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副主編關押7個月後獲釋

發表:2004-08-09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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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廣州市檢察院逮捕關押了7個月的《南方都市報》副主編鄧海燕於本月5日獲釋。據分析這可能是因爲海內外輿論及中共元老的壓力作用的結果。此前該報前總經理喻華峰被判刑10年,前總編輯程益中仍然在柙待審。「南都案」被指是廣州市當局對《南都報》的批評報導進行「清算報復」,並在海內外引起巨大爭議。

據明報9日報導,據廣州消息人士透露,因涉《南方都市報》貪賄案而被廣州市檢察院逮捕關押了整整7個月的原《南都報》副主編鄧海燕於本月5日獲釋。消息稱,鄧獲釋可能是海內外輿論及中共元老的壓力發生作用的結果,顯示該案仍可能生變。但目前還不知道鄧海燕是「無罪釋放」,還是因其他原因獲釋。

政法委書記指示下被逮捕

消息稱,在今年春節前,廣州市檢察院就認為關押鄧海燕的證據不足,準備放他回家。但1月19日廣州市政法委某高官到檢察院,詢問案情後特別強調「南都報的人只要關進來了,一個都不能放,要嚴格查處」,翌日市檢察院即對鄧下達逮捕通知書。

亞洲週刊6月刊曾披露涉嫌直接策畫打擊南都報的廣州□政法委書記張桂芳的一些情況。據悉,文革期間,張桂芳在廣東家鄉時,就表現的政治正確的『投機』特色和『整人』的力度,並靠此發家。據稱,92年張桂芳擔任廣州天河區區委書記時,他的弟弟張記添開始開發房地產。據稱,該區的黃金地段,政府對面的芳村二橫路一帶的鋪面開發,和地產價目都屬於張記添。

中共高官曾聯名上書

《南方都市報》多名高層今年初突然遭當局指控涉及經濟犯罪。前副總編輯兼總經理喻華峰,以及分管該報的南方報業集團社務委員李民英,分別重判12年、11年徒刑。據知,《南都》曾因報導孫志剛案後備受壓力,而該報在去年12月27日獨家揭露廣州再現SARS後,當晚即有一名值班經理被撤職。

事件發生後,海內外輿論普遍認為,「南都案」是廣東當局是用經濟罪名處理政治問題,是打擊報復、秋後算賬。
此案件還引起了胡錦濤的過問,包括廣東省委前第一書記任仲夷和廣東省委前書記吳南生在內的20多名廣東在職和離任高官聯名上書張德江,希望慎重處理。這使似乎已「鐵案」的南都案「峰迴路轉」,出現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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