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孫志剛事件」續:父親懷疑兒子心臟被換

發表:2003-10-21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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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1西部時報

  「孫志剛事件邯鄲重演」續:馮文青心臟被換了?

  本報9月24日報導了在河北省邯鄲市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接受成人教育的河南青年馮文青,在與人打架後被帶到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區分局叢東派出所接受詢問時死亡一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近日本報記者來到邯鄲,調查採訪了死者馮文青的家屬、馮文青的女朋友小英(化名)、與馮文青打架的馬××、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分局的辦案人員等與本事件有關的人員。

  10月13日傍晚。馮文青家。

  「俺兒子死得冤哪!」

  當記者抵達河北省邯鄲市,便開始就2003年3月7日「馮文青在叢東派出所死亡一事」展開調查。

  記者首先撥通了死者馮文青的家屬留下的聯繫電話:「餵,您好,我是北京西部時報社的記者,請問您是馮文青的家屬嗎?我們想就馮文青一事採訪一下你們!」大概是由於電話信號不好的緣故,對方只是一味「餵,餵……,Hello!」地調侃和吹口哨,並不作答。

  在記者再次表明自己的身份後,對方回答說:「我是馮文青的姐夫,正在一家工廠裡上班,晚上9點鐘之後才能與馮文青的家裡聯繫上。」隨後對方讓記者在其找到公用電話後再聯繫。幾分鐘之後,記者再次撥通對方的電話,在對方的交代下記者撥通了那個公用電話。在電話中,對方告訴記者他會在下班後21點左右到記者的住處。在記者的一再要求下,對方才表示爭取聯繫到馮文青的父親馮士香。

  事情至此,由於馮文青家屬給記者的第一印象並不真切,記者決定「冒昧」造訪馮文青父母的居所。

  此時夜幕降臨,街上是三三兩兩歸家的路人。幾經周折,記者找到了邯鄲市叢臺區城內中街40號---馮文青的家。城內中街是一條坐落在邯鄲市繁華區內的舊街道,街的兩側是一排排磚瓦結構的平房。城內中街40號的門牌隱隱約約地釘在門檁上。進了大門,裡面黑乎乎的,沒有一戶開著燈。記者依次敲門無人應答。這時記者看到旮旯裡立著「門診急救」、「上門輸液」兩塊牌子,按照此前瞭解到馮文青生前是一名大夫的情況,就估計這應該是馮文青離世後他的父母從其診所拿回來的。

  40號小院落裡空無一人,於是記者出了小院。前行不遠有一用幾根木棍依牆而建的小棚子,用木板搭的架子上放著一些蔬菜,不時有人過來問菜的價格,一個大約六七十歲的老太太顫顫巍巍地在木架前招呼買者,神情悲憫,目光呆滯。老太太一會兒不知道這個菜的價錢,一會兒忘了那個菜的價格,買者只好離去。後來證實,這就是馮文青年過六十的母親。

  記者走上前去問道:「請問您是馮文青的家人嗎?」老人抬頭注視了記者良久,很警惕地問道:「你是哪裡來的呀?找他有什麼事?」記者告訴了她身份。老人又遲疑了一陣對記者說:「他(馮文青)爸爸去你那找你去了,俺那兒子死得冤哪!」一提到兒子馮文青,老人就淚盈於眶,口不能語。這時有一個中年人過來買菜,老人家拿秤的手不停地顫抖,眼睛貼近秤桿,用右手的食指從秤桿的前端一點一點地計算著菜的重量,又含混不清地告訴買菜的人:「2塊6毛錢。」買菜的人給了她3塊錢,老人小心翼翼地慢轉過身,用手扶著牆彎著腰從門檻裡面拿出一個布兜,取出2毛錢遞給了買菜的人,買菜人提醒她算錯了,她才又找給了人家2毛錢 。之後又來了幾個買菜的人,她告訴人家看不清秤、記不住菜價,等老頭子(馮文青的父親)回來了再賣。隨後老人家叫過來一個五六歲的男孩,讓他幫著收攤。事後記者瞭解到,這個男孩是馮文青的兒子。

