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中毒女有冤無處伸----張成雲的求助信

發表:2003-11-29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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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不幸又無奈的汞中毒患者,是兩個孩子的母親,78年-84年做操作工,接觸汞。1986年-1992年任廠二車間核算員時,工作環境被汞污染,總接觸汞史為12年。1992年4月至今病休在家。
1986年,由於廠方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將二車間辦公室建在了廠電液配料房的下方,房頂邊緣與電液配料房排污溝相連。
電液配料中,主要原材料有氯化汞、氯化銨、氯化鋅及酸等。由於污水常年滲透,造成辦公室內嚴重的環境污染,致使我留下了嚴重的汞中毒後遺症,使我失去了工作能力和正常的生活能力。
1986年至90年間,當身體受到毒物侵害時,多次找到廠長反映情況,要求脫離污染環境,廠長不同意,並說:「操作工就沒問題,你又有什麼問題」。
91年5月,我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同在一起工作的統計員也出現了類似的中毒症狀,要求到防疫站(職業病檢查機構)體檢,經化驗,尿汞未超過正常值,便否定環境存在污染。
92年4月,當我的病情最後發展到:頭昏、頭脹、頭痛難忍、失眠、心悸、心動過速、記憶力下降,不能算帳動腦,全身疼痛,四肢無力,心煩意亂,全身發痒,聲音嘶啞,尿頻,特別偏食、挑食,稍不對胃口,吞在喉部就作嘔。在八方醫治無效的情況下,逼得我險些走向絕路。就在我病倒在床,離開工作污染環境約半月後,忽覺得病症有所減輕,同時,統計員的中毒症狀也更加明顯,這時,我堅信我的病不是自己所得,是汞中毒所致。,
為了證明我的病是汞中毒所致,十幾年來,我不知找過多少部門,流過多少眼淚,每邁出一步是多麼的艱難呀!
1992年5月,經多方打聽,方知防役站有權管此事,經監測:測得污水中汞濃度為5.95毫克/升,超標118倍,氨氮為531.8毫克/升,超標12倍,空氣中汞濃度為0.037毫克/立方米,超環標123倍(為全廠最高)。
1993年1月,經四川省職業中毒診斷組診斷為『神衰症候群與工作環境污染有關』,理由是尿汞不高,不能定為汞中毒。廠方以不是職業病為由,不給予工傷待遇。
1994年3月,本人要求複查,明確診斷,經萬州區職業中毒診斷組診斷為「神衰徵候群」取消與工作環境污染有關,說明病是自己所得。
本人不服。於1995年1月又經四川省職業中毒診斷組診斷為「神經症發病初期與汞污染有關,參照職業病待遇處理」理由是我不是操作工,不能是職業病。故而不能診斷為「汞中毒」廠方仍以不是職業病為由,不給予工傷待遇。
1995年8月,再次經四川省職業中毒診斷組診斷為1.慢性輕度汞中毒,2.神經病。
95年12月,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1.慢性輕度汞中毒---工傷致殘八級2.神經症(自己得病處理)廠方又以八級傷殘不影響工作能力為由,仍不給與工傷待遇,現在每月只有140元的最低生活費。
本人不服鑑定結果,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定期複查的規定,從1997年至2001年間要求複查,鑑定,廠方以各種理由拒絕。
2001年10月,廠方在無任何理由不同意複查的情況下,我就向區政府信訪辦提出書面申請。信訪辦轉企業主管部門經委。經委又推給企業。在此期間我還找過區衛生局,區勞動局,工會,人大,區政府政策督查室,他們總是推來推去,推了幾個來回。給區長,區委書記及重慶市信訪辦寫過信,也親自找過區長和重慶市信訪辦,市工會都沒有得到解決,找到法院。不予受理。那真是叫天無路,叫地無門。
