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十一年冤案情況最新通報

發表:2005-02-1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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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3日郭起真將<告全省同胞書--遊行示威申請書>用掛號信寄往河北省公安廳;2005年2月6日早晨八點四十分郭起真全家一起在市委門口示威並散發<告全省同胞書>(圖片一);九點四十分又一起去市政府門前示威(圖片二),十點左右負責的保安領郭全家去信訪處找邊處長,邊處長詢問情況後又仔細地看了<告全省同胞>書後立即打電話給信訪局,郭全家按照邊介紹的信訪局找張俊起卻不見此人的蹤影(圖片三系滄州市信
訪局門前)。

類似從上踢到下、再從下踢到上的踢皮球遭遇,在這十幾年裡週而復始的重複了無數次,這就是對大陸中央政府「三個代表」「以民為本」、「懷情為民所系」和「與時俱進」和「人權狀況越來越好」的最大嘲諷!

附<告全省同胞書>。

告全省同胞書
--遊行示威申請書

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國家安全廳,並呈河北省檢察院、河北省省委、省政府、省人大法制辦、省信訪局、省高級人民法院

  尊敬的各位領導和朋友,大千世界千奇百怪無奇不有,但大家看了以下介紹,請你千萬不要以為是作者杜撰的傳奇小說和道聽途說的天方夜譚,更不要以為是作者捕風捉影道聽途說,譁眾取寵或危言聳聽,藉此製造什麼轟動效應,正是這比小說還要離奇的千古奇
冤就發生在你我的身邊,為了使這樣駭人聽聞,令人毛骨悚然的悲劇不會在燕趙大地上重演,請大家關注此案。

  一、馬桂臣明目張膽地指使公安和司法部門對我進行迫害  我叫郭起真,原在滄州市新華房管所從事出售商品房工作,居住在河北省滄州市荷花池小區五號樓404室,身份證號130902195805100038,電話0317-3077580。

  十年前我僅僅與擔任滄州市新華房管所所長的馬桂臣發生了一句口角,他竟然在眾目睽睽之下大喊:「給新華公安分局打電話,把他抓起來!誰敢與我作對,我就治死他!」是馬桂臣口出狂言,還是像<滄州晚報>曾吹捧馬桂臣寫道的<馬桂臣說到做到!>幾位助紂為虐的幫凶也爭先恐後的搖旗吶喊,並在各種場合瘋狂的叫囂:「郭起真是撞在槍口上了,這回非得要好好地折騰折騰他!」一場由馬桂臣親自操縱和指揮的長達十幾年的打擊報復案,剛剛拉開序幕,就使你看到刀光劍影和騰騰的殺氣!

  常言道,上帝欲要其滅亡,必先助其瘋狂。邪惡勢力每瘋狂一次或每做一件壞事,他就會再瘋狂十次、再做十件壞事,甚至去做百件的壞事來掩蓋最初的那一件惡事。不過,不管做惡的人他有多大的勢力,他每做一件壞事都如同將繩索套在自己的脖子上,都會在
罪惡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他每做一件壞事都是將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繩索越系越緊。

馬桂臣給新華公安分局打完電話見沒有搬來能夠「治死我」的人,又馬不停蹄地親自駕轎車去新華公安公局拉來了兩名警察。如同接到了聖旨的警察老爺們,氣勢洶洶的趕到房管所,二話沒說就將我抓到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當我看到頭頂國徽,肩扛盾牌的「人民保
護神」-正義的化身,淪為馬桂臣的打手和保鏢,不能不使人感嘆人心不古和世風日下的今天黑惡勢力的猖獗。警察押解我到公安局後的第一句話就是:「就憑你與你們所長拍桌子,我們就可以立即將你拘留!」他還一再聲稱,要交七千元錢,不交錢就變賣家產,並
以收審相威脅。我說:「一定要交錢,那就請給我開張收據。」而他卻惡狠狠地和我說:「到公安局來,還沒有一個敢讓公安局開條的了!」馬桂臣和新華公安分局的警察先生如此的無法無天,如此的蠻橫,如此霸道的流氓行徑,無不激起在場幹部職工的憤慨。有正義感的幹部氣憤的說:「這裡難道回到了三十年代,豺狼當道的上海灘嗎?!」原滄州市新華房地產管理所所長馬桂臣利用職權,直接指使和操縱下,新華公安分局少數人積極地充當馬桂臣的打手,於94年6月2日對我實行非法收審,在關押期間,新華公安分局二次向新華檢察院提起逮捕申請,均被新華檢察院駁回,(不久新華檢察院檢察長被撤消。)但這並沒有阻止住新華公安分局對我的迫害。同年7月28日對我取保釋放時沒有將取保釋放證明將予一人,新華公安分局又於94年9月9日將我逮捕,並非法關押至95年1月23日再一次取保釋放,又一次沒有履行正式的法律手續。逮捕釋放後的第二天,馬桂臣這位一手操縱抓捕關押我長達半年之久的罪魁禍首,在小區內的水泵房前看到我,卻故作幡然悔悟狀,激動萬分地緊緊握住我的手,導演了一場貓哭老鼠的精彩片段。「真不應該讓你受這幾個月的罪!過幾天我讓辦公室主任去看看你!」二天後辦公室主任將拖欠我的工資送到家裡。

