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恩寵律師妻子蔣美麗進京求助法律幫助遭遇經過

發表:2003-11-23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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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蔣美麗懇請斑竹網管不要刪掉此貼、不要改動文章(因前次「致全國律師界老師的公開信」遭到改動),蔣美麗承擔法律責任。是非曲直應放在桌面上讓大家評。

2003年11月18日晚7點蔣美麗在大姐的陪同下上了上海開往北京的104次火車,此行的目的如下:

第一 蔣美麗要面見張律師商討上訴事項,順交付微少的律師費。

第二 蔣美麗要找北京法律界的專家學者(這些專家學者都是鄭恩寵律師的朋友提供的)鑑定一下判決書中所寫的秘密,而這所謂的秘密在法庭審判中不當庭出示,蔣美麗請的兩位辯護律師都沒見過。有人在網上看到2003年11月5日「中國人權就鄭恩寵被判刑的聲明」一文中看到所謂鄭恩寵傳給中國人權的信,下載後交於蔣美麗。另內參新聞監督一稿「強行拆遷引發衝突,記者採訪遭遇圍攻」。蔣美麗想得到這些專家的意見--就鄭律師寫的「發生在光天話日下的事實」是國家機密一事,事後鑑定是否有法律依據。

蔣此次進京的目的僅此而已,可沒想到的是19日上午9:35時剛下火車不久,蔣美麗大姐說:「你被人盯上了!」蔣說:「不可能我來辦事又不是上訪,他們盯我幹嘛?」蔣大姐說:「我看見那人拿著照片在對照。」並把那人指給了蔣美麗看。蔣與其姐不理走人,出站打車直奔府佑街賓館。安頓好後蔣美麗就打電話給張律師約好下午14:30時見面。之後蔣美麗想整理一下行李。就在這時有五、六個人衝進208房問誰是這裡的負責人(因為這裡是長期包的辦事處)到外面講話(蔣美麗的大姐在門外所見),蔣在房裡聽到門外的爭吵,怕有麻煩馬上打電話和張律師講。只見他們強行打開房門衝過來就搶蔣的手機,通話被迫打斷。接著他們就把蔣和其大姐強行往外拖,順帶上她倆的行李。蔣美麗問他們是什麼身份,他們說是上海信訪辦的,依依追問他們只有一人回答是206。蔣問:「你206姓啥名啥?」那人說:「206就是206,不報姓名的。」蔣說:「你和關在看守所的鄭恩寵一樣只喊號不叫姓名。」他說:「你講話怎麼這樣尖端。」蔣說:「那你為啥不報姓名?」雙方爭吵起來,旁邊的人都說不要裡她,硬把蔣美麗與其姐往車裡「塞」。開往北京一個地下招待所,把姐妹倆分開看守。時間是19日上午11時左右。

有三個人看住蔣美麗,以下是其中的對話:
一人問:你叫什麼名字?
蔣:你連我叫啥姓啥都不知就硬把我請過來是否對?
他說:問你名字又不要緊的。
蔣:我問你叫啥你不也不講,我有必要告知你我的名字嗎?
他問:你為什麼到北京來?
蔣:到北京辦事。
問:辦什麼事?
蔣:有必要告訴你嗎?你們這樣做是非法的,是違法的!
他說:你的事是上海的總得在上海解決。
蔣:我不需要你們在上海解決,我會按法律程序走!
他們說:你是為房子上訪的?
蔣:我又不為房子,也不來是上訪的!
他們說:你不上訪來北京幹嘛?
蔣:可笑!到北京一定是來上訪的嗎?你們這種做法,等我辦完事,值得到國務院信訪辦告你們一狀。
他們講:你怎麼把我們都當壞人看,講話那麼沖。
蔣:憑什麼相信你們是好人?請你們在13:30時放我走,因為我和律師約好了14:30時見面,在北京我人生地不熟的,要保證準時到只能時間上放寬。
他們講:你請律師上海不好請,跑到北京來請幹嘛?
蔣:請律師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力,請那個地方的律師也是我的權利,可惜外國律師不能請,否則就請外國律師了。
他們講:外國律師你請不起。
蔣:不要錢!他們免費為我們打官司。

(時間快到了)蔣:「你們該放我們了。」並把大姐叫出來說:「我們走吧。」他們不讓走,說:「已經去叫人了」
蔣:已經幾個小時了從上海飛來也該到了,耽擱了我們那麼多時間。
他們說:你再等等。
蔣:真不希望你們把事情搞大。
他們說:會幫你解決的上海會派能拍板講話算數的人來,找你談的。
蔣:派陳良宇、韓正來。
他們說:那是不可能的。
蔣:派柴俊勇也不會來,因為他知道鄭恩寵的事,而且批復給司法局讓司法局解決註冊問題。楊全心也不會來,因為鄭恩寵揭露他的律師資格證是沒經過律考得來的,他實升暗降(升為市信訪辦主任哪有任司法局副局長舒服)。張世民也不可能來。再說鄭恩寵的事實際就是揭露黃菊、陳良宇、韓正等高官勾結周正毅瓜分國有資金,他們恨不得置鄭於死地,還會來拍板解決?簡直是天方夜談!
此時早過了蔣與張律師約定時間,蔣對看守她們的人說真不知這些貪官是怎麼想的,貪的連腦子都塞住了,一方面怕世界輿論,一方面在製造輿論。
蔣:今天你們出此下策把我們姐妹倆綁架(因為他們沒向蔣出示任何證件,只是嘴上講是上海信訪辦的)到此,外面肯定已經知道了。我們住的賓館是親屬早就聯繫好的,一出事他們就會往上海打電話,再講你們衝進賓館時,我和張律師通話還沒結速,因此張律師也會知道出事了。你們何苦呢?快放我倆走。
他們說:我們也在聯繫會盡快解決。