2002年4月,經過近半年艱苦不懈的努力,政府主管部門經委和廠方才同意到重慶市疾控中心複查。由經委派兩名幹部一同前往。
由於重慶市疾控中心沒有醫生,沒有檢查的設備,只能化驗尿汞。本人要求到重慶市職業病院複查,但均遭到市疾控中心和政府部門經委的反對。
2002年5月1日,我國職業病法實施,根據規定,再次向區衛生局申請。2002年8月,衛生局同意到職業病院複查。
哪知,爭取到複查的權力僅僅是邁出艱難的第一步。下面發生的故事更讓人傷心,絕望。
2002年10月,在職業病院住院二個月後,經全科醫生討論診斷為:1、慢性輕度汞中毒,神經症汞中毒所致。根據國家新頒布的汞中毒診斷標準,重度汞中毒為1.小腦共濟失調2.精神障礙,二項佔一者均達到重度汞中毒。職業病醫院稱不懂什麼叫精神障礙,便介紹我到重慶市精神衛生中心做精神科鑑定之後,再作職業病診斷。
2002年12月29日,經重慶市精神衛生中心鑑定為「重金屬(汞)所致精神障礙(神經症樣綜和征)
但職業病院竟然不認可此鑑定,他們採取了重病不寫,大病寫小,消毀病歷等手段,公然弄虛作假。診斷為「慢性輕度汞中毒「於是我向重慶市衛生局提出了職業病院的違法行為。在事實面前,衛生局出具宣布診斷書作廢,要求職業病院重新診斷。
2003年2月27日,重慶市職業病醫院請來了全市最權威的專家,進行大會診。在專家會診的一個月後,仍然由職業病院出具了第二份診斷書,診斷為「慢性輕度汞中毒「,取消了神經症汞中毒,但診斷書未註明專家對我的病情認定,也沒有專家的簽名。
2003年3月27日,只有走法律程序,申請專家鑑定。按法律規定,鑑定專家應由我挑選,而我卻是重慶市衛生局指定的,寫信反映到衛生部,回答是重慶市只有這幾位專家懂職業病。
在此期間,我寫信給衛生部部長、法建司、中央電視臺法制類節目,並把所有的資料都寄了過去,均沒有回音,與此同時,重慶市衛生局為了不給我定為重度汞中毒,竟然打報告給衛生部要求修改國家診斷標準。
2003年8月,衛生部下函沒有同意修改標準,但針對我寄去的重慶市精神衛生中心給我的鑑定作了指導性意見,我原以為我把所有資料寄給衛生部能幫我一把,沒想到這份函卻把我推向了無底的深淵。
函中提出,汞中毒的程度應根據精神障礙的程度來定,腦衰弱綜合征就是神經症樣綜合征,是輕度精神障礙,屬慢性輕度汞中毒,重度的精神障(精神分裂症)才是定重度汞中毒的依據。那麼,中度汞中毒中的精神性格改變,是否是中度的精神障礙,函中無法解釋。根據《中國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正確使用說明中精神分裂症不屬於工傷和職業病範疇。」
顯然,此解釋違背了科學,違背了國家汞中毒的標準。因為輕度汞中毒的腦衰弱綜合征,和中度汞中毒的精神性格改變均達不到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只有神經症樣綜合征才符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中器質性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國家汞中毒的標準中,只要達到精神障礙就是重度汞中毒。
由於衛生部轉下來的函件,誤導了專家,經專家再次鑑定為「慢性輕度汞中毒」。綜上所述,給我鑑定的過程是從衛生部到地方的一個行政操縱行為,專家不敢獨立行使診斷權。
為此,我舉債到北京告狀,到衛生部信訪辦,叫我找衛生部法建司,法監司說要領導解決。要見領導又見不著,要進衛生部也進不去。
在傷心絕望之際, 我想到了您們,希望能夠得到你們的幫助。
