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前副行長4月判無期 中國官方7月才公布

發表:2004-07-07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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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A消息:中國銀行前副行長趙安歌因受賄和挪用公款,被宣判無期徒刑。

據趙安歌的律師瀋志耕星期二證實,趙安歌因為受賄罪被北京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認定趙安歌受賄579萬元人民幣,並且挪用公款5千萬元。

據悉,趙安歌的案子與三年前的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的40億元資金盜竊案有關。與趙安歌同時受審的還有他的弟弟、珠海房地產商索立鴿,前中國銀行財會部總經理李耀森,以及南京銀佳公司董事長王龍俊等三人。

據路透社報導說,趙安歌早於4月份就已經被宣判,但是中國官方沒有解釋為什麼直到現在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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