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女判刑七年 前三峽官員申訴

發表:2004-04-24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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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慧曾任職於三峽長委《人民長江》雜誌編輯部,因煉法輪功被判有期徒刑七年。明慧網日前刊登了姚慧的父親、前任國務院三峽移民局規劃司司長姚炳華的申訴書。
轉載原文如下:

各級政府領導:你們好!

我是姚慧的父親姚炳華,退休前曾任國務院三峽移民局規劃司司長,對姚慧因煉法輪功被判處的有期徒刑七年,我想提出幾點中肯的看法。

我有二個女兒一個兒子,在姚慧判刑前,可以說我有一個非常幸福美滿的家庭,二女一子均已大學畢業,都孝順懂事,姚慧在家是長女,任職於長委《人民長江》雜誌編輯部,在家孝順父母愛護弟妹,對工作勤勤懇懇,姚慧是我們最心愛的女兒。

姚慧在煉法輪功前患了小葉增生,長期看病,每年要報銷大量的醫藥費用,煉了法輪功後病全好了,五年沒用一分錢藥費,為此單位獎勵她500元,我們家庭和她單位的同事都有同感:她自從煉了法輪功後,變了很多,待人熱情誠懇,樂於助人,身體也好了。為了給政府排憂解難,她長期認養了「希望小學」的一名男孩供養至大學,但姚慧受迫害失去工作後,這名學生因無生活來源也隨之失學了。

自99年7.20後我們家人每逢春節沒有在一起團聚已整整五年了,凡遇到什麼」敏感日」或「重大節日」,610機構和當地派出所在沒有任何理由和事實的情況下,強行把姚慧帶到「學習班」關押。

2000年8月姚慧的婆婆去世,當時姚慧被關押在何灣勞教所六大隊,我請求勞教所讓姚慧回家與婆婆作最後的訣別時,勞教所卻答覆,「不是直系親屬,不能回家。」這是人說的話嗎?這些說法讓我們很困惑和傷心,這些人還有人性嗎?

2002 年10月,一夥警察衝入長春街姚慧的住宅,在沒有任何搜查證件的情況下,將姚慧家抄了個底朝天。當時姚慧已被他們抓走,家中沒有任何人查看抄走的詳細物品(姚慧的愛人出差,女兒在校上晚自習),後回家發現連小孩學習英語用的「文曲星」,隨身聽和單位配給科技人員的家用電腦,及準備用來裝修房屋的4萬元裝修費也被一併抄走。

 這幾年在洗腦班、勞教所裡姚慧遭受了很多非人的折磨,她怕我們難受,從不告訴我們,聽說她在1999底-2000年初在漢陽陳前嘴被關在1米見方的鋼筋鐵籠子裡,2003年底在江岸「學習班」有個「610」機構的惡警朱林曾把姚慧打得遍體鱗傷,頭蓬臉腫,為何這些人違了法卻能逍遙法外?又是誰給他們的權力那樣對待手無寸鐵的善良人民?

到現在為止,我都不知道姚慧犯了什麼罪,那些媒體上報導的情況從未在姚慧身上發生過。

另外:之所以不願通過社會人際關係,將其弄出:因為相信自己的女兒決不會做出違害社會的不負責任的事,更不可能違法犯罪。

我現在年邁體弱,臥病在床,老伴也因姚慧長期被押,心情不暢,患了心機梗塞,這是誰之過?是誰把一個好端端的社會搞得不安定,是誰把我們一個幸福的家庭拆得妻離子散,骨肉分離,是誰用權力關押我女兒,不讓她在床前端湯餵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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