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维稳费用走高之势为何无法叫停

作者:何清涟 发表:2010-08-02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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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以来,在五花八门的统计数据当中,有一项数据强烈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2009年,中国用于内部保安的预算(即维稳费用)达人民币5140亿元。这数据最初由清华大学课题组“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长治久安”一文引用,结果引发了中国现阶段“天价维稳” 是否正当的讨论。

一、究竟是谁在中国制造“不稳定”

根据公开数据推算,维稳费用占GDP总量(335,353亿元)的1.53%,接近同年度军费开支5321亿元。还有人搜集了各地政府的维稳投入,发现不少地方政府的维稳费用远远超过对社保等民众福利的投入。比如《惠州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所列数据表明,广东惠州仅租用监视器材就花了至少3664万,而社会保障中的就业补助、国企破产补助、养老医疗保险系统维护、社会救济等11个福利项目经费加起来才5040万元。

讨论中不可避免要触及“不稳定”由何产生。以下数据就能说明原因:中国政府与官员等权势群体成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受益者,政府财政收入占了GDP总量的1/4,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0.4%的家庭竟然占有中国财富总量的70%。多年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仰赖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收,涉贪官员90%以上与土地有关。从政府到拆迁公司之间形成了一条粗大的暴利链条,拆迁公司“利润甚至高达400%”,“一条人命一般十几万就能搞定”。政府对社会资源过度汲取的必然结果是民众的生存权利被严重褫夺,因而引起了各种不同类型的社会反抗。为了维护稳定(即维持利益分配格局的稳定),全体纳税人的钱又被政府用来对付部分纳税人的权利要求。

一亿多精神病患者与生生不息的“敌对势力”,究竟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一个至今在国号以及各级政府组织与司法机构前都要冠上“人民”二字的政府,又是如何逐渐走到与“人民”为敌的今天?

二、暴政之下谁能安全

从上世纪中期以来,房地产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龙头产业,中国因此多了8000多万失地农民,将近400余万拆迁户,这一数字如今还在不断扩大中。失地农民因此成了“三无农民”: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城市拆迁户们经历拆迁之后,往往由中产之家堕入破产行列,如果不服气要讨个说法,其结果是倾家荡产之外,还要蒙受牢狱之灾。不少失地失房之人被迫走上看不到尽头的上访之路。中央政府高居九重,将上访视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责成地方政府严厉管束本地民众,不许其到北京上访,因此各地政府为了“截访”,花费不少人力物力,而访民则备受摧残,有的女访民还遭受强奸与性侮辱。

如果要说苛政猛于虎,如今苛政中之最堪称拆迁与征地。这项暴政碾压的不止社会底层,还有中共统治基础中人,比如广西桂平市前信访办主任吴宗明,南京市华新巷21号的31位法官业主。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北京的几十位军干子弟,其中的胥晓琦之父胥治中是中共建政时第一批授勋将军,少将军衔。与她同属将军后代的至少还有两位。这些军队大院子弟本来应该是中共的铁杆基础。位于北京郊区怀柔的中国科学院力学所试验基地,是中共以 “国宝”待之的“中国原子弹之父”钱学森创立的实验室所在之地,日前也被大型铲车与推土机夷平,大量创建时期的珍贵文物和国家级仪器毁于一旦,被当作垃圾清理。

面对拆迁,任何人心中都没有抗争必胜的把握。只有两种人愿意与政府进行博弈。一种是在体制内还有位置,比如南京那 31位法官当中包含部分暂时未退休者,所以草民们根本挡不住的“南京速度”的拆迁遇到他们运用法律抵抗到此暂停。更多民众只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与权力作殊死之搏。因拆迁自焚而死亡的案件在中国到处都有发生,但至今未闻有任何地方官因为这些生命的残酷死亡而丢掉乌纱帽,更重要的是,不少逼死人命的官员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歉疚之心。比如唐福珍自焚惊天动地,但涉及此事件的官员竟然对记者说自己“不存在歉意”。

三、新拆迁条例不能结束拆迁与上访者的苦难

在面对拆迁铁骑的汹汹之势时,中国人也知道说不定哪天厄运就会降临到自己头上,所谓房产的70年使用权之说也不一定靠得住,于是人们寄希望于新的拆迁条例能够扼制拆迁过程中的暴力行为。最近几天国内网上流传一篇评论“不能让利益集团绑架新‘拆迁条例’”,这篇文章忽视了权力高于法律的中国特色,将地方政府假想为守法者,认为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利益集团主要是干扰立法,只要法律出台就可以解决地方政府在拆迁中的滥权,中止暴力。

这一判断完全是基于对现实的不了解甚至误判,因为所谓法律法规根本无法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而所有因权益受损而上访的人,几乎都被政府视为不安定因素甚至“敌对势力”。7月16日,《南都周刊》发表一篇“房产局长日记:拆迁户上访按‘敌对势力办’”。这两本日记的内容可以帮助人们理解地方政府在拆迁中是如何视法规法律于无物,进而了解中国的维稳经费为何越来越高,敌人为何越来越多。

记者在开头如此介绍:“两本日记,记录了其主人――湖南长沙市开福区房产局前副局长7个多月的工作,‘拆迁’培训班、‘按敌对势力办’等等,从中可以窥见拆迁部门为强拆而起的种种手段。”这两本日记当中,一本的记录时间为2001年10月至12月,另一本是2003 年9月至12月,一共两百多篇。记录了长沙市开福区房产局在拆迁中的各项工作安排、当年的市、区领导的指示、以及如何应对上访等等。与拆迁有关的重大事件日记中均有记载。据开福区被拆迁户证实,日记出自长沙市开福区房屋产权管理局前副局长曾新亮之手。

《南都周刊》这篇报道特别提到了长沙市政府根本不受法律约束的政府行为。1991版的拆迁条例鼓励政府实行统一拆迁,2001版拆迁条例则取消了这一模式,并规定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曾新亮这两本工作日记所载全是2001版拆迁条例问世之后,但长沙市政府视 2001版拆迁条例如无物,不仅成立拆迁指挥部,还让公安、城管全部介入拆迁。在事前还由拆迁办主持召开了拆迁业务培训大会,并请法官到会指导拆迁干部如何利用法律。政府培训还包括教干部们在拆迁中如何使用“五招三十六法”,对待上京上访人员,则由警察“按敌对势力办”,送押劳教。据不完全统计,长沙一地几年间被送去拘留劳教的拆迁户就达27位。

我认为,从其史料价值来看,这两部房管局长工作日记堪比广西烟草局局长韩峰的情色日记。其中所记载的大量会议记录表明,中国的法律是怎样被政府肆意践踏而没有任何政府中人认为这种践踏有何不妥。

有评论说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经济与中国政府。这话其实倒因为果,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中国政府这个政治利益集团绑架了房地产业。正是中国政府在政绩考量及保证财政收入的利益考量下,只能以房地产业做为GDP增长的引擎、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于是利用权力肆无忌惮地汲取一切社会资源,包括国民的生存资源土地与房产,再用政府之力集聚了银行,用分赃的方式与房地产开发商结成利益同盟。只要政府的自利行为持续下去,中国的维稳费用只会越来越高。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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