  為了避免深問此事會使老人再受打擊,記者決定返回住處等待馮文青的父親和姐夫。

  10月13日21時。記者住處。

  馮文青姐姐跪到記者面前

  晚上過了21點,有人敲門,來者是馮文青的姐姐和妹妹,不是記者預料中的馮文青的父親和姐夫。在彼此介紹之後,馮文青的姐姐拿出了馮文青的學生證。隨後向記者說了一下她所親歷的情況,開始是哭訴,隨後是泣不成聲,說不出話來,說到她們去叢東派出所看馮文青最後一面時的情景更是不能自持,「撲通」一聲跪在地上請求記者給馮文青伸冤。記者馬上扶起她,並再三表明:我們是來採訪馮文青一事的記者,不是執法機構,但一定會將馮文青在派出所死亡一事的真相公布於世,並承諾公正地報導此事。

  在隨後的採訪中,馮文青的姐姐告訴記者:馮文青在1998年邯鄲衛校畢業後又進修於邯鄲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臨床醫學專業,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才將父母接到邯鄲市。馮文青的父親馮士香和老伴,還有馮文青與前妻生育的兒子,在城內中街租了房子,靠賣菜為生。馮文青在邯鄲開了一家診所,業餘時間看病謀生。

  10月14日9時。城內中街40號。

  父親懷疑兒子心臟被換了

  10月14日上午,記者再次前往城內中街40號---馮文青父母在邯鄲的暫住地,遠遠地就看到菜攤前一個身材魁梧的老人低頭擺弄著架子上的蔬菜,這就是馮文青的父親馮士香。而馮文青的母親坐在門房的門檻上,目光呆滯地望著遠方。和馮士香老人打過招呼後,老人家把記者領進屋子裡。六七平方米的房間內家徒四壁,正對著門口放著一個煤爐,大概是他們做飯的灶具。一張小桌子靠在牆邊,地上放著幾個小凳子。站在門口向右看去,一張木床,床上放著一個學生書包和課本。床的對面雜七雜八地堆著幾個裝滿物品的塑料編織袋。

  馮士香順手掇了一個木凳坐在門口,馮文青的母親則坐在了床上。這時馮文青的妹妹和兒子也從臥室來到了外邊的屋子裡。

  身材魁梧的馮士香聲若洪鐘,花白的連鬢鬍子,給人很剛強的印象。隨後,馮士香老人向記者講述了他所知道的和親歷的馮文青在叢東派出所死亡前後的情況,並對天發誓他說的都是事實,願意對他所說的情況簽字畫押,負法律責任。

  他說:「2003年3月7日晚8點左右,馮文青接到女朋友小英(化名)的電話,隨後馮文青便去了她的住處。到了3月8日中午,馮文青的妹妹撥打馮文青的電話,才知道馮文青在派出所。」這時馮文青的妹妹指著記者對面的牆壁(上面歪歪扭扭地寫著阿拉伯數字1、2、3……30……和一個手機號碼)說:「那個電話號碼就是偉偉(馮文青的兒子)寫在牆上的俺哥的手機號。當時接電話的是一個男的,開口就說:『他還有家人哪!』然後就說俺哥在叢東派出所,讓我們家屬過去一趟。」當馮文青的家屬到了叢東派出所後就被告知:馮文青已經死亡,就死在派出所裡。據馮士香講,他看到馮文青時,馮文青的頭頂有一個傷口,頭下有一大灘鮮血。馮士香被告知兒子的死亡原因是:心源性心臟猝死。

  由於馮士香對馮文青頭部的外傷存在疑問,同時知道馮文青生前身體健康並無心臟病,便懷疑馮文青的死亡是派出所刑訊逼供造成的,因此在3月10日向邯鄲市檢察院申請屍檢。2003年4月29日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出據了馮文青的《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書》。該鑑定書說明:

