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电话里说,如果是女儿就丢河里淹死,如果是儿子就一万块钱卖掉,祝你死在产床上……”北大女法学硕士王虹元说,这是她临产前丈夫给她留下的诅咒。4天前,王虹元在省妇幼生下儿子丢丢(化名),孩子的父亲臧兴华至今未现身。
认识两个月就“闪婚”了
据三湘都市报报导,今年28岁的绥宁妹子王虹元身材高挑,长相俊俏,2008年从北大法学院硕士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
“去年1月,我在长沙参加朋友的聚会,认识了小我1岁的臧兴华。他要了我的电话,对我展开了疯狂的追求。”王虹元说,那时被臧兴华的热情打动了,便毅然辞掉了北京的工作,来到了长沙。他们去年3月16日就匆匆在绥宁扯了结婚证,从认识到结婚只有短短两个月时间。
来到长沙后,王虹元在一家企业做法律顾问。然而好景不长,这对闪婚的新人由于缺乏了解,矛盾很快暴露出来。
怀孕后被扫地出门
“他这个人金钱至上,拍结婚照的2,000元钱也是AA制,生活中开支各自负担一半。”王虹元说,他们没什么积蓄,房子是租的,本来准备去年十一办婚礼。不想,8月26日王虹元就被赶出了家门,此时,王虹元怀孕还不到两个月。
导致二人最终分离的,竟是因为一件喜事。原本准备在10月办酒席,按照邵阳的习俗,应该先在邵阳娘家办酒,然后男方来接亲,最后再到男方家办酒。然而,臧兴华认为,只在男方家办酒就够了,否则就是“倒插门”。
被赶出来后,王虹元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北京。由于北京医疗费较高,临产前一个月,王虹元再次来到长沙,暂时住在表哥家里待产。
要和怀孕妻子离婚
回长沙后,王虹元试着拨打了臧兴华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我生得贱,没钱还干嘛来长沙生。如果是女儿就丢河里淹死,如果是儿子就一万块钱卖掉,并在电话里祝我死在产床上…… ”王虹元说,臧兴华的话让她的心凉到了极点。
后来,臧兴华通过关系在绥宁县人民法院起诉和王虹元离婚。根据中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然而,绥宁县法院却把传票下到了王虹元家里。
4月29日上午9时56分,王虹元在省妇幼剖宫产生下了一个6斤2两的小男孩,母子平安。
“他在我们厂里做技术的,来了五、六年,平常觉得他人还可以,没想到作为一个男人竟做出这般不负责任的事来!”长沙市阀门厂工会主席谢福军说,对于臧兴华夫妇的事情,他曾多次协调无果。
“结婚以后,她先后4次说自己怀过孕、流过产,但之前没有告诉我。”臧兴华在电话里说,结婚前后王虹元反差很大,很多事实也隐瞒了,这让他感觉受了欺骗。
王虹元:莫把结婚当儿戏
让王虹元忧心的是,儿子丢丢的路今后该怎么走?王虹元生产花费了近万元,儿子脐血储存的花费又要一万多元。王虹元说,因为自己以前得过白血病,再贵也得为儿子储存脐血,至于费用,臧兴华应该承担本该承担的一部份。
“‘闪婚’只是一个传说,我告诫年轻人不要把结婚当成儿戏,父母的意见和建议一定要考虑!”
“当时,他爸爸是坚决反对这门婚事,因为我支持,还打了我一个耳光……”王虹元的妈妈一边落泪一边说,“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如今,我们都不敢回去,怕丢人啊。”
闪婚者闪离比例高达65%
另据重庆晚报一份最新“婚姻维系时间统计表”显示,2008年11月30日至2009年11月30日,重庆市有 72,860对婚姻解体,有18730对夫妻结婚1年或1年内离婚,“闪离率”达到25.7%。也就是说,4对分手夫妻中,有一对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不超过一年。
近四年来的数据也显示,结婚一年内就分手的,也达到24%。闪婚者闪离的比例最高,达65%。也就是说,10对闪婚的情侣,近7对都可能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