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导波兰斯基(路透社,看中国配图)
全球知名的电影导演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y)在入境瑞士时被逮捕,成为国际新闻。在欧洲、美国、加拿大等电视等媒体上,专家们也在讨论,甚至争论。中国媒体上也有追踪报道。
在波兰出生,后长期居住巴黎,并加入法国籍(同时也有波兰国籍)的波兰斯基,拍出过多部知名电影,包括《唐人街》(1974年)和《钢琴家》(2002年),波兰斯基曾因该片而获好莱坞奥斯卡"最佳导演"等大奖。
美国发出全球通缉
但波兰斯基当时无法到美国领奖,享受他人生的荣耀时刻,因他被美国通缉。1977年,他在洛杉矶涉嫌强暴一名13岁少女,被起诉关押,后来他逃离美国,一直住在法国。因法国跟美国没有通畅的引渡协议,再加上法政府以波兰斯基是法籍知名艺术家,一直提供保护。
后来波兰斯基也谨慎地到过一些跟美国没有引渡协议、或可能不会把他交给美国的国家旅游或拍电影。他也曾多次到瑞士度假,在那里买了别墅。但2005年美国发出对波兰斯基的全球通缉。这次,瑞士的苏黎世电影节准备给波兰斯基颁发"终身成就奖",所以他同意出席。颁奖会做了广告,等于公开了波兰斯基到瑞士的行程。因此洛杉矶法庭,通过美国司法部向瑞士司法当局提出请求,最后导致波兰斯基入境时被捕。
波兰斯基在瑞士已提出上告,要求取消引渡。这个官司最后要看瑞士高等法院如何判决;如引渡给美国,波兰斯基的案件将会继续审理。
为什么才抓波兰斯基
波兰斯基被捕,遭到很多法国名人的抗议。《纽约时报》说,有近百名法国影视界人士,联名要求瑞士放人。一向很支持波兰斯基的法国文化部长,甚至说波兰斯基被捕"是可怕和不公正的",并联合波兰外长一起致信美国务卿希拉里,要求美方干预放人。他们的理由是,这个案子已是30年前,这么多年过去了,波兰斯基曾到过不少国家旅游和拍片,都没被抓,为什么现在抓人?而且他是国际知名导演,应获得自由。同时也有专家提出,该案当年审理时有瑕疵,应取消此案。
但即使在法国知识界,也有不同声音。法国著名电影导演Luc Besson说,"我认识他(波兰斯基),也喜欢他,他女儿和我女儿还是好朋友,但这里有法律,在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
和总统萨科齐同属一个政党的法国国会副议长拉斐诺则批评文化部长不应这么急迫地对这个案子表态、下结论。他认为,美国司法对波兰斯基的指控,不可大事化小。波兰总理塔斯科也催促内阁部长们冷静,并提醒他们"这是一个涉嫌强奸孩子的案件"。
六项罪名:强奸,鸡奸,吸毒
在美国电视上,很多评论家都认为波兰斯基应到美国受审,强调不管他有多大的艺术成就,多高的声望,都不可超越法律。如果波兰斯基认为这个案子有司法瑕疵,当年他就不该逃跑,而应据理力争自己的清白--如果他真清白的话。当时洛杉矶检方对波兰斯基起诉六项罪名,包括对13岁女孩强奸,鸡奸,吸毒,虐待等。波兰斯基当时认罪一项,承认和这个比他小31岁的孩子"发生不合法的性关系"。在美国,跟没成年的孩子发生性关系,是重罪。何况还有强暴、鸡奸等指控。波兰斯基所以逃跑,是因为和法官的认罪协议流产,他必须面对审判;他很可能心知肚明,陪审团那一关过不去。
现在支持波兰斯基的人还强调,当年那个女孩现已45岁,早就原谅了波兰斯基,不再追究;而且时间那么久了,是不是就算了。法国文化部长直接说,"我们爱的是一个慷慨的美国,而现在的美国不是这样了,(通过波兰斯基案)露出了美国的真面孔。"但那个女孩不追究了,是不是波兰斯基就"无罪"?或者说,这样的司法案是否可以"私了"?如果杀了人,死者家属不追究,甚至原谅凶手,那么杀人者是否就可无罪,不被法律审判?
"法"大于任何"名人"
波兰斯基当然是一位很有艺术才华的导演,他的《钢琴家》获奥斯卡大奖时,我曾写过长篇影评("《钢琴家》是奥斯卡唯一亮点"),热烈推崇这部电影的艺术成就和闪光的思想性。波兰斯基以真实发生过的一位犹太人钢琴家在二战时遭纳粹迫害的故事为蓝本,拍出了一部催人泪下、促人深醒的杰出影片。而波兰斯基的父亲,母亲、叔叔等,当年都被关进奥斯维辛。但纳粹残害犹太人,恰恰是践踏法律,无法无天。波兰斯基拍出这样的影片,本人又用"逃跑"回避司法,等于是蔑视法律,是亵渎自己在电影中宣扬的正向价值。
美国是法治的国家,如果他认为当时法官的做法有瑕疵,完全可以继续上告。连判处死刑的人,平均上诉期还有十多年!可见美国对嫌犯的司法人权的重视。如果波兰斯基是逃脱一个专制国家的指控,还情有可原。但他回避的是美国的司法;实际上是用他的名气,他的富有,挑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破坏现代文明的重要根基"法治"。有人喜爱波兰斯基的电影,对艺术家倾心,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尊重法律,捍卫法治的理性,比这种情感更重要,因为法是至高无上的,它大于任何"名人"。
自由亚洲电台评论,200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