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陶華被市檢察一分院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訴。
貪污公款瘋狂斂財
2001年是陶華人生的轉折點。
在此之前,他一直是眾人眼中的幸運兒。出身高級知識份子家庭的他自小品學兼優,高中畢業後又以優異的成績考入同濟大學建築管理專業,期間歷任學生會幹部,而且還是全年級第一個學生黨員。1998年進入公司計畫財務部工作後,他表現出了在資金調度和融資方面的超凡能力,使他成為領導眼裡的「潛力股」,兩年後即出任計畫財務部經理助理。
中等偏胖的身材,戴著一副眼鏡,平日少言寡語的陶華給人的感覺是儒雅敦厚、穩重能幹。當然,別看他表面風平浪靜,內心卻是波濤洶湧。對於已有的一切,胸懷鴻鵠之志的陶華並不滿足,他夢想著自己有「搞大」的一天。
不久,陶華發現他所在的公司在資金運作上有諸多不規範之處:設立帳外資金,部分資金支出審批手續不全,融資由他一人操作,法人章、財務章均由他一人保管等等。
天天與錢共「舞」,陶華不想只做「過路財神」。「當時股市形勢非常好,我想動用一下,盈利了再歸還也沒人知道,賺夠了500萬元就收手。」因考慮到直接將公司資金打到股市容易被發現,陶華於2001年5月挪用了「股份公司」500萬元作為驗資款,以他人名義成立了實際屬於他個人的私營公司--上海達善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達善公司」)。成立「達善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安全」地動用「股份公司」資金,為他炒股提供方便。
從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陶華可謂「日進斗金」,他採用開具「股份公司」票據後再背書等手段,先後9次將8700餘萬元的公款劃入「達善公司」。
財大氣粗揮金如土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自打陶華挪用公款炒股後還沒等他樂上幾天,股市風雲突變,從他殺入時的2200點狂跌至1300點,他被「套牢」了。一向自負的他非但沒有及時抽身,還自以為能挽回敗局,結果「本」沒扳回,反倒越陷越深。
當然,讓他胸悶的還不止這事。「達善公司」成立後,陶華用留置在帳上的一部分公款,像模像樣地為他的私人公司添置了帕薩特、桑塔納2000、金盃麵包車以及一些辦公用品,並以每人每月2500元聘請了幾個大學同學管理公司,先後開辦了餐飲和快遞兩家分公司,可因經營不善,員工中飽私囊,他的兩家分公司不但一分沒賺到,還賠進了幾百萬元。陶華只能讓它們壽終正寢了。臨了,「財大氣粗」的他還給幾個同學各發了2.5萬美元的遣散費。
也就在他挪用公款炒股的一年間,陶華先後談了3個女友。第一個是去越南洽談投資事宜時結識的越南翻譯黎小姐,他送給黎小姐10多萬美元,還花了30萬買了鑽戒和鑽石手錶,加上來往中的其他花銷,半年時間就揮霍了200多萬元人民幣。後因父親不同意,陶華與黎小姐的事就告一段落。
這之後,陶華在昆山的娛樂場所結識了湖北的楊小姐,為她花2000元月租費在當地租了套2室1廳的住房。不久,楊小姐稱家人生病回了湖北老家,打電話要陶華「借」她30萬元購房,陶華當即通過銀行匯了30萬元。從此,楊小姐就再也不曾露面。沒多久,陶華又在海南KTV包房認識了安徽杜小姐,杜小姐來上海看他,兩人住五星級賓館,出入高檔消費場所,一個星期就花了5萬元。之後,杜小姐接替楊小姐入住了昆山的2室1廳住房。案發前,陶華給了她50萬元購房款……
「金錢在我眼裡只是數字上的加減,沒有質的概念。」「反正錢不是自己的,怎麼花也沒什麼感覺了。」慷公款之慨,陶華倒顯得舉重若輕。
為自己的人生拉上了帷幕
二00二年九月十日,「股份公司」的上級單位向浦東新區檢察院反映,其下屬的「股份公司」計畫財務部經理助理陶華有挪用公款兩千萬元炒股的犯罪嫌疑。
二00二年九月十二日上午,「股份公司」的領導驚訝地發現,涉嫌挪用巨額公款的陶華不見了,而且還關閉了通訊工具。
這天快到下班時分,陶華突然在公司出現。就在他留下便條準備離去時,浦東新區檢察院反貪局的三名偵查員出現在他的面前。
九月十三日凌晨,二00二年度本市檢察系統查處的涉案金額最大的經濟犯罪案件順利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