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起訴風起雲湧 中共心驚

發表:2004-11-20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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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來,法輪功學員在海外契而不舍起訴發動迫害的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以及積極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近期取得突破性進展。
  
11月13 日讚比亞警方發出通緝令,逮捕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蘇榮。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判中國外交官潘新春誹謗法輪功學員罪成立,並明令潘支付訴訟費用及損害賠償。日前消息證實,潘新春已悄悄離開加拿大。在此之前,中國國務委員陳至立因在中國教育系統推行迫害法輪功而在坦尚尼亞被傳訊出庭。
  
目前江澤民已在北美、歐洲、亞洲等10多個國家被告上法庭,一些積極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也相繼接到訴狀。據悉,法輪功海外訴訟已成為中共官場的熱門話題,那些欠下血債的官員出國訪問時是膽顫心驚,如履薄冰。
  
訴江案原告之一趙明表示:「這場迫害進行到今天,可以說已經發生了一個大的轉折,法輪功學員從原來的被動的遭受迫害的階段進入到大規模的訴諸法律公正、追究迫害者責任的階段。」
  
趙明認為,迫害者最終在中國也將被法辦。趙明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和揭露迫害,曾在北京團河勞教所遭受近2年的非人折磨。

*黃菊愛爾蘭被訴 不肯見記者
  
中國副總理黃菊於本週二(11月16日)至週四(11月18日)到愛爾蘭訪問。在黃菊到達前一天,中國使館就貼出告示,在黃菊到訪的這三天內使館包括簽證處都要關閉三天。黃菊到達後,愛爾蘭媒體被告知不會有記者招待會。
  
對於央央大國副總理出訪,不肯見媒體,更引起記者的好奇。在黃菊到都柏林的第二天(11月17日),《愛爾蘭時報》頭版以《中國副總理因涉嫌酷刑被要求拘捕》為題報導了五名愛爾蘭法輪功學員起訴黃菊一案。報導說,外交豁免對酷刑犯並不適用。
  
據瞭解,在黃到達前,五名法輪功學員和律師11月13日已經到都柏林市中心的一警察局遞交了一份對黃菊的刑事訴狀,原告基於已納入愛爾蘭《刑事法規2000》的《國際反酷刑公約》指控黃菊觸犯了陰謀實施酷刑。

*潘新春敗訴案震動各方
  
另外,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因誹謗法輪功學員被控,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判2004年2月3日判決潘新春敗訴,並明令其支付10,000 元訴訟費用以及1,000 元象徵性的損害賠償。潘新春拒絕服從法院裁決,11月16日安省高等法院要求潘出庭並接受資產審查,潘沒有任何回應,也未出庭。
  
加拿大外交部一名官員證實,潘新春已悄然離加。

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

中共外交官潘新春敗訴案引起廣泛關注。中國政府曾表示拒絕服從法庭裁決,並要求加拿大政府干預此案,否則將損害兩國關係。但加拿大外交部發言人摩爾指出,遵守加拿大的法律是中國外交官的職責。中國駐加使館「介入加拿大的內部事務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一名加拿大資深國會議員表示, 潘新春敗訴向中國政府發出了一個強有力的信息:中國駐外官員不允許憑藉其領事或外交身份和特權藐視法律,隨意攻擊和侵犯加拿大人的信仰和言論自由。

*甘肅省委書記蘇榮遭讚比亞警方通緝
  
在非洲,讚比亞警方11月13日發出通緝令,逮捕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蘇榮。上週末因接到讚比亞高等法院傳票而不得不脫隊滯留在盧薩卡等候傳訊的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蘇榮, 因11月8日未能如期出庭而已被控「蔑視法庭罪」。

11月8日有關方面已通告讚比亞有關邊境管理部門,在法庭作出有關裁決之前,禁止給蘇榮放行。現在蘇榮要麼繼續在讚比亞境內躲藏,要麼以非法途徑逃回中國。
  
據追查國際報告,蘇榮在1998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副書記期間,任「省委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全省對法輪功的鎮壓行動,使吉林成為迫害法輪功最研製的省份之一。
  
今年七月,中國國務委員、原教育部長陳至立因在中國教育系統推行迫害法輪功而在坦尚尼亞被傳訊出庭,震驚中南海。
  
到目前為止,被告上外國法庭的中共官員有: 前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湖北省公安廳長趙志飛、 前北京市長劉淇、遼寧省委副書記夏德仁、前山東省委書記吳官正 、前遼寧省長、文化部長孫家正、安徽省委書記王太華、前河北省委書記王旭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 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趙致真 、原教育部長陳至立、反邪教協會副理事長王渝生等。

*全球訴江案
  
目前訴江案繼續在全球展開,2004年11月16日,南美洲玻利維亞兩名律師代理法輪功學員,向玻利維亞檢察院遞交刑事起訴狀,控告江澤民、羅干在鎮壓法輪功中犯下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原告律師並要求總檢察長發出對江澤民和羅干的國際逮捕令,將這些犯罪元凶押到玻利維亞法庭。
  
2004 年11月12日及15日,百餘名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在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兩大城市分別展開司法行動起訴包括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等迫害發起者和指揮者。這是繼今年3月,張崑崙教授在渥太華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等22名迫害實施者後,加拿大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另外兩個重大訴訟案。到目前為止,三宗訴江案在加拿大多倫多、溫哥華、渥太華連續展開 。
  
2004年10月26日,11名法輪功學員向紐西蘭奧克蘭市高等法院提交控告中國前國家領導人的起訴狀。
  
2004年9月15日,澳大利亞籍畫家章翠英女士於今年向澳洲新南威爾士最高法院提出對江澤民和610辦公室的起訴。11月 15日,《澳大利亞人報》報導指出,中國試圖通過外交途徑來終止此案。
  
據悉,來自21個國家的27名律師組成的國際律師團,正在世界範圍內幫助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從2002年到2004年8月,江澤民已經在美國、 比利時、西班牙、臺灣、德國、南韓、希□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被起訴 。
  
國際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Theresa Chu) 說,「這是自二戰以來最大人權訴訟案的一部分。最終,我們計畫把江澤民送上國際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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