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下達媒體十不准報導指示

發表:2004-04-30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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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海外中國訊息中心的消息,最近中宣部向各地媒體下達了十不准報導的指示。不過,中國的媒體則仍在報導的禁區內打擦邊球。

據悉中宣部近期向各地媒體下達十不准報導的指示,分別包括:一律不准報導關於人民幣升值百分之五的傳言;一律不准報導股市全流通,也就是政府機構買賣國有股的消息;主流媒體不准報導小道消息;中央的新聞單位和所屬的網站,不得與商業網站新浪、搜狐等等展開除正常業務之外的往來;另外中宣部還訂明,不得再繼續跟進有關安徽紅頂商人的報導;去年一些觸動人心的報告文學,譬如《中國農民調查》、《往事並不如煙》、《少女之心》等等作品也不得炒作,不得報導;另對於暑假來臨有關大學生的就業問題也要做出審慎的報導;當前的一些社會新聞,尤其是重大的犯罪行為,媒體則不准報導犯案的細節。

一名一向敢言的記者說,現在到了中央電視臺,的確發現有些事很難說。
中央電視臺記者:「我在中央電視臺,是新聞欄目。」
記者:「現在你到了中央電視臺,跟以前有什麼分別嗎?」
中央電視臺記者:「是有些分別,但是不方便說。」

而就有關人民幣升值百分之五的傳言,中央電視臺會如何處理?這名一向敢言的記者說:「如果消息是屬實的話,我們會做的。」

究竟是否連大學生就業等問題,也成了媒體要審慎報導的內容?北京人民大學的副教授周立則〈音譯〉說,現在大學生的普遍就業環境的確要比過往差了。他說:「擴張以後就業崗位還是有限,崗位並沒有很大增加,但是大學生的畢業人數大量增加了,應該說比以往要困難很多。」

那麼當前的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媒體在報導的時候是否不能深入報導細節呢?在廣東一個報業集團從事統籌採訪任務的主任有以下形容:「這是一個原則性要求,但具體細節怎麼判斷,就是說這個報導是不是有細節,什麼報導才有影向,中宣部沒有什麼標準的。至於說這個報導是不是出格了,他裡面自然會處理,下個指示,叫你們以後要注意!他從這兒掌控。但是不可能中宣部制定一個標準,什麼樣的細節叫出格,什麼樣的細節不叫出格。」

他說,現在中國的媒體活絡,不少的媒體都是繼續在中宣部下達的指引下打擦邊球:「他是這樣的,中宣部的規定是中央新聞單位才參加,地方新聞單位不參加的,中宣部每個月都會有指導性意見,至於說他是不是放寬,我個人感覺上好像跟過去沒什麼兩樣。」

對於他們的報業集團一些報導與中宣部的指引有出入,這名主任則是這樣回答:「你這樣講好像我們是無視於上面,這也不能這樣說。各個報紙有自己的行為,他也許可能打個擦邊球什麼的。」

總體來說,他對中國大陸目前的媒體生態,以及跟中央的關係有以下的形容:「應該說報紙越辦越活了,這是個趨勢,但不能夠說中央的管制越來越鬆了,因為辦活是說你在這個大的框架上,自己進行操作,讓他能夠更可讀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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