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律師聲援高智晟為法輪功上書 法輪功有合法權益 應依法保護 痛心司法制度腐敗

發表:2005-01-09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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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了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在新,他對高智晟律師為法輪功上書給予了高度評價,同時就中國司法制度的腐敗、勞教制度、民間反彈等問題做了訪談。

楊在新律師在「紀元論壇」「簽名聲援高智晟律師為法輪功人權公開上書」上曾寫下了這樣的一段話:

「作為律師維護法律與正義是其神聖的使命,只有邪惡的勢力才怕維護法律的公正。高律師說出我們的心聲,做了我們沒有而應當做的事。我認為,不管其是什麼人?什麼『功』?其都有合法權益需要維護,共產黨不能一口說維憲維法,卻一邊又在毀法,踐踏法。我本人就是在共產黨的官員無法無天以嫖娼為名坐了半年的牢,你說我應當支持誰?」

高律師高瞻遠矚

楊在新接受大紀元採訪說:「對於高律師這樣明確提意見,我表示雙手贊成。高律師這種行為確實很難得、很勇敢,是一種支持正義、公道、法律莊嚴的行為,是一種不顧自己安危的無私行為、高尚風格。高律師高瞻遠矚,不這樣公開做,中共根本不理。只有造成社會效應,才有可能引起重視。高律師這是為國家、社會、民眾的利益。」

「這種方式也是迫於無奈,只有這樣,才有可能觸動最高領導層面。他們已經病入膏肓卻不自知。國內的很多人又不敢說,只有通過國外媒體把他們見不得人的行為揭露出來,向全世界闡明我們的觀點。」

「律師界對政治問題就像瘟疫一樣,避由不及,鄭恩寵律師就曾因幫助老百姓被扣上『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律師們不敢跟政治沾上點邊,現在很多人是為私的,明哲保身,很少人為國家、為人民著想。」

「提意見,是對黨的監督,是關心民眾的體現。我們要為這個民族、國家來奮鬥,而不是為黨。黨是一個概念,但是國家、人民的利益才是切實的,才是我們應該關心的。」

法輪功有合法權益 應依法保護

楊律師表示:「我對法輪功瞭解不多。但是無論什麼人、什麼團體,都應該依法辦事,有錯,也應依法懲處。追究法律責任,就要根據事實,要根據犯罪、違法的事實,按照起訴、審判的嚴格程序進行。」

「法輪功有合法權益,應依法保護。犯罪、殺人、投毒、放火等嚴重的犯罪份子,我們律師都可以為其辯護。而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不是犯罪份子,對社會無危害,為什麼就不能被辯護呢?可見,中共的做法是不理智的。」

「我們要依法依理,講道理。說法輪功是邪教,要拿出證據、列舉表現出來,然後依法懲處。要公開的、正當的,為什麼不敢?怕辯護?怕申訴?怕就說明見不得人。中共說人家邪惡,而中共自己的操作行為才是邪惡的表現。」

「法輪功只是一種叛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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