(下午17:30時)蔣:今天你們浪費了我們六、個小時,我們什麼事都沒辦而且我整天沒喝過一口水別說吃飯了。
他們說:有水,你喝吧。
蔣:我上北京不是來喝你們水的,你們不放我出去,我不會喝你們一口水,我要用絕食絕水向你們抗議非法軟禁。
他們說:你別那麼尖端。
蔣:等到晚上19:00時你們無論如何要放我們走或讓我們出去吃點東西你們跟著我也行。
期間他們已露出要放蔣美麗走的意思,最終他們不敢作主,實際蔣很清楚他們的意向,和大姐說:「他們從上海派人來是把我倆押回上海。如會放我們走的話,也是我們走到哪他們就跟到哪。」

19:15時,終於等來上海飛來的人。有十人左右,加上看我們的六個人共有十六個人。來了倆名女同志,一名是蔣美麗單位的領導陶老師。蔣問陶:「你來幹什麼?」陶:「我來關心你。」蔣:「謝謝,我在上班時也沒得到你的關心,今天也無需你的關心。我只需老公的關心。」另一位女同志是蔣現居住地居委幹部,蔣對她說:「抓鄭律師的前一天你打電話來問我女兒今年是否要高考的?」當時她否認此事,後來在火車上她承認了並說:「你怎麼聽的出是我的聲音。蔣:「我眼睛不好可耳朵特靈!」

蔣:你們來那麼多人誰和我談?
他們說:我們回上海談。
蔣:我到北京找律師,難到你們連我找律師的權利都剝奪嗎?
他們不理會,硬把蔣姐妹倆往車裡塞。其中有一人(男)雙手插入蔣美麗腋下拖蔣,蔣要掙扎推開他,他說:「你打人。」蔣馬上說:「你又要栽贓了,是嗎?怪不得王水珍給你們栽贓,在7月23日被逮捕至今還沒開庭(律師界老師可以根據解放日報2003年7月23日的報導「依法做好動遷工作劉雲耕專題調研並慰問居委幹部」,文中有關王水珍一事,作證人的都是他們一夥人一派胡言)。只許你們動手不許我掙扎,一掙扎就是動手打人,你們十幾個人好作證,把我當成第二個王水珍咯?(因為來押我們回上海的7人中有三個是閘北區信訪辦的,王水珍是閘北區動遷戶)」

(火車上)蔣:我去北京是去找律師的,既然你們不讓找,我們的火車票給我報銷掉。
他們說:先放在你這裡到上海後我們找領導匯報後在給你答覆。
蔣:不行火車票給你們了,在則請你們和領導同志匯報一下過幾天我還要上北京。因為要為夫君在上訴開庭前作好一切準備,將來還要申訴至北京,難道你們永遠不讓我上京嗎?

(20號10:40時火車到上海站)蔣美麗弟弟、弟媳已在站臺等候,蔣弟說:「到上海了,不用你們送了我們自己回家。」蔣說:「哪就謝謝你們,我們自己回吧!」
他們不能做主打電話請示,到了南二出口的斜坡處,他們決定不能讓蔣走人,便採取手段強制拉人。蔣弟問:「你們要帶人走有何法律手續?」他們說:「沒有。只是和她談談。」蔣弟又問:「要帶她到哪裡去?」他們不說,蔣弟說:「那我們不去!」兩人拉手,另兩人拉腳,抬起蔣,這種羞辱不堪讓蔣美麗忍不住嚎哭大叫:「救命!有人綁架!」蔣弟說:「你們這樣做有損上海形象。」並報了110,接警警察和其弟說:「是政府行為我無能為力。」

在汽車上他們說:「蔣美麗送你回家,你要相信我們。
蔣:讓你們軟禁到現在,你們講話的信用度我實在不敢相信。被你們騙怕了。

車子到蔣小區門口時,蔣讓他們停車,他們不僅不停還繼續開往北站街道辦事處。再次證明了他們的不可信。由於他們的不誠信,蔣不願下車,被他們強行拖下車。把蔣拉到底樓右邊第一間要和蔣談,被蔣拒絕吵著要回家。此時他們經電話聯繫好,進來一人說放蔣回家。

20號12:30時,由於在事件中被拖拉造成多處傷痛(特別時雙肩關節處),當時戶籍警秦兵在蔣家知道蔣的雙肩傷痛並表示可開驗傷單。當日下午1:30時蔣和其弟來到北市場居委會找秦兵,等到14:00時打電話問秦兵為何還不來,被告知驗傷單要到派出所才能開。姐弟倆趕到派出所,秦兵說:「你所講的事我也沒看到,是否他們拉扯傷的……
蔣打斷她的話直問:「開還是不開?給個回信。」他吞吞吐吐地,蔣和其弟說:「走吧,他是不會開的。」於是蔣直接去醫院看傷勢,有醫院醫生記錄。

(註:以上是蔣美麗此行北京所有經過,由蔣親手所寫,本人帶她打之於200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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