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1.8米壯漢殘害致80斤死亡

發表:2004-04-2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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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普蘭店市法輪功學員曹玉強,多次被當局非法關押、勞教,身高1.8米、體重160斤的壯漢,最後被殘害致80斤,大小便失禁,生活無法自理,於2004年4月8日不治死亡。
  
據明慧網報導,曹玉強,男,40多歲,遼寧省普蘭店市徐大屯鎮山前村人。從99年7.20後,曹玉強一直遭受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及村官迫害,警察先後四次抄他的家,平時騷擾更是家常便飯。
  
今年2月曹玉強曾投書明慧網描述他受到的迫害:
  
「2001年4月29日晚,星臺派出所懷疑我在周邊地區散發法輪功真像資料和懸掛條幅,警察多不洋、保安徐功文、李文文、治保主任尹德敏等十多人又一次深夜潛入我家,當時天正下著小雨,我於4月29日早外出打工不在家,他們到我家便開始砸門,我妻推開窗問他們幹什麼,他們便把我妻從窗口揪著頭髮,光著腳,穿著襯衣、襯褲拖入警車,7歲的兒子嚇得大哭,當我母親責問他們時,便把我母親打倒在地躺在水中。」
  
「2003年1月26日,普蘭店市鐵路派出所警察再次把我綁架到當地看守所,我被迫絕食抗議迫害。2003年正月初二,他們讓犯人給我灌食鹽和開水,灌下後我便覺得天旋地轉。 」
  
「80多天左右他們才把我手銬打開,管教曲乃憲說,你從大連到關山子勞動教養院後到葫蘆島市教養院都是用這種絕食的方式出來,這一次你別想了,那是不可能的。 」
  
95天後曹玉強被無條件釋放,這時身高1.80米,原本體重有160斤的他瘦得只剩下80斤,大腿還沒正常人的骼膊粗,不能走動,大小便失禁。身上多處有傷痕,手腕上還留有深深的手銬印。
  
回家後,曹玉強一直無法自理生活,並不停地吐痰、嘔吐,回家不到一年,於2004年4月8日晚6 時左右,不治死亡。
  
普蘭店市公安局政保科一男性人員證實曹玉強的死亡事實。記者打電話到普蘭店看守所(0411-83148520)、普蘭店公安局法制科 (0411-83112623 ),對方聽到詢問曹玉強的情況,就挂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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