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和诈骗罪成 “太湖卫士”入狱三年罚三千

作者:何惜薇 发表:2007-08-13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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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太湖污染多年、曾被中国媒体称为“太湖卫士”的江苏省宜兴市农民吴立红,前天在宜兴市人民法院因敲诈勒索和诈骗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罚款3000元(人民币,下同,约600元)。

太湖今年5、6月间出现大范围蓝藻、水源受污染并严重影响了无锡市部分地区的饮水,吴立红一案因此备受各方关注。其妻许洁华表示不服判决,一定要上诉。

据新华社报道,宜兴市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审理吴立红的案子并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和诈骗罪刑个别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和罚款。

39岁的吴立红曾于2002年8月因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宜兴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今年4月13日则因涉嫌敲诈勒索和诈骗,被宜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4月30日经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遭逮捕。

新华社指出,法院经审理查明,吴立红得知常州市武进东方除尘设备厂(东方厂)与中国第十七冶金建设公司签订了袋式除尘器供货安装合同的信息后,先是在 2003年10月向厂商宣称与省、市环保部门有密切的关系,以可阻碍对方设置业务相要挟、索取钱财,随后又在2004年春节前,通过手机短信勒索,两次索得1万5000元。法院也指他在2004年12月私刻了东方厂的印章,以厂的名义收取了3万元工程款项,“构成敲诈勒索罪、诈骗罪”。

新华社也在报道中说吴立红的家属、新闻媒体记者及当地群众等,都旁听了庭审。不过,吴立红的妻子挑战审讯为“公开审理”的说法,昨天在电话中告诉本报,家属好不容易才索取到五张“旁听证”,还有许多亲戚朋友与媒体都被拒于门外。

不服判决拟上诉

她也说,控方根本没有传召吴立红的证人就已宣判,判决恐怕不够公正。她表示要到无锡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还丈夫一个公道。

许洁华说,自丈夫被捕后,她和女儿就靠着向亲戚朋友借来的钱财过日子,目前家里连3000元的罚金都缴不出来:“如果吴立红真的勒索和诈骗,那钱到哪里去了?”

吴立红曾于2005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民间环保杰出人物,还被民众选为中央电视台十大“感动中国”人物的候选人之一。许洁华较早前告诉媒体,丈夫自上世纪 90年代初就对太湖的污染情况感到非常痛心,屡次匿名举报,后来中央政府颁令保护太湖后,他才露面帮助记者采访和参与查处污染企业等,相信因此与一些当地政府官员和污染企业结怨。

据报道,许洁华也曾以吴立红的身份到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上告国家环保总局,要求该局撤销宜兴市为模范环保城市的光荣称号,但是法院决定不予立案。

由于太湖5、6月间暴发大规模蓝藻,吴立红被捕事件备受媒体、特别是境外媒体关注。

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6月召开记者会时,境外媒体就不断针对案件进展提问。当时杨卫泽形容吴立红案件只是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案件发生在无锡部分地区的自来水被污染之前,认为媒体把两件事扯在一起是违背事实的。

杨卫泽当时也说,吴立红过去对环保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一些环保问题,但许多反映并不属实,“应该说他(吴立红)是逐步演变为敲诈骗取财物”的。杨卫泽同时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就需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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