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少女被騙深圳 75個非人日夜染上六種性病

發表:2002-01-1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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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午,身染6種性病的15歲的蘭蘭(化名)再次在老鄉的陪伴下來到深圳市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所門診部,接受性病治療。在75天裡被強迫賣淫超過600次的蘭蘭,最近每天都要到這個本不應該來的地方。如果不是被騙到深圳強迫賣淫,她正該讀初中三年級。

  據報導,不久前,逼迫蘭蘭賣淫的女子熊某被深圳市龍崗公安分局以「容留婦女賣淫」的名義處以「勞動教養3年」。據瞭解,龍崗公安分局已重新對熊某強迫蘭蘭賣淫一案立案調查。

  蛇蠍婦設下毒計苦少女被騙深圳

  出生於1986年12月的蘭蘭長著一張圓圓的娃娃臉,稚氣未脫,一雙警惕而無助的雙眼讓人怎麼都無法把她和一個15歲的女孩聯繫在一起。就是這個半年前年僅14歲半的幼女,在75天的時間裏,除了月經期被老闆稱為「晦氣」期不接客外,被老鄉熊某強迫賣淫超過600次。而這一切開始於去年暑假時她被騙到深圳。

  蘭蘭是湖南省桃江縣某中學一名初二的學生。父親一年前摔壞了腰而失去了勞動能力,年邁的祖母長年臥病在床,一家人的生活重擔全落在母親一個人身上。

  為了減輕家庭的負擔,懂事的蘭蘭主動在去年7月放暑假後,來到縣城一家錄像廳打工,每月掙200元補貼家用。蘭蘭在錄像廳打工時與附近一家手機店老闆娘熊某熟悉。在年幼的蘭蘭看來,熊某是一個「看起來不像壞人的阿姨」。於是在與熊的閒聊中,她將自己的家庭遭遇告訴了熊。熊稱她在深圳也有手機店,希望蘭蘭能夠到深圳為她看孩子,每個月給她600元。那可是她一年的學費!於是蘭蘭抱著掙夠學費就回來唸書的想法,寫信給在農村的父母,說自己去深圳打工掙學費,然後隨熊某登上了開往深圳的大巴。

  14歲半少女遭毒打屈就泣血賬本記下筆筆交易
  
去年8月12日上午,一夜旅途疲憊的蘭蘭被熊某帶到深圳龍崗鎮龍崗村其嫂子王某的出租屋裡。雖然蘭蘭沒有見到熊某所說的手機店和孩子,她還是懷著憧憬進入夢鄉。

  13日一早,熊某和老公就讓蘭蘭接客,蘭蘭並不懂什麼是接客,熊某告訴她「就是和男人上床」。年幼的蘭蘭頓時嚇得大哭不肯答應,熊某一個響亮的巴掌打在她稚嫩的臉上,數道紅紅的指痕立刻浮現。她們威脅蘭蘭:「不肯就打死你或者把你賣到外地讓你永遠見不到父母。」蘭蘭仍不依,熊某就將她關在屋裡不給吃喝。兩天後的晚上,蘭蘭求熊給飯吃。吃完飯後蘭蘭依然不肯接客,又被熊一頓暴打。當晚,一個四五十歲的矮胖男人被帶了回來。當著蘭蘭的面,熊某以1500元的價錢將蘭蘭的「初夜」賣給矮胖男人。為了不使蘭蘭反抗,熊某把蘭蘭拉到門外惡狠狠地威脅說「不從就打死你」。然後把蘭蘭推進屋裡,然後把門緊緊關上。房裡不時傳來蘭蘭撕心裂肺般的慘叫……

  次日,蘭蘭被逼以「假處女」身份接了兩名客人,為「老闆」掙了800元。後又為4名嫖客提供性服務,為熊某掙取400元。從此,年僅14歲半的蘭蘭就開始了她近80天的非人生活。為了日後有足夠的證據證實熊某的犯罪事實,聰明的蘭蘭偷偷買了一個小本子,暗暗記下了每天為熊某掙取的收入。數十頁的「接客賬本」上密密麻麻寫滿筆筆血淚交易:8月13日,1500元;8月14日,1200元,小費,250元……9月1日,1050元……10月5日,1100元……年幼的蘭蘭每天都被熊某逼迫多次接客,多時一天高達十幾人次。

