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他們因網際網路招來囚禁

作者:德國之聲 發表:2002-11-28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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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虛擬世界嗎,為什麼還有警察?

網路恢恢,疏而不漏。3萬名網路警察每天要過濾龐大的電子信息流,顯然公務繁忙。但是,人權組織大赦國際已開出一份33人的名單,他們都因為觸犯中國網際網路管理條例而被逮捕或受刑。

萬延海事件

今年8月,著名愛滋病活動人士萬延海在網際網路上散發了一份關於河南省愛滋病現狀的報告之後,被中國官方逮捕。理由是:泄漏國家機密。

萬延海原就職於中國衛生部,曾於1992年開設「愛滋病求助熱線」。1994年,他創立了「愛知行動項目」,宗旨在增進社會對愛滋病的防範意識,維護愛滋病人的平等權利和被救助權益。「愛知行動」揭露河南睢縣城關鎮農民,在當地政府機關的誤導下賣血普遍感染愛滋病的情況。結果,「愛知行動」於2002年7月遭到官方取締。

萬炎海的朋友和同事胡嘉說:「萬延海被指責泄漏國家機密。我們其他人也處在壓力之下。幾天後安全部門的人也來找我,把我逮起來,併進行審訊。我向一位律師進行諮詢。他說,如果萬延海只是從其他人那裡得到材料並且將其繼續傳播,官方就不能將其判刑。但萬延海沒有經驗,他把原件銷毀了。」

他們因網際網路成為囚犯

中國第一位網際網路良心犯是1998年3月被逮捕的計算機專業人士林海。林海來自上海,他向美國一份有關民主的出版物提供了3萬個中國電子郵件地址。這使他蹲了兩年的監獄。

曾當過警察的李大為因為從網裡下載了國外關於民主的文章而被迫坐11年的牢。

人權組織大赦國際費了一番周折,羅列了一份33人的名單,名單上所列的人都因為觸犯網際網路管理條例而被逮捕或受刑。其中3人在監禁期間死亡,顯然是刑訊的結果。

「與言論自由無關」

網際網路審查現在也越來越被用於對遭禁止的法輪功成員進行陷害。許多條例有意制訂得含混不清,以便政府機構能任意加以解釋利用。

同樣被指控通過電子渠道從事顛覆活動的還有遭禁止的中國民主黨的創建人士。王有財被判11年監禁,理由是:他通過電子郵件與海外的中國異議人士取得了聯繫並接受了捐款,為新組建的黨購買計算機。

一名浙江的民運人因為通過電子郵件呼籲釋放政治犯而被判刑。一名政府官員說,這是煽動顛覆活動,與言論自由無關。

學會靈活點兒地溝通與合作

相比之下,萬延海還算走運,三個星期的監禁之後,他被安全機構釋放。他現在甚至成功地將他的自救組織和網頁按照規定進行註冊。中國官方的新華社援引一位政府發言人的話報導說,萬延海承認泄漏了國家機密,並同意協助調查,於是北京國安局予以釋放。

北京的愛滋病救助組織總結出與網際網路打交道的教訓。胡嘉說:「人們可以觀察政府,提出建議,但如果想反對政府,那是一點辦法也沒有。因此人們必須學會靈活點兒,與國家權力機構進行溝通和合作。這就是我們學到的。」

中國信息產業部部長認為,網際網路具有廣闊前景,當然它必須以健康和可持續的方式發展。政府通過過濾軟體和封鎖網址對網際網路進行控制。網吧必須向官方提供顧客的資料。

大赦國際指責外國公司如微軟為網際網路審查提供幫助,因為它向中國有關機構出售了相應的軟體。然而無奈的是,在過去幾年裡,人權組織網站在中國一直遭到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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