新華法院於95年5月17日,在沒有證人,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傷害罪對我做出判處有期徒行一年緩刑一年,並扣押了在我上訴期內依法上訴的上訴狀。審判員孔某和一些相關的人受理了我的上訴後,卻多次到我家和朋友單位進行威脅,做撤訴動員。為此我到中
級人民法院起訴新華法院扣押上訴狀的惡劣行為,中院卻以種種藉口不予以立案。

96年7月馬桂臣以判處我緩刑為由,在沒有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對我做出開除公職的決定。至到97年的下半年,才不得不將開除我的決定送達本人。當時馬桂臣曾在大庭廣眾之前氣急敗壞地喊道:「你再到單位上來,我就打死你!你有本事就去告狀!」他自恃邪惡勢力
可以一手遮天!?

    二、無辜的百姓被警察嚴刑逼供成殺人犯打入死牢,母親氣絕身亡,父親精神嚴重失常  在滄州市居住的人們大概都不會忘記,96年在滄州市水月寺小區一居所內,一對即將走入婚姻殿堂的青年被歹徒殺害、屍體被殘忍的肢解。這起特大殺人案瞬間在滄州
市引起軒然大波,也引起全體滄州人民和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而六天後滄州市電視、廣播、報紙長篇累牘,爭相報導破獲此案,並一舉抓獲殺人凶手,使所有的人不能不佩服神通廣大的「人民保護神」。當我在滄州電視臺的屏幕上,看到被當作特大殺人犯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的王蘭歧拖著腳鐐,戴著手銬,被打的鼻青臉腫的狼狽樣的近鏡頭,使我一頭的霧水、疑竇叢生。

  王蘭歧因購買我單位的商品樓房與我相識。我雖然與王蘭歧並無深交,但是,與王接觸的人都不難發現王性情溫和、善良。他與被害人雖屬雇佣關係,但他們卻情同父女,事實也證明他對被雇佣的被害人恩重如山。既然如此那他們又為什麼又反目為仇呢?有一天,殺人嫌疑犯的妻子在小區內見到我,聲淚俱下地向我哭訴自已的愛人遵紀守法,絕不會是殺人犯,更使這起因情殺引起的特大殺人案捕朔迷離匪夷所思。特別是看到王蘭歧的妻子面容憔悴,神情恍惚,性情溫順的女人,竟然在精神近於崩潰的時刻,卻要與執法
犯法的辦案人員同歸於盡,以此來表達對丈夫的信任和對辦案人員的強烈憤慨時,更使我震驚。想必稍有良知的人都不會在他人遇難、遇險時袖手旁觀,我經過向涉及此案的有關人瞭解和詳細調查及慎密的分析推理,做以下論述。

(一)、王蘭歧沒有殺人動機;
(二)、王蘭歧沒有作案時間;
(三)、王蘭歧給受害人購買的所有金銀手飾被殺人犯洗劫一空,下落不明;
(四)、殺人犯的作案工具不翼而飛;
(五)、王蘭歧臉上被打的鼻青臉腫,足可以證明是辦案人員嚴刑逼供,當事人無罪釋放後曾親自向我敘說被公安人員六天施以殘酷地刑訊後,忍受不了酷刑折磨的王蘭歧迫不得已才做出了有罪供述!

由此我斷定這是一起天大的冤案!人命關天,刻不容緩。為避免更大的悲劇發生,我立即向擔任滄州市市委書記薄紹銓(94至99年擔任滄州市市長、市委書記,因買官賣官、貪污受賄等罪行,2001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反映此案,未果;我又向河北省省委書記程維高(9
2年接任河北省省委省長、省委書記,2001年被雙規)求助,未果。我不敢有一絲的怠慢.立即草擬向上級反映的稿件。並於七年前的今天,也就是98年1月23日先後用掛號信直接向<南方週末>、中央臺視臺、以及江澤民總書記反映,然而卻石沉大海杳無音訊。98年夏天我到中央電視台上訪,遭到公安人員威脅;當我穿著「冤」字的背心,到天安門廣場喊冤時,卻立即遭到武警干涉,隨後便被關押和收容,譴送回滄。由於中央政府對上訪人員粗暴的關押和譴送,也使得地方上的黑惡勢力更加的變本加厲、有恃無恐。

  王蘭歧和王蘭軍的特大殺人一案正像我分析、斷定的那樣--一起人為的特大冤案!被那些「破案神速」的英雄所抓獲的殺人嫌疑犯王蘭歧和王蘭軍是在「人民保護神」刑訊逼供下嚴刑拷打成招!被打入死牢王氏兄弟倆的冤案在上級部門的督導之下,在關押了三
年多之後,已於99年先後被無罪釋放。

