责人不要刊登法轮功的文章。从报社获知,领事馆给他们定了一条规定,凡是要刊登有关法轮功的文章,他们必需先将文章传真给领事馆,获得领事馆批准才能登,领事馆说不能登他们就不能登。这就是每家报社都婉言拒绝刊登有关法轮功文章的根本原因所在。他们都一再表示是受到的压力太大。报社对领事馆的规定敢怒而不敢言,因为他们害怕中国政府报复。原因是他们很多人多少都跟中国都有点生意关系,另外他们的家人还在中国。[42]
造谣中伤、打击敢于说真话的独立媒体
2003年,《澳洲新报》(社长刘美齢,总编辑吴惠权)在11月5日第四版刊登了由“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供稿”的文章,诋毁那些敢于说真话、如实报道法轮功所遭受的迫害和他们的和平抗争的独立媒体: 如总部设在北美的“新唐人电视台”、“大纪元时报”和“放光明电视制作中心”、“明慧学校”、“澳洲同颂音乐艺术团”等五个民间文化团体。[43]
七, 传媒产业--中共扩大加强对海外的宣传渗透的战略
2001年9月18日下午,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兼中新社社长刘泽彭在南京举办的首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闭幕式致闭幕辞:“二十多年来,中国大陆的传媒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已有二千家报纸、八千家杂志、一千五百家电台、电视台,媒体利润连续三年以二成五的速度增长。一九九八年,媒体的税后利润首次超过烟草业,传媒产业已成为中国的支柱产业之一”。[44]
2003 年2月中共当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做出多项决议,决定采取更大的对外宣传行动。随后中国政府的25个部门,成立了联合的对外宣传新机构,试图统筹和扩大对海外的宣传行动。江泽民到会讲话。主持会议的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赵启正声称,中国最近几年“对外宣传得到明显加强,外宣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现在要利用中国经济发展,国力提升,有了更多资金的情况,来加强和扩大对海外的宣传行动,“开辟外宣工作的新局面”。到底北京向海外,尤其是美国的华文报纸、电视等媒体提供多少资金等支持,一直是秘密。前香港的中共新华社社长曾说,当年经他的手,就曾直接资助在美国和香港出版的亲北京报纸《中报》三千万美元,当时中国国家主席杨尚昆对此的批示是,对外宣传经费“不封顶”,即没有上限规定,需要多少,北京提供多少。[45]
中共十六大前, 2002年8月25日,新华社和全国各大报公布了中共中央决定于当年11月8日召开十六大的消息。8月26日起,中宣部就紧接着召开了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长,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中央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总政宣传部、解放军报社、全国工青妇和科协负责人,中宣部各副部长、正副秘书长和各厅局室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06人。这是一次经中央批准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上除有关十六大的议题外,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通报了揭批“法轮功”的情况。江泽民在会上讲话。[46]
十六大前后,海外的不少地区有新的报纸产生,一些原本经费短缺、不景气的报刊突然增加版面,增加发行量;另一重要的改变是报刊的立场和主题改变,从中立的立场变得十分亲共(更确切的说是亲江集团)。大篇幅的报道江以及十六大被硬塞进中共最高层的江集团成员,与上述的会议相呼应。这是江集团对海外媒体的一次大收买行动,此后这些海外媒体在报道有关江集团的人或事时,完全保持与大陆媒体一致的立场和基调。
(如果有兴趣索取此类资料的组织和机构可与本组织联系)
八、中共长期对外“导向”、潜移默化地对海外华人宣传所造成的影响
被中共操控的华人媒体丑化宣传和攻击练习法轮功的人,使相当一部分华人对法轮功产生了误解,并进而导致一些人对练习法轮功的人产生反感以至仇恨情绪。
案例1:
2003年6月30日,在中共驻美官员到访纽约中国城之际,法轮功学员前往和平请愿,结果遭到了与中共领馆关系密切的“纽约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主席梁冠军等人殴打和围攻,两名法轮功学员被打伤。事发后,法轮功学员报警,纽约市第五警分局对梁冠军控以三级攻击罪,美国国会也曾就此事件举行听证会。[47]
案例2:
澳洲墨尔本市2002年春节的庆祝活动,鉴于前一年春节前申请时以“摊位已满”为由遭拒绝,法轮功学员决定拜访活动筹委会办公室,“虽然工作人员一直‘强调’没有空余摊位,但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说出了心里话:‘假如给你们摊位,明年我们就拿不到合同了。……我们只不过是做生意,还有家小要养活……’但一直不肯说出对他们真正构成威胁的人是谁。但交谈中提到按计划中国领事馆的总领事会在某个时候参加庆祝活动,假如法轮大法有任何形式的参与,他就不会来了”。受到了歧视的法轮功学员被拒参加华人社区活动。[48]
案例3:
2004 1月24日,巴黎市政府在香榭里舍大道组织了一个面向公众的华人春节大游行。法轮功作为在法国合法注册的团体,是有权利参加这个活动的。但中国驻法使馆威胁巴黎市政府,如果巴黎允许法轮功参加游行,它会取消所有的节日活动。在距活动不到一周的时候,市政府拒绝了法轮功的申请。[49]
九、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对外输出仇恨
1.第四种媒体_网络媒体争夺