下面我把病情告訴您們。我現在的病症有,頭昏、頭脹、頭痛、嚴重失眠、心悸、全身疼痛、記憶力下降、情緒不穩,無法控制的情感衝動,稍不順心,就會大發脾氣,甚至是大打出手,時常是打得小孩遍體鱗傷,青一塊,紫一塊。事後,又非常後悔,孩子從小到大,幾乎是在我的打罵聲中長大,我知道,這樣有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對孩子的成長不利,甚至會影響到孩子的一生。我多想做一位和藹可親的母親呀!就是做不到,在家中,唯我獨尊,經常為一點小事就要和老公大吵大鬧,吵得全家都得不到安寧,由於我的情緒無法控制,給我的家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十幾年來,我是靠服安定和抗抑鬱類藥物來維繫生存。
根據我國《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第四級的規定:「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目前,我服的氯硝西泮、阿米替林、瑞美隆,是精神專科藥,屬特殊醫療依賴。否則,我就無法生存。因此,我已達到四級傷殘的標準。要評上四級傷殘,必須達到重度汞中毒,重度汞中毒必須達到精神障礙。而我已被鑑定為汞中毒所致精神障礙,政府及有關部門就是不尊重科學,不依照〈〈職業病法〉〉執行國家診斷標準,就是不給我定上重度汞中毒。
由於藥物的抑製作用,嚴重影響到我們夫妻生活,這無疑給我們的夫妻感情更是雪上加霜,多次提出離婚,終因我的生活問題沒有解決,又沒能力撫養孩子而勉強度日。不僅如此,我連玩的權利就被病魔剝奪,無能走親訪友,無能遊山玩水,過年過節是人們最高興的日子,但對我來說是最痛苦的日子,因為我不能打牌,不能玩,無事所幹,整日就頭昏,頭脹、頭痛,平日裡就是靠在家做一些適量的家務活來分散精力,才能減輕痛苦。
在神經系統方面,經職業病全院認可的病情有,雙手較粗大震顫,和雙上肢姿式性震顫,寫字費力,寫字手抖,緊張時會四肢發抖,話說多一點手就會發麻閉目後站立不穩,快復輪替動作稍慢,腳、膝、跟試驗欠穩,以上症狀屬小腦共濟失調,也達到重度汞中毒的標準。
對小孩的危害,我懷孕時在汞環境中,在懷孕三個月時因失眠而流產,懷孕八個月時,出現全身發痒,伴失眠,於1998年11月2日早產,孩子出身時體重只有2450克,孩子從出生到五歲幾乎是常年生病,五歲時又因隱睪而動手術。不知對孩子今後的生活有無影響,小孩從小到現在記憶力特差,不知掉了多少把雨傘等物品,上課總是注意力不能集中,總怕背的課程。這一切不知又該由誰來鑑定。
給我家庭帶來的困難,由於我只有140元的工資,老公工資也不高,家中又有兩個孩子,大孩子馬上要上大學,小孩子馬上要讀高中,九年義務教育後,上高中、上大學完全自費,我又是四肢健全的殘廢,討飯也無人給,為了鑑定之事,家中早以債臺高筑,實指望得到公正鑑定後,靠補償工資來供孩子上學,眼看願望落空。我曾想參加人身保險,用生命來換取保費 供孩子讀書,但是,我是汞中毒患者,保險公司不原意承保。所以,每次坐車,我就要多買幾份保險,心理總是悄悄的禱告,上帝收下我吧!我的孩子要讀書!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懇請得到您們的幫助,引起全社會的關注,給我一點關愛。
我願用我的身軀,獻身科學事業。我相信科學,堅信真理,我願為尋求真理而奮鬥終身!在此,我要大聲的疾呼,還我人格尊嚴、我要生存權!我要撫養權!更要選舉權!!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杜絕官僚主義、才能根治腐敗。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
以上事情全部屬實,都有相關證據。
聯繫電話:(023)58148115
地址:中國重慶市萬州區太白岩119號

張成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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