  馮文青因外傷、劇烈運動、情緒激動等因素作用,誘髮冠心病急性發作,導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馮士香參加並目睹了馮文青屍檢的全部過程,但他對屍檢報告中未能說明馮文青頭部外傷的原因和在屍檢時發現的懷疑是叢東派出所警察用電棍造成的頸部兩塊傷痕表示質疑。同時據記者採訪馮士香的代理律師---河北省邯鄲市誠研律師事務所王宏宇律師的說法,馮文青的家屬對屍檢報告中提及的「馮文青心臟重達480克(馮文青的家屬稱,屍檢中聽到的心臟重量為550克)」表示質疑。馮文青的家屬說,他們曾經就此諮詢過醫學專家。專家說,正常人的心臟是不可能有480克或550克的重量的,如果馮文青的心臟真的有那麼重,別說打架了,就是躺在床上一動不動都很難維持生命。馮士香說,據他的目測,屍檢時馮文青的心臟只有五六兩重而已。所以,馮士香的家屬認為屍檢報告中重達480克或550克的心臟不是馮文青的,馮文青的心臟是被調換了。

  馮士香更是認為叢東派出所的楊保華、程全朝在屍檢時將馮文青的心臟換掉了。

  對於屍檢報告中所說的馮文青因外傷、劇烈運動、情緒激動等因素,誘髮冠心病急性發作,導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馮文青的家屬質疑說:「馮文青生前身體健康,而且馮文青在和馬××打架時情緒很激動,也有劇烈運動,為何沒有誘發心臟病,為何沒有導致心力衰竭,怎麼沒死在打架的現場?」

  10月14日。城內中街40號。

  郭副局長說過「私了」?

  據馮士香講,他幾次向叢臺區公安機關詢問造成馮文青頭部外傷的原因,可是公安機關都以「解釋不清」作答。馮士香說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分局副局長郭寶章曾說:經過叢臺分局黨委研究決定,公安機關願意以把馮文青2-3個親屬辦理成農轉非,外加1萬元錢的條件「私了」此事,還可以從公安機關的經費中拿出2000元給馮士香,並表示這些錢是以精神補償的理由付給馮文青家屬的。

  馮士香則認為,馮文青頭部的外傷是叢東路派出所警察刑訊逼供造成的,這是馮文青死亡的原因。馮士香表示他們將申請再次屍檢,如果屍檢能排除馮文青的死亡不是派出所警察造成的,他們將不要一分錢的賠償,但如果馮文青的死亡確實是由警察造成的,他們將堂堂正正地申請國家賠償,仍然不要叢臺分局副局長郭寶章以私了名義給他們的1.2萬元錢。

  目前,馮文青的家屬正在準備申請再次屍檢,然而屍檢的費用卻成了馮士香一家人的難處,因為靠賣菜維持生計的馮家別說拿出幾千元的費用,恐怕連吃飯都快成問題了。

  10月15日下午。出事地點。

  頭部的傷是怎麼造成的

  記者來到馮文青3月7日晚與馬××打架的現場。在剛進那條小巷時,偶遇馮文青的女友小英(化名)。據小英講,當晚馮文青來到她的住處時,看見小英和馬××等四人在打牌,馮文青不悅,便和馬××發生衝突,小英上前拉了一下,但被撞倒,之後她便和同住的女孩回去睡覺了。

  穿過彎彎曲曲的小巷後,記者在一個很深的院落裡找到了與馮文青打架的馬××。馬××中等身材,面色紅潤,一眼便能看到他前額有兩塊清晰的傷疤,甚至連傷口縫合時縫合線的印記都清晰可見,這些傷痕正是馮文青在3月7日晚用菜刀砍的。當記者一再要求他說明在他與馮文青打架時是否打傷馮文青的頭部時,馬××很明確、很肯定地說明,不論到哪兒,他都敢肯定他沒有打過馮文青的腦袋,馮文青頭部的傷不是他打的。

  10月16日。叢臺分局。

  一份「真實情況」

  10月16日上午,叢臺分局副局長郭寶章和叢臺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盧志林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並給了記者一份《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區分局關於馮文青死亡一事的真實情況》,並告訴記者報導時應以此為準。以下就是該文的全文:

  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區分局關於馮文青死亡一事的真實情況2003年3月7日22時31分,叢臺區公安分局叢東路派出所民警在派出所值班室受理了邯鄲市「110」巡警移交的一名男青年,該人身上帶有大量血跡,隨身攜帶一把有血跡和毛髮的菜刀,其自稱將他人砍傷,值班民警剛開始詢問,該男青年突然從椅子上倒在地上,值班民警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經「120」醫生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後,叢臺區公安分局、叢臺區人民檢察院分別對此事成立了專門調查組,調查情況如下:

  一、巡邏發現出警受理情況

  2003年3月7日22時15分許,派出所巡邏隊員趙志彬、趙琛、李運河、潘強、賀書江五人在叢臺路滏陽橋南西岸巡邏時,發現一名身上有大量血跡,手持一把菜刀的男青年,遂上前盤問,該男青年稱:「和別人打架,用刀砍人了。」五名巡邏隊員聞聽此情況,即將該男青年帶往叢東派出所,行至叢臺區人民檢察院附近時,遇到奉「110」指揮中心指令出警的民警王植秀、謝志遠、趙磊、蒿佔廷。趙志彬等五名巡邏隊員便將該男青年移交給了王植秀等人。由巡警用警車將該男青年帶到了叢東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長程全朝、民警李登龍受理了王植秀等人的移交,移交時間為2003年3月7日22時31分。

  二、馮文青發病及搶救情況

  2003年3月7日22時31分,程全朝、李登龍兩位值班民警受理此案後,看到該男青年手上、臉上、衣服上有血跡,即讓警校實習生張愛民帶其到水房清洗,而後讓其坐在值班室的長條椅子上開始受理詢問。該男青年神情緊張,說話結巴,時斷時續,內容為:「我是河南人,1998年邯鄲衛校畢業,自己在邯鄲開了一家門診部,剛才和人打架,用刀將他人頭部砍傷。」

  說到這裡,突然從坐的椅子上抽搐狀地滑倒在地下。值班民警程全朝見狀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的電話。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22時50分許趕到了派出所後馬上對該男青年進行了急救,搶救無效死亡。出診醫生王永春的初步診斷印象是:心源性心臟猝死。

  三、死者身份及相關案情的調查情況

  死者生前尚未說出自己的姓名和住址,為此我局連夜成立了調查組,並將此情況向叢臺區人民檢察院進行了報告。叢臺區人民檢察院立即成立了調查組。根據死者生前所述「用刀將他人頭部砍傷」情況,我局立即組織警力在市內所有醫院進行了排查。3月8日凌晨1時許在邯鄲市第一醫院急診部發現一名頭部受傷的男子呈昏迷狀態。醫生正在緊急處理。經向傷者陪護人員瞭解,得知該傷者是在叢臺路新春廠村被人用刀砍傷頭部。我局馬上調集警力到新春廠村,查到與死者同居的女朋友郭××,瞭解到死者叫馮文青,男,漢族,25歲,個體醫生,河南省新鄉市延津縣左寨鄉五秀村人。我局經現場勘察、走訪目擊者,提取物證檢驗後認定:2003年3月7日晚20時40分左右,馮文青女朋友郭××(女,24歲),找到鄰居馬貴嶺(男,35歲,大名縣楊橋鎮馬村人,個體肉販,租住新春廠村)一同到鄰居劉××(男,32歲)家中喝酒,而後又將趙××(男,22歲)叫來四人在劉家打撲克至21時50分許,期間,郭××用馬貴嶺的手機告知馮文青不要來她住處過夜。馬貴嶺、郭××一起離開劉家,走到郭××門診部西側4-5米處時,馮文青過來就罵其女朋友郭××,動手毆打郭××,馬貴嶺上前阻攔;馮文青與馬貴嶺發生爭執,相互毆打,隨後馮文青拿出隨身攜帶的菜刀,向馬貴嶺頭部砍了四刀,兩人摟在一起摔倒在地,馮文青掙脫後向東逃跑至叢臺路滏陽橋南側時被查獲。現我局對此案獲取了大量證據,有郭××、馬貴嶺等人的證言,現場勘驗筆錄,帶血的菜刀和菜刀上的毛髮,馬貴嶺傷情經法醫鑑定已構成輕傷。上述證據已充分證實了馮文青是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同時,叢臺區人民檢察院連夜對我局涉案民警進行了調查詢問,沒有發現辦案人員有違法辦案,刑訊逼供行為。8月9日,省公安廳也成立了專門的調查組,調查後認為民警的工作符合法律程序,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四、馮文青死亡的善後處理情況