  為了防備蘭蘭逃跑,熊某在蘭蘭每次接客時都要派專人看守或「押運」。為了在蘭蘭身上榨取更多的錢財,熊某還養了一群鴿子,用海綿沾上鴿子血在嫖客到來前塞入蘭蘭體內,以便讓嫖客「見紅」給高價。並用化學藥品為蘭蘭「收縮肌肉」……只要蘭蘭稍有不從,就會遭到熊某的一頓毒打。甚至到蘭蘭被傳染多種性病後,熊某還對外稱蘭蘭是處女之身騙取錢財。在從8月13日到10月28日的76個日夜裡,熊某共從蘭蘭身上榨取近8萬元的嫖資。直至蘭蘭逃出魔窟前,熊某除了為不暴露強迫蘭蘭賣淫的事實而給蘭蘭家寄去1000元外,再也沒給過蘭蘭一分錢。

  良機偶現機智逃魔掌,老闆娘熊某及若干嫖客落網

  在被逼賣淫的每一個日子裡,蘭蘭天天都想著逃跑。但是,熊某身邊的十幾個同夥的嚴加看管讓她難尋機會。在去年八九兩個月裡,她兩次逃跑都被熊某及其同夥抓回,一頓毒打之後,熊某被看管得更嚴。

  從去年10月下旬起,聰明的蘭蘭變得溫順起來,表面上很聽從熊的擺佈。熊以為她已經被徹底制服了,也就逐漸放鬆了看管。10月28日,熊某把她送到指定地點後第一次對她說完事後讓她自己回去。蘭蘭稱「當時我的心狂跳起來,一時興奮得不知所措,差點哭出眼淚」。然而,她又馬上冷靜下來,她擔心熊某在試探自己。於是猶豫了半天,她還是沒敢逃走,仍回到了熊某身邊。這下熊某徹底放心了。當天下午,熊某吩咐蘭蘭自己去「接單」,蘭蘭答應下來,心裏卻一陣狂喜。就在含辱接待最後一名嫖客後,蘭蘭用嫖客給她的30元「小費」做路費,踏上一輛開往寶安方向的中巴逃離魔窟。

  蘭蘭到寶安後找到了一個同學的姐姐周某並向她哭訴自己的悲慘遭遇。周和丈夫當天就陪蘭蘭報了警。10月31日,龍新派出所幹警在群眾的協助下將犯罪嫌疑人熊中笑抓獲。公安人員在其住處搜出熊某用來聯繫「業務」的通訊錄及海棉球、鴿子等罪證。蘭蘭當即按通訊錄上的電話聯繫來幾名嫖過她的嫖客,數名嫖客隨即落網。

  勞教三年不足以了事,法律界人士認為熊某應重判

  熊某被抓後,周某帶蘭蘭到一個診所檢查身體,結果被查出感染了性病。但是,蘭蘭卻無錢醫治。萬般無奈之下,去年底,蘭蘭兩手空空來到了深圳市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所門診部,向醫生哭訴了自己的悲慘遭遇。所領導當即決定免費為孩子治病。兩位醫生在看了蘭蘭的病情後大吃一驚:蘭蘭所做的11項檢查結果表明她已感染了包括皰疹、淋病在內的6種性病。醫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儘管當時沒有查出愛滋病,但是目前尚不能確定蘭蘭沒有感染該病,因為它有一定的潛伏期。

  熊某被公安機關捕獲後,蘭蘭曾多次去派出所詢問案件進展。1月7日,龍崗公安分局勞教組告訴她:「熊某以容留婦女賣淫被處勞動教養3年」。對此結果,蘭蘭百思不得其解,「我在被強迫賣淫時才14歲半,熊中笑怎可被處3年勞動教養了事呢?」

  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蔣慧玲博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蘭蘭作為一個未成年人被熊某逼迫賣淫,最後染上多種性病,身心健康都受到嚴重摧殘。因此,熊某不應該僅被勞動教養了事,至少應重過現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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