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来自中国大陆的“美国宝宝”除了教育问题,还面临国籍认定问题,显示在美生产除忍受怀胎、奔波之苦,还面临重重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据了解,入住华资月子中心的大陆孕产妇均持B1/B2商务观光签证的中国公民,其配偶也未取得在美居留权或美国籍,依据中国国籍法,这些孕妇的孩子仍认定为中国籍,返国时不能申请中国签证,只能申请“旅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页“领事司法 ─问题解答”栏对“旅行证”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护照的替代证件,发给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中国公民”。然而中国驻洛杉矶领事馆网页有关“在美国境内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赴华申办旅行证”的说明,申请所需材料之一却是“儿童外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中国大陆不承认双重国籍,“美国宝宝”从获得美国护照那一刻开始,理应自动丧失中国籍,何来不能申请中国签证、反要申请签发给中国公民的“旅行证”之说?中领馆一位不愿具名的领事也认为,令人费解,并且不确定地解读,中方使领馆要求儿童外国护照原件的要求,应不代表认可孩子的外国籍,而是为了确认身份之用。
然而月子中心业者和部分“美国宝宝”的父母,却在中国的法律条文发现可利用的灰色地带,拥有美国护照和中国户口的“事实双重国籍宝宝族”悄然形成,但同样的法律条文却令另一部分“美国宝宝”国籍认定都成问题,家长也跟着伤透脑筋。
不少华资月子中心提供代办新生儿的美国护照和中国“旅行证”服务,收费500元至600元不等。这些“美国宝宝”的父母拿着“旅行证”回中国,通过或明或暗的渠道,为孩子登记中国户口。据网友guigua爆料,友人的妻子持B1/B2来美生孩子,拿到“旅行证”后带宝宝回北京,设法为孩子登记中国户口,甚至申请到中国护照,使之具有“事实双重国籍”。中领馆的这位领事承认,实际操作的确做得到。
海归到北京的网友lengjing也透露,先生拿到博士学位后,她自己持OPT和H1签证期间先后生下两个孩子,由于当时两人均未取得美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必须为孩子申请旅行证才可带回国。 lengjing回北京后,被公安局告知,要为两个“美国宝宝”办中国户口须缴纳人民币18万元。
但也有持“旅行证”的“美国宝宝”回国后,因“逾期非法滞留中国境内”使父母被罚款。已是美国公民的南巴沙迪那居民杨女士在美国生下儿子时,未取得居留身份,2004年回国前为儿子申请“旅行证”,显示有效期六个月。杨女士认为自己是中国公民,儿子在国内住久一点没有问题,所以一待就是九个月。当地派出所找上门,以“逾期非法滞留中国境内”论处,罚金竟然达每日300元人民币,算下来是一大笔钱,最后虽然缴纳一笔罚款,至今仍心有余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