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戴河与北戴河(图)

作者:杨恒均 发表:2016-08-2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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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民的存在来源于暴政。(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8月23日讯】看了这篇“东戴河宰客”,我翻出一篇旧文,其中讲了我在北戴河被宰的经历。因前后20多年了,他们宰客办法还如出一辙,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节选几段。

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当时随全国政法系统某部在北戴河受训。周日到河北某关口游玩(好像是山海关,一下想不起来了)。三十多位学员不少来自南方,看到公园里有骑马游乐项目,都兴奋地走过去问价。公园项目人员说,骑马10元。大家一听觉得很合理,于是纷纷上马,奔驰在河滩上……

10分钟回来下马准备付钱时,那摊主手一伸:每位800元。大家都以为听错了,要知道当时的科级干部月工资才140元,贪污腐败还没那么方便。这800元可是天价啊。问,不是说骑马10元吗?那摊主手一摊说:我说的是“起码”10元!起码得骑十米,每十米10元钱。看看你们都骑了多远,要不要自己去丈量一下?

我们这些来自南方的学员几乎都笑了,这也太逗了吧,虽然小平当时提倡市场经济,但哪有这种搞法?但北京和北方的学员却并没有笑。而且很快,我们也都不笑不出了。因为十几位人高马大的驯马师骑着他们的高头大马把我们包围了起来。摊主发了狠话,你们试试不交钱?看看你们跑得过马吗?看看你们的肚皮硬还是马蹄子硬!

我们都傻眼了!带队的出示了证件,说我们是XXX部委在这里学习的,请大哥原谅他们普通话不好,把“起码”听成了“骑马”……但无论怎么说,都完全没用,必须交钱,否则,这些人就骑马冲撞我们!

这时带我们出来玩的学习班组织者、北京某部的一位领导赶过来调解,十分钟后还是没有结果。这位部里的领导于是打电话叫来了当地派出所的公安(其实公安就在附近)。公安干警懒洋洋地看了我们的证件,竟然说,这是你们之间的事,我们管不了。大有一派国家公权力不能介入“市场经济”的模样。更有意思的是,这位警察还加了一句:别说你们没穿警服,就是穿了也没有用,那边军人不照样给钱?

他说的“那边军人”是一位结婚休假的年轻解放军战士,穿着军装带着媳妇在这里玩,刚刚和我们一样兴高采烈地骑马跑了个来回。此时此刻正被两匹大马夹在那里数钱。可我明显感到那孤零零的军人根本没有那么多现金。好可怜的样子。那个形象一直留在我脑海里,让我很气愤,比我自己被讹诈要气愤很多。因为到最后我们好像也没有交那么多钱,因为那位部里的领导也发火了,说每人给八十是最多的,否则对你们也不会客气!

如果真要闹起来,恐怕那些敲诈者也不会占到多少便宜,那次和我一起参加的培训班的学员平时全是穿警服佩武器的,只不过学习班要求绝对保密,大家才都穿便衣而已。加上当地派出所可能也暗示了那些敲诈者适可而止。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群政法干部竟然被奸商刁民公开讹诈。可以想见,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是普通百姓被讹诈,还能到哪里去说理?只能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了。

这件事留给我的印象非常深,我几乎一提到讹诈就对人讲这个真实的故事,很多人至今不相信,好在当时同我一起经历的有三十多位全国各地的政法干部。当时我参加工作不久,对社会上这样的事还真不太清楚,后来我也很少再一个人出门,不久又到香港和美国了,所以,这次被讹诈留给我最深的记忆。也影响了我后来多年来的工作态度。

这种讹诈,几乎都可以直接找到当地领导和公安,指令他们解决问题,可他们要就是表示“管不了”、“无能为力”,要就是明显向着讹诈者,为什么?后来有人告诉我,一个这样的旅游点,如果一切按部就班,管理人员和公安如何能捞到好处?例如,那些马夫如果不能敲诈一笔横财,不在公安保护下顺利身退,他怎么会去贿赂当地公安干警?所以,真正的讹诈、敲诈与勒索盛行的地方,一定有政府管理部门甚至强力部门的黑手在撑腰。

不过,我想起来就觉得好笑,要知道,当初一起在北戴河被敲诈的三十几位政法干部后来几乎都上到各省市政法系统的厅长、处长等领导岗位上,最低也能象我一样浑成个社会知名人士吧,按说,他们上去后都能痛定思痛,做一些事杜绝敲诈勒索吧?可是……嗯,我相信他们中一定有人在看我的博文,思考一下吧,老兄,别用太多时间盯着我这种人!

讹诈屡禁不止,源头肯定在法治、制度与管理上,但这些年形成的“暴民”和“刁民”文化也不可小觑。看到上面所有赚钱的都被利益集团瓜分,连各地赚钱的项目与生意也被地方官的七大姑八大姨霸占,一些发财心切的普通人把黑手伸向了比他们更弱的人,尤其是势单力薄的旅客,好像也就“顺理成章”。在这些“暴民”和“刁民”的思维模式里,不管白猫黑猫,能发财就是大爷。为此不杀人放火已经不错了……

更糟糕的是,那些“暴民”和“刁民”的存在,又反过来给“暴政”提供了理论与现实的双重依据和支持——你看啊,这么多暴民和刁民,不采用非常手段,能搞好吗?至少对当时我这个满怀革命激情而进入政法队伍的小清新来说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面对这等刁民,何必、何需、何能去践行法治?枪在手,狠狠干他们就行了。而一个执法者的这种思维影响下的行为模式,产生的肯定只有刁民而不是公民。

不过只到多年后,人世间的经验丰富了,我才真正悟出“暴民”和“暴政”的关系。不遵纪守法的暴民、刁民恰恰是人治社会最大的特产,又是维系人治社会最有力的理由和动力。一个国家政府如果不能严格执法,管理者贪赃枉法,生活其中的小民自然可以寻找一切机会破坏法律,钻法律的漏洞。而要对付这种没有任何法律意识只认强权的“刁民”,你还就只能靠暴力和专制——这种恶性循环也因此延续了几千年。

结束这种恶性循环最好的办法大家也猜到了,就是一方主动放弃过往思维和作为,摒弃暴政或不做刁民,践行法治或努力做公民,逐渐影响或最终迫使对方也改弦易辙,实现双赢。

但很显然,路还很艰难,也可能很长。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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