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时的贪念,我吃不好,睡不好,现在才轻松了。"3月2日日中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某派出所做完笔录的李先生说,两天前,在没插入任何银行卡的情况下,他从柜员机里拿到2000元钱。但是,从这以后他茶饭不思,更不敢让家人知道钱的来历。几经思想斗争,他鼓足勇气打了报警电话,并把钱交给派出所。
记者去派出所见到李先生时,他正按要求写一份"事情经过"。李先生说,他是一名送货工人,2月27日中午,因有朋友要向他借1万元钱,他便去工业大道某银行的柜员机上取钱。由于朋友还没到银行,他就站在几台柜员机前玩耍。这时,他看见一个柜员机的屏幕出现乱码,根本无法看清其整个屏幕,只能看见上面显示着"取款"两字。因此,好奇的他按了柜员机的取款键。
没想到的是,一叠百元大钞被柜员机吐出来,他急忙把这些钞票揣进裤兜。朋友到来后,他开始在另一个柜员机上插卡取钱,并将取出的1万元钱交到朋友手里。后来,经清点,他发现裤兜内的那些钱有2000元。
李先生还说,把2000元钱揣回家后,他一直没敢用,也不敢把钱的来历告诉本就胆小的老婆。无论白天还是晚上,他吃不好,睡不香,认为自己不能要"不义之财"。可是,他又不敢轻易和银行或警方接触,怕自己在还钱时遭受什么制裁。无奈之余,他先打电话到报社咨询相关情况,接着决定向警方报警。
据了解,报警后,警察带李先生去过银行,还将他接到派出所了解具体情况。在做笔录的过程中,警察将李先生交还的2000元钱,一一按编号做了登记,并给李先生开具了报警回执。警察向李先生表示,他们将找银行进一步了解事实,代他转交现金。至于别的问题,需警方和银行联系后方才知晓。
记者昨日中午想采访这家银行,但因该银行正在休息而没有结果。该银行接听24小时服务电话的工作人员说,柜员机自动吐款,可能是之前某位客户在插卡取款过程中超时引起的。
律师王旭阳表示,从具体行为来看,李先生是在柜员机自身出错的前提下取走2000元,因他没有进一步取该柜员机的钱,故不构成犯罪,只能算是不当得利。事后,他主动投案并如数交出现金,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相反,银行应对他的主动还钱之举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