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国台办批“阻碍两岸交流” 内政部开炮:轮不到中国评论(图)

发表:2019-04-2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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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日前开罚违法赴中国签署协议的村里长,竟然遭到中国国台办批评。内政部政务次长陈宗彦强调,“轮不到中国政府评论自由民主法治的台湾!”
内政部日前开罚违法赴中国签署协议的村里长,竟然遭到中国国台办批评。内政部政务次长陈宗彦强调,“轮不到中国政府评论自由民主法治的台湾!”(图片来源:FB)

【看中国2019年4月25日讯】内政部日前开罚违法赴中国签署协议的村里长,竟然遭到中国国台办批评为“刻意阻挠两岸交流”。内政部4月24日开炮回应表示,这种评论是因为对民主法治的无知,事实上自1992年“两岸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地方政府跟中方签署任何合作交流文件,都得依规定进行,“轮不到中国政府恣意评论!”

今年1至3月,至少有9个台湾村里长与对岸签署结对交流协议。近日发现已有8团台湾村里长赴陆参访,中国方面甚至还邀请他们合唱“我爱我的祖国”、共切“两岸一家亲蛋糕”(详报导:台湾村里长又与大陆签协议?陆委会:严查!)

据《LTN》报导,内政部政务次长陈宗彦指出,政府正面的看待国人从事两岸各项交流活动,但是仍然应遵守“两岸条例”等相关法令。依现行的规定,地方政府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和中方进行任何形式之合作,未经过内政部会商陆委会报请行政院同意,也不得和中方的地方机关缔结联盟。

陈宗彦表示,“两岸条例”公布施行至今,所有县市政府签订契约或者备忘录都是依条例进行,并不是这两年才有的。2013年迄今内政部总共仅惩处10个个案,其中包含一名里长。

陈宗彦说,这显示多数县市政府都是依规定进行两岸交流和签订契约,只有少数违法受罚。内政部呼吁各县市政府、议会和乡镇市区公所代表,甚至是村里长,未来进行两岸交流务必要遵守“两岸条例”。

陈宗彦强调,内政部从未限制民众两岸交流,也鼓励两岸多互相了解。可台湾是一个民主法治国家,所有国人都须要遵守国家法律,“轮不到中国政府评论自由民主法治的台湾!”

责任编辑:许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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