互联网作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种媒体,成为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的另一个工具。被大陆很多新闻网站引用的一篇题为《建设因特网上的马克思主义阵地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中指出:“当前,我们同‘法轮功’斗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因特网上争夺舆论阵地、争夺群众。因此,党中央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因特网的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这种形式,更多地、更强有力地发出我们党和政府的声音;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技术管理措施,限制反动和有害的内容传播。从这一斗争中我们应当举一反三,深入思考,加强因特网上的马克思主义阵地建设。这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又是当前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它对于取得这场政治斗争的全面胜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44]
1999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关于加强国际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9〕33号)。这是中央关于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文件把网络新闻宣传提到“争夺21世纪思想舆论阵地”的高度,制定了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方向,并对网上新闻信息发布提出了规范原则。[45]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随即发出《关于加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在境内通过包括国际互联网络在内的各种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须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在境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不得擅自使用“网络广播电台”、“网络中心”、“网络电视”等称谓;经批准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广播电视新闻类节目(包括新闻和新闻类专题),必须是境内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放的节目。[46] 换句话说,中国大陆公众(网民)只能看已经重新制作、删改过的节目。
江泽民在2000年6月28日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中说:“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阵地。国内外的敌对势力正竭力利用它同我们党和政府争夺群众、争夺青少年。我们要研究其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应对这种挑战。要主动出击,增强我们在网上的正面宣传和影响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密切关注和研究信息网络发展的新动向,抓紧学习网络知识,善于利用网络开展工作,努力掌握网上斗争的主
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强调,“必须牢牢掌握舆论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舆论引导是加强 党的领导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现代社会,各种媒体特别是信息网络化迅速发展,舆论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需要加强引导。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应准确、鲜明、生动地宣传中央的精神……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深入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各级负责宣传事务的官员,“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舆论宣传,积极发展,充分运用,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不断增强网上宣传的影响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对外宣传的新渠道。”“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增加信息量,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把新闻网站办成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对外宣传的新渠道,对内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对外树立中国的良好形象”。“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营造良好舆论氛围”。[48]
大力扶持和推广官方新闻网站
2000年7月24日,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孙玉胜在台工作例会上传达了网络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宣布中央扶持的五大网站有:人民日报网站、新华社新华网、中国日报网站、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网站、中国国际互联网中心;要加强宣传的另外五大网站是:上海东方网、北京千龙网、中青网、中央电视台网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对其它的商业网站一律不再宣传。[49]
鉴于江集团对上述网络媒体战略的考虑,中国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对中央认可幕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