  時過境遷,特大殺人案的塵矣早日落定,然而,又有誰知道當初被屈打成招的兩名無辜的殺人嫌疑犯在關押期間,王蘭軍的母親氣絕身亡,父親精神嚴重失常,無辜的殺人嫌疑犯至今還擔著殺人犯的罪名;逍遙法外的殺人真凶和製造這起驚天冤案的「人民保護神」,至今還戴著「英雄桂冠」到處招搖撞騙危害一方;滄州數十萬善良的百姓至今還蒙在鼓裡;而為民請命、並將此冤案最早向有關部門反映後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才使得被打入死牢的無辜百姓重見了天日的人,卻兩次遭到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關押,至今還戴
著顛覆國家政權的帽子。
 
三、滄州市公安局堂堂的督察大隊長為虎作倀,充當馬桂臣的說客,進行威脅恐嚇「只要善良的人們袖手旁觀,邪惡就會高奏凱歌。」(英國思想家柏克)98年下半年,新華公安分局懼怕我在北京召開十五大期間為自己遭受他們迫害的情況和王蘭歧人命關天的冤案繼續進京上訪,就在北京召開十五大期間公然派了數十名公安人員對我實行24小時的監視居住,粗暴地干涉我的人身自由,並且經常在深夜對我進行騷擾,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一天派出所所長、指導員和政法委書記和一個被稱為是滄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隊長的人尾追我至親屬家裡,威脅我說:「你要是上訴就判你實刑,(即有期徒刑),我與你們所長關係不錯,與他姑爺關係也挺好,只要你不再舉報你們所長馬桂臣,我可以馬上恢復你的工作!」一個「人民的保護神」,一個可謂是保一方平安的真理正義的化
身,也正是這樣一個個靠億萬的納稅人俸養的人民警察,此時卻儼然是一位呼風喚雨、一手遮天、權傾一國的太上皇!?

  這位所謂的滄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隊大隊長這番鏗鏘有力、擲地有聲的豪言壯語,除了赤裸裸地暴露了邪惡勢力在滄州的猖獗之外,我真的好為這位頭頂國微,身扛盾牌的「人民保護神」淪為了馬桂臣死心蹋地的忠實打手,而感到萬分的羞愧和恥辱。

  滄州市公安局尊敬的督察大隊大隊長先生,你入民宅的這番底氣十足的慷慨陳辭是來自於你對黨、對國家、對人民的無限忠誠,還是來自於對法律尊嚴的真情誓死捍衛?倘若你讓我看到了一位無愧於那身警服,讓人民熱愛,讓人民喜歡,讓人民由衷的信任、尊敬
的人民警察和一位鐵骨錚錚的真理、正義的化身,在此我如果再贅述半個字,恐怕也是我褻瀆和玷污了你頭上高懸的國徽。既然你是以維護法律尊嚴的執法者身份現出,那就讓我們都來捫心自問,讓我們都來共同的打開自己的靈魂,讓整個的世界,讓世界上所有的人來看看,來看看我們心底有多少東西可以見得了陽光?倘若你僅僅是為了幾個臭錢就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恬不知恥的趨炎附勢、助紂為虐,難道你就不臉紅嗎?你難道就不知道世界上還有羞恥二字嗎?你如此的聰明、乖巧,即使能在馬桂臣那裡能夠得到幾個賞銀,他即使能夠賜給你幾套住宅,難道就可以置自己的人格、尊嚴、良知和神聖的職責及使命於不顧嗎?頭上的國徽和肩上的盾牌難道可以當作作姦犯科和換取蠅頭小利的廉價貨幣流通嗎?

  在這裡也請諸位允許我向你這位見多識廣見諒、地位顯赫的公安局警察督察大隊大隊長請教,請你這位警察老爺告訴我:在這個世界上難道真的就沒有比金錢、地位、住宅更值得我們這些至今還披著一張一皮的所謂的男子漢們值得去珍惜去追求的東西嗎?倘若我
們每一位炎黃子孫都淪為了利慾熏心、令利智昏、唯利是圖、無情無義、喪盡天良和理智,大發不義之財的世俗小人,都成為靠金錢、利益、房子支撐的行屍走肉,那麼,我們這個民族又怎麼不會被洋人們辱罵成為豬的民族呢?

  四、無辜的百姓無罪釋放,而為民請命的人卻被戴上了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帽子屢遭關押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新華公安分局少數欲將我置於死地的老爺們,見威脅利誘對我絲毫沒有起到作用,便以我給中央的領導寫信反映王蘭歧冤案為藉口,用更為殘酷地迫害手段對我進行打擊報復--2001年2月2日零點,10幾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人闖入我的家門,對我的住宅進行了搜查,並且抄走了我的電腦和我七張軟盤,兩本日記和兩本電話本,十二盤軟盤在關押我的時候扣押,共計十九張,均沒有開具扣押手續。夜入民宅不出示證件,查扣物品不開具扣押憑證,這與土匪有什麼曲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我實行刑拘後,多次向檢察院提起逮捕申請遭到拒絕,於3月14日,在對我實行第三次關押之後,第三次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卻又第三次扣押取J頭胖さ那榭魷率頭擰5縋院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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