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萬元能抵產婦一條命?

發表:2003-01-0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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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當幼小的生命呱呱墜地時,產房內外,常常堆滿為人父母的激動與喜悅……然而,2002年5月18日這一天,42歲的任國臣盼到了女兒降生,可同時又面對另一個殘酷的現實---妻子來不及看女兒一眼,因失血休克而撒手人寰!
產前檢查一切正常,產後為何意外死亡?

2002年6月26日,死者家屬以24萬元的賠償金額將醫院和主治醫生推上被告席,一場轟動當地的醫患官司由此拉開序幕……誕下女嬰,產婦猝死

2002年5月18日中午,蘭西縣第二門診部,產房外,42歲的任國臣無比焦躁地踱來踱去,一顆心提到了喉管兒;產房內,同齡的妻子李秀清在苦楚中煎熬著……夫妻倆已有一個20歲的女兒,但由於小時受過刺激,至今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生一個健康的孩子,是兩人多年的希望。

13時15分,產房內終於傳出了一個女嬰清亮的啼哭聲,任國臣的心頭為之一振。然而,接下來的事情卻讓他始料不及。在醫生和護士們四處尋找血源的時候,一直擔心的他知道了產床上的妻子正在大出血!17時30分,他的痛楚被推到了極致---妻子因失血休克最終死亡!悲痛過後,身為小學教師的任國臣開始對整個「接產過程」產生懷疑。

隨後,接到任國臣舉報的縣衛生局介入此事。5月22日和6月25日,蘭西縣衛生局對該門診做出了停業通知和處罰決定「對該診所處以3000元罰款、曲玉芝違規行醫,處以5000元罰款;責令該診所辭退曲,並停止一切執業活動。」

同時,經蘭西縣衛生局委託,哈爾濱醫科大學對李秀清的屍體進行剖檢,結論為:因患肺羊水栓塞症引起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導致失血性休克致死。隨後,任國臣又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憤然起訴,獲賠8萬

6月26日,任國臣向蘭西縣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訴狀稱:「產完女嬰後,由於胎盤沒有下來,接產的曲玉芝醫生將手伸進產道,由於操作不當將胎盤拽壞,形成子宮內出血。家屬不惜以切除子宮來保住產婦的性命,但未被採納,最終導致死亡,其原因是醫生接產採取的措施不當造成的!」同時要求各種賠償合計248160元!

7月30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鑑定結論為:根據病歷記載的徒手剝離和宮腔內填塞紗布,是造成李秀清肺羊水栓塞的主要原因,李秀清死亡與接產不當有直接因果關係。

7月22日、8月28日、10月28日,縣法院分三次公開審理了此案。11月29日,縣法院做出如下判決:因接產不當致產婦李秀清死亡,被告賠償原告買血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精神撫慰金等共計80220元,被告曲玉芝對此款履行負連帶責任……不服判決,雙雙起訴

對於此判決,曲玉芝不服。她對記者說:「對於這8萬多元的賠償金我們一分也不能給,我們準備上訴。因我們認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的結論有誤,這個機構不具備鑑定資格,應當由具備婦產科專業資質的人員做鑑定,我們提出由綏化市醫學會來做鑑定。即使最後是我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死亡,也就賠個3、4萬!對於產婦當時胎盤下不來,從醫學角度講,惟一的辦法用徒手剝離,這屬於正常操作規程。」

對這一紙判決,任國臣也同樣表示出強烈不滿,任國臣對記者稱:「一個大活人就在他們醫院死了,難道我的妻子就值8萬?另外,因對方多次要求屍體鑑定,導致屍體在殯儀館停放長達半年之久,而由此造成3萬元停屍費不該由我拿!法院判決每月給孩子的90元錢,按現在的生活水平,根本不夠買奶粉錢,所以我們要繼續上訴。」

不難看出,雙方都對這場官司的賠償金不滿意,對於這起官司的最終結論,人們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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