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夸张 北京推“数据安全法” 要外商交境外资料(图)

发表:2020-07-0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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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法
中国公布“数据安全法”草案全文公布,引发外界关注。(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看中国2020年7月9日讯】近日中国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除了通过“香港版国安法”,也通过“中国数据安全法”草案,该法或要求在中国营运的外企,交出在中国境外的营运数据,若不配合将罚钱或关闭公司。

财经网报导,中国人大网近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全部条文,其中,草案第四十二条规定:“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或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漏等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第四十三条规定,数据交易中介机构未履行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义务,导致非法来源数据交易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据官方公告显示,中国公众可以直接登录网站并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意见征求止日期为8月16日。

对此,英国《电脑周刊》(Computer Weekly)指出,中共官方以保护“重要数据”之名设立该法,未来可能会要求在中国营运的外国公司,向中共政府提供有关“网络安全”的详细资讯。这是中国首次对“管辖范围以外”的公司,进行法律约束,而法案预计在 2021 正式上路。

北京律师事务“国际顾问”罗妍(音译,Yan Luo)表示,“中国(中共)当局正在考虑利用该法发挥‘域外效力’,这是前所未见的,目的是要抵销美国的法律制裁。”该法案赋予中共中央和地方政府能够针对不同地区与行业,来定义什么是“重要数据”。

若这些外国公司不配合,中共公安不仅可处以 15 万美元的罚款,甚至还可以要求该公司关闭。

根据法案规定,即便是在中国境外从事可能危害中共国安或公共利益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也可能受该法约束。罗妍认为,“数据安全法”草案在经过审查后,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或将成为完全不同的法律。

责任编辑: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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