  3月10日,馮文青的親屬向市檢察院提出瞭解剖屍體查明死因的申請,因馮的家屬先後兩次不到場;直到3月20日,市檢察院法醫才在其家屬在場的情況下對屍體進行了檢驗。4月29日,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出具了馮文青的《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書》(邯檢技鑒法字[2003]司第24號),屍表檢驗:頭皮左側耳上6cm顳部有一創傷,長約2.4cm,創緣不齊,創角鈍,創壁不光滑,深約0.35cm,創腔有組織間橋,創周有挫傷帶。頸左側耳下5cm處有1.2×0.3cm皮擦,頸前有一0.2×0.1cm皮擦,左手食指背側第一關節有0.3×0.5cm皮擦,其它未見損傷。病理診斷:1、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左冠狀動脈前鋒支硬化IV級,左旋支硬化I級,右冠狀動脈硬化II級,心肌廣泛斷裂,心肌細胞及心肌間質水腫。2、肺瘀血,肺出血,肺水腫,代償性肺氣腫,局灶性肺不張。3、肝臟,脾臟、腎臟瘀血。4、大腦硬腦膜下及蛛網膜下腔局灶性出血。5、甲狀腺腺瘤。馮文青屍體經大體檢驗、解剖檢驗和排毒檢驗可排除機械性損傷致死、機械性窒息死和所檢毒物致死。馮文青因在外傷,劇烈運動,情緒激動等因素作用下,誘髮冠心病急性發作,導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5月6日,叢臺區公安分局將市檢察院的鑑定結論,依法通知了馮文青的父親馮士香,當時,馮文青的親屬及其律師均未提出異議,但向我局提出了經濟賠償要求,3個多月間,賠償金額從100萬降至20萬、8萬、5萬,最後又降到2萬元。期間,馮文青的親屬兩次到派出所無理取鬧,燃放鞭炮、擺放花圈、焚燒冥品、圍堵大門、謾罵民警,干擾了派出所正常的工作。

  事實證明,叢東派出所民警在受理此案的過程中,無任何過錯。我局認為不存在賠償問題,但從人道主義出發,可給予適當的救濟,而馮的親屬一直不予接受。目前,馮文青的屍體仍存放在屍檢中心。我局已墊付搶救、解剖、檢驗、停屍費用3萬餘元,善後工作仍在處理中。

  在《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區分局關於馮文青死亡一事的真實情況》中提到的馮文青的家屬在派出所燃放鞭炮、擺放花圈、焚燒冥品、圍堵大門、謾罵民警等事實得到證實,記者看到了公安人員拍攝的照片。後來記者就此事採訪馮士香時也得到了馮士香的證實。馮士香說:「馮文青死在叢東派出所,按照我們老家(河南省延津縣)的風俗才去派出所放了幾挂鞭炮,燒了點紙,祭奠兒子。」

  後記

  在採訪完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分局副局長郭寶章和刑警大隊大隊長盧志林後,記者請求盧志林大隊長幫助聯繫一下叢臺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孫旗。孫旗副檢察長說需徵得區政法委的同意後才能接受記者的採訪。隨後記者前往叢臺區政法委,被告知區政法委的李春才同志去黨校學習了,別人又不能做主,至此記者沒能採訪到叢臺區檢察院。

  馮文青一事至今已經發生了7個多月了,馮文青的家屬一直認為馮文青是由於公安機關刑訊逼供致死的,甚至懷疑在屍檢時馮文青的心臟被叢東派出所置換,他們將申請DNA鑑定和再次屍檢。馮文青的父親馮士香表示,即使砸鍋賣鐵也要把事情查個水落石出;而《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區分局關於馮文青死亡一事的真實情況》又清清楚楚地寫著:「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區分局叢東派出所的辦案人員沒有違法行為。」事情就這樣僵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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