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規:大陸赴臺團聚、居留或定居者要按指紋

發表:2004-04-12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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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有關部門公布新規定,自4月11日起,大陸申請到臺團聚、居留或者定居的人士,將必須按指紋;拒絕按指紋者,拒絕入境。這一措施將追溯已經在臺的大陸人士。

  據臺灣媒體報導,按照新規定,從即日起,大陸人士應在接受面談或辦理團聚、居留或定居等相關申請手續時按指紋;未按者,不准許申請;6歲以下兒童不必按指紋,年滿6歲後,申辦相關手續時補按指紋。

  據統計,現在已進入臺灣地區但尚未按指紋的大陸人士約6萬人。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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