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管成害群之马 中共统治信心日渐丧失(组图)

发表:2012-05-23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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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中国城管成害群之马 国际组织高度关注


北京,一名城管在巡逻,身旁是执法车。

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国际组织“人权观察”5月22日发布一份长达76页的报告,记录和批评中国城管人员的侵权行为。报告称,中国城管“在某些情况下,非但没有保障公众安全反而危害公共安全”。

*“城管”等同暴力和偷窃*

“人权观察”在这份名为《“给我打,全部收掉”》的报告中说,中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Municipal Bureau of City Administr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简称“城管局”,顾名思义,本应是城市负责执行非刑事的城市行政规则的协警机关,但是事实上,它非但没有保障公众安全反而对公众安全构成危害。

“人权观察”的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女士说:“城管暴力执法,扭曲了法治的理念......城管人员被公认为是残暴野蛮的,犯了罪也不受惩罚......对于许多中国公民来说,‘城管’等同于暴力、非法拘留和偷窃。”

*学者:“城管”延伸集权 政府信心丧失*

位于北京的宪政学者陈永苗对美国之音表示,“城管”本身是集权制度的延伸,是权力的触角伸展到社会各个细微环节的体现。

陈永苗说:“城管实际上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地位,是一种拼凑起来的‘政府权力’的延伸。所以,它体现的是政府的无力。城管活动越频繁,它导致的合法性的危机就越强大。”

陈永苗说,中国政府通过“城管”来加强对社会的管制,说明它对自己的统治信心日渐丧失。

*“执法者”暴力执法 法律依据缺失*

“人权观察”的报告称,非法拘禁、非法暴力没收物品以及攻击涉嫌触犯行政法者、甚至导致被施暴者严重伤害或者致死的中国“城管现象”屡见不鲜。报告 记录了25名受害者被城管人员暴力相向的经历。这些人告诉“人权观察”,他们从被打耳光、被推搡,到被压在地、遭拳打脚踢等都司空见惯,而且受害者以流动 摊贩这类弱势群体为主。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城管还拒绝提供其惩罚行为的法律依据。

“人权观察”的中国问题研究员林海 (Phelim Kine) 对美国之音表示, “城管”的存在目前没有法律根据,它在社会中也没有如中国政府所称的起到正面作用。

林海说:“他们没有很清楚的法律根据,所以对社会造成很多不好的影响。 我们认为,如果有比较好的城管法律和相关配套系统,城管也可以给社会带来正面影响。可是,目前这些还不存在。”

*数千城管仅有权罚款*

中国的城管局设立于1997年,全国目前至少656个城市有多达数千名城管。原则上,城管人员负责维持环境保护管理、卫生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秩序等方面的非刑事行政规则,有法律依据时可对违反者施以罚款,但并无法律权力予以拘留或暴力对待。

在一些暴力冲突事件中,城管人员也成为受害者。“人权观察”调研发现,近几年已经发生了四起城管执法人员遇害事件。


德国之声:城管滥权 影响社会稳定


街头商贩常常成为城管施暴的对象

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周三(5月23日)发表一份调查报告,指出中国的城管系统中滥用权力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加剧了本已紧张的社会矛盾。而受害者往往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报告采访了来自6个城市的25名城管滥权的受害者,他们的遭遇包括受到肢体暴力、殴打、没收财物、非法拘禁等。

城管的全称是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美联社报道称,这一机构设立于1997年,其任务是对构不成刑事犯罪但违反城市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无照经商、违章停车、违章建筑、噪音扰民等。

缺乏法律规范

报告指出,城管的影响力近年来有所扩大,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框架,得不到监督和规范,城管人员的粗暴和任意妄为越来越激起民众的反感。报告中采访的受害者之一是一名曾在北京街头无照摆摊卖菜的名叫王薇薇(音译)的妇女,她说自己曾被城管打的鼻青脸肿。一名叫张伟(音译)的记者称,他在昆明目睹城管对无照商贩粗暴执法,当他试图采访一个女孩时,遭城管用警棍殴打。另一名来自安徽的青年林平(音译)的祖母被城管驱赶、殴打并遭到辱骂。

对城管人员侵犯公民权利和违法的行为很难进行确切的统计。人权观察的报告称,在北京就至少有6000名城管工作人员,而全国各大城市的城管人数估计在数十万。

人权观察认为,城管的粗暴行为激起居民的怨气,甚至导致暴力冲突,如果对此不予以讨论或处理,会进一步加剧民众对政府的不满。该组织中国问题负责人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城管滥用权力的做法与法治国家原则背道而驰。报告作者凯恩(Phelim Kine)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说,城管是行政监管领域的“一个灰色地带”。

问题“不可避免”

这份长度为76页的报告记录的案例发生在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间。报告认为,尽管迄今没有出台法规明确城管的职权界限,但城管并没有使用强制力的权限,也无权拘禁嫌疑人。城管施暴的对象常常是外地民工和街头商贩。2011年7月,一名四川籍孕妇在广东增城新塘镇摆地摊,遭到当地城管的殴打,引发大规模抗议和暴力冲突,成为当年一大“群体性事件”。

北京的维权律师滕彪曾为城管的受害者伸张权益,他对美联社表示,城管的种种弊端典型地体现了缺乏监督制衡的管理体制,“如果行政权力高度集中,又没有政府民主、独立司法和新闻自由,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凯恩指出,因城管违法乱纪引起的暴力事件和大规模公众抗议的数量在增多。人权观察呼吁中国政府限制城管的权力,并通过制定新法规建立机制,防范城管滥用权力并惩处违法行为。

来源:美国之音/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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