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胞胎嬰兒住院一子竟成骨灰

發表:2001-12-21 18:40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今年9月3日,徐高傑的妻子生了對雙胞胎兒子。但兩個兒子都因早產身體虛弱,需要治療。於是,徐高傑把兩個剛出生4個小時的兒子大寶、小寶送到了鄭州大學第三附屬醫院。兩個嬰兒當即被醫院定為重症監護。

  一邊顧妻子,一邊顧兒子。重症監護中的兒子,他很難看得到。意外的是,9月17日早晨,醫院的電話打到了房東家:小寶因搶救無效,已於當日凌晨死亡。徐高傑急忙跑到醫院,見到了一紙死亡通知書。徐高傑找到了太平間,卻因管理人不在,沒有看到小寶的屍體。

次日,當徐高傑再次來到醫院時,竟被告知:小寶已被火化。沒讓家屬看到屍體並簽字就火化?徐高傑心存疑問。他認為,兒子小寶沒有死,而是丟了。為此,徐高傑把鄭大三附院告到法院,惟一的要求就是返還兒子小寶。

  昨天,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原告沒有過多的證據。被告醫院方則提交了死亡證明書、火化收費憑證,以及徐高傑給醫院打的欠條。法庭上,法官詢問被告「原告是否見過小寶屍體?」「小寶骨灰現在何處?」被告均回答「不清楚」。

  院方說,小寶的情況在醫學上死亡率很高,醫院已經盡力了。小寶死後,因聯繫不到家屬,醫院有權對超過規定期限存放的屍體自行處理,費用由家屬或單位支付。

  對此,徐高傑反駁:此前,醫院告訴他48小時內,家屬可以對死者死因提出異議,申請檢查。而小寶死了不到24小時就被火化,這個做法有問題。

  審理後,法院當庭宣判:認定徐高傑之子小寶在就醫過程中,已經死亡。醫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擅自火化屍體,侵犯了徐氏夫婦對兒子屍體享有的管理權和處分權,醫院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徐氏夫婦堅持要求返還孩子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法院不予支持。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宣判後,徐高傑表示要提起上訴。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